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萧风之前的余威尚存,云飞扬一众人在桃苑居抖威风抖得特别顺心,即使那个先天境似乎也一点高人脾气也没有,听话得很。
至于乔娘,再未现身过。
云飞扬行事很是合规矩:桃君是平民,自然被送去了县衙;燕行天与刘宇隶属江湖,因为这事儿是萧风管的,理所当然是被直接送去了缥缈楼,至于会被废去修为还是被关入地狱百牢忏悔,想必不久后自有分晓。
地狱百牢是萧风建缥缈楼时顺带弄出来的附属品,这几年一直被用来关押萧风游历途中碰上的江湖魔头与犯了大错的先天高手了,极少有人知晓。
当然,此‘百’非彼‘百’,乃是虚数。
萧风回到揽梅园时,于逸明显还未回来,这让萧风稍感意外。按于逸的性格,这倒是反常得很。
想了会儿,萧风很快便将于逸之事放到了一边。毕竟以于逸的身手能为,该是自保无虞的。便是真有什么事,没消息传来,他在这儿纠结也只是自寻烦恼,不如不想。
打发萧天月去休息后,闲来无事,萧风自怀中掏出一枚玉佩来。
玉佩通体呈浅褐色,略略透明,其正面刻了头似龙非龙,似蟒非蟒的大蛇,背面以草书字体篆刻了个刘字,正是萧风之前在桃苑居寻到的那枚。
看着玉佩,萧风很是苦恼地叹了口气。。
溪风建国前,能被称为谋士悍将的自然是数之不尽的,但能被史书记载下名姓的,其实却并不多,至于能被着重记载的更是寥寥无几。故凡出现在史书上的名字,其背后大都是代表了对溪风有极大贡献。
刘宏伟,刘宏杰,这两个名字几乎在溪风各大史书上都会出现。不为别的,只因溪风这大好河山近半都是两人的功绩。
一文,令天下谋臣自惭形愧;一武,令世间将帅心悦诚服。毫不夸张地说,若两人真有逐鹿天下之志,世俗界是否还是三分天下,谁也不好说。
后来,世俗界趋于和平,两人遂归隐山林,从此踪迹难寻。
但史书明确记载,因两人卓越功勋,溪风圣祖曾赐蟒龙玉佩一对以示对两人的重视,并承诺后人若有心朝野,皆可凭此受溪风皇室之礼,且无论闯下多大祸事,只要非叛国,皆可凭此免去罪责。
萧风又叹了口气,桃苑居之事的内幕若真如他在桃苑居中所言那般该多好,可到底天不遂人愿。
此番安阳县之行,看似惬意闲适得很,其表面下隐藏的阴谋算计可着实算不得少。桃苑居阵法内的院落布置是何用意?乔帮与青云学院在桃苑居中的小局当真是为了结盟?或者另有图谋?青云派出之人为什么是还未出师的刘宇而不是其他人?蟒龙玉佩除了本身意义还有何深意值得乔娘如此看重?......
都说暴风雨前是难得的平静,可这狂风暴雨前的风起云涌,态势却着实大得有些惊人啊。
......
漫漫长夜,衬着远处的万家灯火更显寂寥。官道上,马匹嘶鸣声阵阵,是商队趁夜出行,还是游人远行?
.......
静谧的树林间,一座通体雪白的三层小楼于浓雾间静静伫立,平凡却分外神秘,正是名动天下的缥缈楼。
突然,寂静的小楼内鸽鸣声大作。
紧接着,无数白鸽似受了极大惊扰般轰然自楼内飞出,飞向四面八方。
楼内隐约有低低的咒骂声传出。
......
清晨,金灿灿的晨辉洒满大地,李云卧室的窗户被人‘砰’地一下子推了开来——难得李云起了个大早。
伴随窗子被推开的不大动静,扑棱棱的翅膀煽动声突兀响起。
李云吓了一大跳,定睛看去,正好见到一只白鸽扑闪着翅膀飞向远方天际。他怔了怔,转头去看白鸽刚才所在之地。便见窗台上不知何时多了些小东西:一封书信,一条丝绢,一支梅花簪。
李云又怔了怔,心中嘀咕,定情信物?情书?是不是送错地方了?
虽这么想着,李云的手还是不自觉伸了过去。
没办法,他手贱。
先拿起的是那支梅花簪。簪子入手温润,并没有普通簪子入手的冰凉质感,想来材质必是绝佳;簪子雕工精巧细致,寒梅沾雪亦被雕刻得栩栩如生,即使不懂之人也能看出珍贵来,必是出自名家之手无疑了。李云仔细打量了番,没看出什么线索,便很是粗鲁地随手丢到了一边。
再伸手去拿的是那条丝绢。咦,不对呀,这不是被萧风弄坏的那条吗?不对,不对,这是条新的。巧合,一定是巧合。李云心中再次嘀咕。拉扯了半天,李云还是没瞅出个所以然来,所以他又很干脆地将之扔到了一旁。
最后,他拿起了那封信。当看到信封上的字时,李云怔了怔。因为信封上写了四字:李云亲启。字迹很漂亮,即使当世书法大家都不一定能写得出来。还真是给我的呀,李云暗自嘀咕了下。嗯?怎么越看这些字越觉得眼熟。
将信封凑到鼻尖嗅了嗅,一股淡淡檀香夹杂着清淡的药香传入鼻腔,甚是好闻。李云又是一怔。在自己认识的人中这般讲究的,似乎只有那个少年吧。他顿时有股不好的预感——萧风不会又偷偷溜了吧。
三下五除二地拆开信,只见清隽的字体映入眼帘:
李兄收到此信时,桃苑居之案应是告一段落了,李兄的大少爷生涯没有受到影响,小弟甚觉宽慰。此番写此信只为三事。
第一,萧逸虽无能却也是朝中重臣,小弟打算让李兄跟随他一段时间,前往皇城长些见识。以后为官为民,亦或行走江湖,李兄可于这段时间仔细想想。李兄当真想闯荡江湖,若信得过小弟,请选择静等三年。三年后,江湖之大,之浩渺,任由君踏马而歌,仗剑天涯。
至于丝绢与簪子之事,算是小弟给未来嫂嫂的见面礼,李兄不必惊异。
另外,不久之后,小弟打算离开溪风,前往其余两大帝国游历。
此番一别,山高水长,望自珍重。
没有啰嗦客套,也没有寒暄应承,简单得便仿佛那个少年就在李云面前,平静从容地讲述自己的打算。
看着戛然而止的信,李云微微张了张嘴,似乎想说点什么,可到最后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能仰天长叹,这个没心没肺的小魔头啊,除非他愿意,要留住他难如登天啊。
而李云不知道的是,这个想法不知在多少人心中有过。
这个少年啊,其实真的很像他的名字。似乎什么事他都不会在意,什么事也留不住他。
与此同时,距安阳县约五十多里远的官道上,一辆白棚马车不急不缓地前行。马车前,一白衣少年与一青衣中年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马车内,不时有女子银铃般的笑声传荡出来。不用多说,赶了一夜的路还有这般精力的自然只可能是萧风一伙人了。
于逸是昨天傍晚回到揽梅园的,比萧风估计的时间略晚了些。
至于原因......他带回来了个小拖油瓶,便是与萧天月相谈甚欢的马车中人。
小拖油瓶名为洛天怡,芳龄十三,与萧风是同龄人,是李露的独女。据她自己说,她跟来的目的很简单——来游山玩水的。
对此,萧风也只能无奈一笑了。
他当初将缥缈楼选在安阳县附近,便是因为这儿水深,水深自然鱼多,以后才会有趣嘛。但他的的确确没想到的是这儿的水会这般深。看吧,他只是稍稍动了动桃苑居便引出了两个庞然大物,估计是把缥缈楼里的那几个大人物吓坏了吧,否则怎么会派出个小拖油瓶来提醒自己别玩得太过呢。
至于萧风为何昨晚连夜离开,怕那几人还不放心又多派个拖油瓶来是一方面,怕李大公子缠着萧风不放是另一方面,当然,在桃苑居闹出的动静有点大也占小小一部分。麻烦这东西,萧风向来不喜,既然安阳县没他什么事了,自然是要趁早溜之大吉的。
至于为何要安排李云跟随萧逸一段时间,萧风也是有一定考量的。
对于这个不打不相识的便宜好友,萧风对其性情可以说是了解得很。他是类似狂客,浪子的心性,没吃过什么苦,性子懒懒散散,喜欢随波逐流。若是换个时代,他可恣意江湖,踏马而歌,无聊时还会学学行侠仗义,博一世风流。而如今情况,江湖波谲云诡,他若踏足江湖只会是一叶浮萍,几番大浪后,注定成为这场江湖之乱的牺牲品之一,再无出头之日。萧风对朋友向来比对自己要上心得多,所以起先他十分理智地选择从李云世界中消失,只希望日后相忘于江湖,各自安好;后来他又安排李云去皇城,彻底绝了李云不知轻重的故地重游的可能的同时也是实在不放心乔娘。毕竟以乔娘的性子,不顾及江湖与朝堂界限,对李云做出点什么是很有可能的。至于皇城的复杂,人心的叵测......人总要学着长大的,况且,李云年纪也不小了。
桃苑居命案的后续之事,萧风已在昨天下午同云飞扬讲明,李云的事也对他提了提,相信以他的能力必不会出什么乱子。
“于叔,你说,按江湖规矩,柳愤为报血仇杀刘金其实并无过错,但以溪风法规判处却是杀人偿命,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将桃苑居之事同于逸大致讲了下,萧风身子随马车颠簸微微摇晃,托腮冲于逸问道。这是少年的习惯,他所经历之事只要非涉及他自身或者实在不方便同于逸说的,他总会十分仗义地同于逸分享,当然也会顺带问一问于逸的想法。少年到底年纪还小,阅历少,不可能什么事都想得明白。
“不好说.“于逸下意识又将马车的速度放缓了些。毕竟少年这两日身子才有所好转,他可不希望少年再有什么闪失。
“你怎么想的怎么说啦,反正也是闲得无事。“萧风扯了扯于逸的袖子,一脸希翼。
于逸想了想,正色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个没错。刘宇杀刘金报血仇也没错。但属下觉得,什么身份便该遵循什么规矩。刘宇既将这事儿闹到了县衙,自然是以溪风平民身份而非江湖人,所以,以快意恩仇来看自然不妥,属下觉得以溪风律法处置更为恰当。倒是燕行天与桃君有些可惜了,本性不坏却必会受到牵连。”
萧风听得满脸笑意,“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这也是江湖与朝堂向来泾渭分明的原因之一,法规上虽有漏洞,人到底还是不能因之便心存侥幸的,否则天下岂不乱了套儿。于叔与我当真是同道中人。”
于逸哭笑不得地咧了咧嘴。到底还是个孩子,这点孩子气还是掩不掉的。突地他想到一事,“少爷,您不确定如何处置刘宇算是妥当,为何还要这般草草就处置了?”
萧风似笑非笑看他。
于逸微微一怔,随即反应了过来,“属下逾矩了,少爷恕罪。”
萧风轻轻摇了摇头,桃苑居命案的内幕他自然不会同于逸说明,所以于逸当然不会知晓桃苑居一系列捋虎须行为,更不会知晓桃苑居的请君入瓮之计,他半真半假解释道:“本来也是想多过几天逍遥自在日子的,但机缘巧合下在安阳县找到了块玉佩。”说着他从怀里将那块龙蟒玉佩掏出拿给于逸看,继续道:“这玉佩干系甚大,可惜我终究是年纪不够,没能去秘藏看看,所以有些事只能到青云找答案了。”
这就是说青云之行必须提前了。
于逸了然地点了点头。
世俗界三大帝国中都有秘藏存在,位于皇都禁地之中。其内书籍不多,却皆是记载了些为人所不知之秘,所存物什也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世俗界不存之物。
见于逸这儿蒙混过关,萧风姿态惬意地伸了个懒腰,身子后仰,轻靠在马车车厢上,“我眯会儿,于叔,你驾得再快一些,别白白浪费了这好马。
这驾车之马可是萧风为了赶路下了好一番功夫才找到的,不仅极通灵性,马速也十分之快,若是全速奔跑可日行数千里不止,比之一位后天境以轻功赶路毫不逊色。
于逸皱了皱眉头,“少爷,要不您进马车睡会儿?”
萧风怂了耸肩,“我也挺想啊,但马车里吵得很,还不如外面安静,我会睡不着的。”
于逸又皱了皱眉,还要说些什么。
萧风继续道:“好了,那两人我一个也不想招惹,否则够我头疼的了。再者,天气正好,我想晒晒太阳。”
于逸犹豫了下,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