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女娲偷看我日记,竟要我做人王

第二十八章 那年,它带来了一场混沌的雨,红云入劫!

  不周山。

  巫族盘古殿。

  【长生历1000年1月2日。】

  【我在不周山盘古殿。】

  【今天我要融合第一枚造化玉蝶碎片,将造化玉蝶法身晋级为先天生灵跟脚了,提前祝福自己能成功吧。】

  【不知道师傅回娲皇宫了没有?】

  【唉。】

  【实在不行,待融合了玉蝶碎片,我就以法身往紫霄宫走上一遭吧,三清那边…还有段大因果可以用一用。】

  【虽然三清因果在巫妖量劫后有大用处,不过为了师尊安危,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没了师尊就什么都没了。】

  日常写完日记。

  李长生扭了扭脖子,抬起头,朝外面喊了一句:

  “你们可以进来了。”

  哗啦。

  十二祖巫一窝蜂如鱼贯而入。

  入殿后,十二祖巫像是商量好了似的,啥也不说,啥也不干,就直勾勾的盯着李长生。

  “干嘛一直盯着我?”

  被十二祖巫盯的发毛。

  李长生下意识缩了缩身子,古怪地问道:

  “我脸上有花?”

  其余十一祖巫都没说话。

  就那帝江,竟真点了点头,很诚实地答道:

  “仲父,你是怪物!”

  “嘿,你这家伙。”

  李长生给帝江逗笑了:

  “怎么说话呢?我咋就成怪物了?”

  “仲父,帝江嘴笨,不会说话,你莫恼。”

  闻言,烛九阴忙把多嘴的帝江拉到身后,怪责啐骂了他一嘴,自己却说起了跟他一样的话:

  “但请恕九阴直言,您真的是个怪物。”

  “我TM!”

  李长生扶额无语。

  这十二祖巫不愧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都他丫的这么实诚。

  他现在都有点怀疑,巫妖之战不是鸿钧挑的头,而是巫族自己,主动要跟妖族打的了。

  俩支骨子里都充斥着暴力蛮荒基因,说话又都咋咋呼呼、口无遮拦的种族,这一对上…

  不掐架那才叫有鬼呢!

  然。

  无语归无语,面对这十二个初次见面就送自己盘古精血铁憨憨,李长生还真生不起气来。

  他只能耐住性子,问道:

  “从何说起?”

  十一祖巫齐齐望向烛九阴。

  十二祖巫里就他嘴皮子利索。

  外交场合,一般都是由他出面

  “咳,咳。”

  委以重任,烛九阴瞬觉豪情万丈。

  他清了清嗓子,侃侃而谈道:

  “仲父啊,我烛九阴乃生于时光,盛于时光的时间祖巫,这你是知道的,我身上承载着时间魔神的法则,论对时间大道的掌握,除了时间魔神外,我自诩天下无敌。”

  “诞生那日,我徜徉了岁月长河前亿万年,又横跨了岁月长河后亿万年,可前后两万万万年,我都从未见过有哪个生灵,法身肉身同修,你说,你不是怪物是什么?”

  “我…”

  李长生被烛九阴说的一愣一愣的:

  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啊。

  连鸿钧、女娲这两位混元大罗都是只修法身,自己双身同修,是有点可怕了呀。

  “是吧?”

  见李长生信服,烛九阴一脸高亢,越说越兴起:

  “法身、肉身同修就罢了。”

  “仲父你的魔祖肉身称混沌魔神跟脚,这已是惊为天人,而今您又跟我们说,您要将法身的造化玉蝶碎片,一后天生灵跟脚,给突破至先天生灵级别…”

  “这哪是正常生灵办得到的事啊?”

  也就亲眼所见了。

  这要谁口述给他们听,他们指定会觉得那人疯了。

  不信你问后土。

  “我命好,不行啊?”

  事实胜于雄辩,李长生自知争不赢,索性终止话题:

  “行了,你们也别围着看了,我要开始融合了,帮我把跟脚天机藏匿好,我死了你们的盘古精血就白给了。”

  “瞧您这话说的。”

  李长生的话里有质疑十二祖巫本领的意思。

  听言,帝江立即拍着胸脯,自信满满道:

  “仲父放心,我给您打保票,我等祖巫联手,就算是鸿钧老祖出手推演,都推演不出您是如何晋级的跟脚。”

  说完,帝江略微停顿,继而小心翼翼道:

  “但跟脚进阶异相肯定瞒不住的,此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大道尊必会大肆宣扬,把此事传遍洪荒大陆。”

  “天底下没有任何手段能瞒的过大道尊。”

  “嗯,这点我知道。”

  李长生点点头,摆了摆手,道:

  “我也没指望能瞒过它,去吧。”

  “仲父加油。”

  十二祖巫为李长生打了声气,退出盘古殿。

  随后围坐于盘古殿外,不周山中,展开十二都天神煞大阵,以阵法召唤盘古投身,勾动盘古殿内的盘古神像。

  “轰!”

  阵成之时,朦胧苍茫的混沌气直冲天际。

  不周山方圆万里,悉数笼罩于混沌世界。

  洪荒众生惊恐万状。

  这是混沌要重现天地了么?

  霎时间。

  包括东皇太一、西皇帝俊在内,有无数洪荒巨头顶着盘古威压,飞身苍穹,各显神通,欲行推演混沌之事。

  可无论他们跟脚多深,实力多强,动用多少底牌,怎么推演,最终看到的东西,都只是灰蒙蒙的一片空白:

  那是混沌的因果,不属于洪荒纪元。

  洪荒生灵无法纵越纪元碎片,看到混沌天机。

  “啧啧,混沌。”

  见此,李长生不再顾虑,取出玉蝶残片:

  “来吧,回归吧,我的同胞。”

  李长生将碎片摁于心脏处,猛地一压。

  “哼…”

  一声沉重的闷哼后。

  “嗡!”

  一束极其耀眼的光华,点亮了整座盘古殿。

  李长生松开手。

  残蝶碎片无托浮起,悬于半空,如风杏飞舞。

  一抹虚弱到濒临溃散的意志,传进李长生的识海:

  “醒来,醒来。”

  “这是我,这不是你。”

  “我要见你。”

  它要见混沌魔祖。

  受到感召,李长生没有迟疑,化作魔祖之真身,以魔心与造化玉蝶的残片相交辉映。

  它最后的请求,他不忍拒绝。

  “咚…”

  “咚…”

  “咚…”

  魔身后,悠长而古朴的心跳声,盘旋在空荡的盘古殿,宛如来自远古先民的低语。

  造化玉蝶碎片在借李长生的心跳,颂唱着:

  浊浊混沌兮,下无道。

  目极万里兮,哀其神。

  魂兮归来,哀葬荒圣!

  铁骨铮铮少年郎闻之,亦是红了眼眶。

  他读懂了它的意:

  它,在怀念混沌。

  它是混沌产物,却受制于天道,助天为虐。

  它不甘,它愤恨,它自怨。

  终了。

  它仗通天算计,以玉陨为代价,重创洪荒天道,逼得天道再开巫妖大世,为混沌魔神留下了一丝火种:

  魔道魔祖,如今的李长生。

  它做到了真正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悲从中来,李长生缓缓地伸出手指,于半空中轻轻地触碰玉蝶之躯,一脸爱怜,痴痴喃道:

  “蝴蝶啊蝴蝶。”

  “你是那样的执,那样的痴,那样的忠。”

  “谁言天道是无敌?”

  “古有盘古开天,后有玉蝶焚翅残躯终不悔。”

  “蝴蝶啊,跟我走吧。”

  “我为你逆活第二世,我为你撑起一把伞。”

  “我为你化魔乱天下,我为你徜赴血沙场。”

  “我记得的,鸿钧未灭,我亦未去。”

  “我记得的,汝道不孤,我心为魔。”

  “我记得的,苍天不覆,我必不死。”

  “蝴蝶,我们,回家了!”

  轰!

  李长生话音落下。

  造化玉蝶咻地刺进李长生胸膛。

  那一瞬,洪荒大地剧烈晃动。

  东来的不再是紫气,而是黑云。

  比永夜还要黑的黑云。

  纯粹的黑,不可直视的黑,魔的黑。

  黑云所过,生灵皆杀红了眼。

  魔,唤醒了生灵最原始的欲望。

  “混沌魔祖的承道者,汝且看好。”

  “此景,吾只演示一次。”

  李长生的脑海中,响起了一道苍老憔悴的声音。

  他知道,那是那一枚造化玉蝶的魂。

  真正的造化玉蝶。

  归于己身,它要死了。

  死前,它要干点什么。

  “魔化黑夜,道化洪荒。”

  “西风如道,修死如叶。”

  “万叶萧萧杀机现,尸山血海…铸人间!”

  造化玉蝶碎片控制着李长生的左手,遥遥一点。

  大道之花盛开。

  不同以往的洁白,这次的花,是血红色的。

  三千条大道法则在冥冥中奔腾雀跃。

  洪荒大陆上空,一只只青光缭绕的蝴蝶虚影,汇聚成一道青色的光幕,遮蔽了天空。

  刹那间。

  天昏地暗,乾坤颠倒。

  放眼洪荒,唯一可见的光亮,只剩蝴蝶青芒。

  洪荒再次震动。

  是谁?

  他要干什么?

  不周山。

  十二祖巫长跪不起。

  因李长生的福,他们有幸再见混沌。

  那璀璨的混沌。

  那时光长河中最璀璨的一笔。

  天庭。

  太一和帝俊少有的弯了半分腰,低了半分头。

  他们在敬,敬那生灵的执。

  虽然他们不知道他是谁:

  “原来这世间,真的有一种执着,连死亡也无法磨灭。”

  紫霄宫。

  鸿钧脸色难看,袖袍中的双手轻微颤抖,嘴唇咬到发白。

  这是他登场那么久以来,首次失态:

  “不可能,他的跟脚怎么可能晋级?”

  “还有那魔气,究竟发生了什么?”

  “是谁,是谁在屏蔽天机?”

  “该死,他身上有混沌,混账,造化玉蝶!”

  “天道,吾需要你的帮助!”

  娲皇宫。

  通天和元始望着漆黑一片,浑浊不堪的苍穹,惊讶的连陨圣丹的事都忘了问:

  “混沌?是谁干的?”

  女娲满脸复杂,泯了口道茶,起身行至宫外,背负玉手而立,瞰视隐没于云雾中的不周山巅,柔声道:

  “是十二祖巫…也有可能是其他人。”

  二清一愣,元始问道:

  “师妹可是知道了些什么?”

  “不要问了,它对洪荒没有恶意。”

  女娲摇了摇头,没有给出答案,喃道:

  “它只是想让另一尊灵,看看属于混沌的风景。”

  “它不想在它之后,混沌的后人,遗忘了混沌。”

  她算不出天机,但她看得到李长生的日记。

  她看到了那枚造化玉蝶的碎片。

  那是一种执。

  它要它的混沌天。

  身死意不灭,它要下一场雨。

  一场万古不灭雨。

  一场…属于混沌的雨。

  君不见混沌,君不思故人,君不言落泪。

  西风如道古神枯,唯有烟雨知故人。

  “是你吗?长生。”

  哗。

  洪荒历巫妖量劫129亿年。

  那一年。

  不周山下了场雨。

  雨是黑色的,魔意滔天。

  雨中,有无数红光闪烁。

  那是生灵的血。

  洪荒灵血,祭混沌。

  泰山的心,又跳了。

  一圈又一圈夹杂着魔威的山意音纹,荡漾在人族族人心田。

  那一天,人族种魔心,有了七情六欲贪嗔痴。

  后世人族称之为…

  执魔。

  “化执念为雨,化蝶夺天,邀君看一场混沌繁华。”

  “今朝繁华落幕,愿君莫忘。”

  那束亿万年前照耀了半个混沌的青光,终是熄灭。

  混沌雨下,不周雪中,白雪黑雨,少年笑若流年:

  “吾记得的。”

  “吾不会忘的。”

  “吾为混沌魔祖...逆劫而生...埋骨无悔...”

  “生死全为...混沌魔神...”

  雨,停了。

  太阳,出来了。

  …

  五庄观。

  红云和镇元子正青梅煮酒。

  热气迎着晚霞升起,镇元子问道:

  “道友决定了么?”

  “昨日吾尚犹豫不决的。”

  红云平静一笑,指了指天空,道:

  “不过那场雨之后,吾悟了。”

  “小小雨滴,尚生于苍天,落于大地,死而无憾,吾红云若龟缩于你这五庄观中,岂非连雨都不如?”

  “道友…”

  镇元子握着酒杯的手一颤,酒洒了一桌。

  两人四目相对。

  “唉。”

  良久。

  镇元子轻轻一挥手,散去桌上水渍,终是无言。

  人各有志,吞若云梦者八九,长剑耿介倚天外。

  红云不愿苟活成圣,想一揽大世风采,作为朋友,他能做的只有是默默祝福、支持。

  “敬道友,祝道友前程似锦。”

  镇元子举起酒杯。

  “敬道友,亦祝道友,早日成圣。”

  红云亦举起酒杯。

  两人碰杯,饮尽杯中酒。

  二人皆知,这一别,怕是永世难见了。

  “该走了。”

  红云放下酒杯,眼神洒脱。

  伊如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

  “珍重。”

  镇元子并未起身相送,而是取出一根杨柳木笛,轻轻吹起。

  笛声悠扬,红云仰天大笑。

  落日余晖映照在红云侧脸。

  红云坦荡一片。

  不再留恋,红云一步跨出五庄观。

  这一刻。

  鸿钧和妖族众妖纷纷目露兴奋之色:

  “他,出来了!”

  五庄观外。

  红云的背影,渐行渐远。

  镇元子的笛,还在吹着。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别了,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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