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亲卫的簇拥下的普莱德充满了自信。那一身沉重的铁制铠甲是从矮人那里重金购得的,精巧的设计和制造使得这身铠甲异常坚固,而且穿在身上活动自如。唯一的缺点就是太重了,普通士兵穿上它不仅行动不便,而且一旦摔倒,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根本别想起来。可是对于身强力壮的普莱德来说,这些缺点已经不存在了,即使穿着这身重甲他也能跳上自己的战马。而这身重甲可以保护他不受任何伤害,除非被大型弩机或者投石车直接命中。凭借着这身重甲,他几次带领自己的重装步兵迅速冲破敌人的防线,建立了赫赫战功。望着身边的钢铁洪流在阳光下闪闪生辉,六千重装步兵前进中有节奏的强有力的轰轰声使得大地都为之颤抖,一种骄傲油然而生:“谁也不能阻挡我的前进!公主是属于我的。”陶醉之后,转过头来,望向不远处与自己的队伍并排前进的骑兵团,重重地冷哼一声:“小白脸也能打仗吗?别吓得尿裤子。”
不知道是普莱德的声音太大,还是情敌之间会有特殊的心灵感应,总之就在普莱德冷哼的时候西萨斯忽然回过头来。两个情敌的目光顿时交汇到一起,同时重重地哼了一声后又同时转过头去。“没教养的野蛮人,一点都不能明白美的真谛。与公主在一起的只能是我这样的诗人。”西萨斯心中不愤地暗道。此时的他身着一身华丽的骑士服,骑在高大的,有着羽毛头饰的骏马上显得英姿飒爽,再加上他那张英俊的脸,如果被少女们看到一定回引来一片惊呼声。不过这种骑士服并不是用于战斗的,他那华丽的花边,精美的刺绣和考究的衣料虽然华丽无比,但是这种出席宴会的礼服没有丝毫对刀剑的防御能力。除此之外,为了显得挺拔,这种衣服制作得十分贴身,使得人的活动也受到了一些限制。这是西萨斯为了这次出征,命令他的专职裁缝制作的,并且制作了不同款式颜色的几套。在真正遇到敌人前,他都会打扮得像只骄傲的花公鸡。骑兵用的内层链子甲,外层皮夹的装束对他来说,一来无法满足他的美学嗜好,二来太重。在时间稍长一些就会腰酸背痛,而且这种装束对于养尊处优的他来说实在是太别扭了,宽且将军的铠甲更重。因此不到战斗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穿的,而且出征时他特意带上了自己的裁缝,现在这位裁缝正在马车里为他的主人竭尽全力使那身铠甲看上去更加美观一些。
西萨斯在巴威亚也算是一个剑术高手。对于喜欢诗歌、戏剧、华丽衣服等等一切美好事物的西萨斯来说,除了华丽的长剑外任何武器都是缺乏美感的。因此虽然他不喜欢军人,但是却练了一手好剑法。不过他是使用的剑又和普通军人使用的剑不同,剑身要窄上将近二分之一。这种镶嵌了宝石,做工精美的剑,配合上他轻灵华丽的剑法的确很美,再加上他在文学艺术上的天赋,因此在贵族小姐和夫人们眼中西萨斯是个拥有高明剑术“白马王子”,梦中情人的最佳选择。不过这个“白马王子”在普莱德眼中却是一个花拳绣腿的草包。那种窄剑上了战场根本一无是处。两军对垒时,双方士兵拼死冲杀,身边全都是人,跟本就没有地方让你躲闪。华丽的剑法只会白白消耗自己的体力,还没等战斗结束,自己就给累趴下了,远不如直来直去有效。而且战场之上往往要同时面对数个敌人,面对四面八方的同时到来的攻击,再高明的剑术也是枉然。因此战场之上气势和勇气往往决定一切,况且那种好看的窄剑虽然锋利,但是在粗糙的宽剑面前极易折断。而且自从这个西萨斯做了骑兵团的军团长后,这个骑兵团受到了他们的“优雅”军团长的影响,军人原本的那种粗旷作风渐渐被“优雅”的举止代替了,战斗力下降已经成了事实。因此普莱德对与西萨斯带领的骑兵团不抱任何希望,他的全部作战计划都以自己手中的重装步兵和那些弓箭手为基础。那些新招募的轻步兵只负责一下后勤补给,和保护弓箭手。
普莱德瞧不起西萨斯,西萨斯同样不把普莱德放在眼里。对于普莱德以前取得的那些胜利嗤之以鼻,那种领着一群人向前冲,看谁先顶不住的战斗方式在西萨斯眼中完全属于蠢笨的野蛮人。对于他这样一位优雅的诗人来说,他所憧憬的战斗要像诗歌中描述的那样壮丽,最好在自己带领骑兵们冲向敌人时,有一个合唱团来为自己唱圣歌,使自己在圣歌优美的音符中迎来胜利。而在自己得胜归来时,远远便看见自己深爱的公主身着华丽的结婚礼服站在城门前等待自己的归来,然后手挽手一起走进教堂,在主教面前为他们之间的伟大爱情宣誓。而所有那些曾经和自己作对的人都跪伏在自己脚下,请求原谅。每当想到这些,他就会不由得沉静在自己编织的美妙画卷中。有时甚至会这样呆坐着几个小时。
“等着瞧吧,我要让那莽牛见识见识什么叫作史诗般的战斗。公主殿下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的。”西萨斯恶狠狠地瞪了不远处的普莱德一眼,暗暗发誓。在他心目中,如果普莱德那头莽牛都能做到的事,那么他这个聪明人一定也能做到,而且不仅仅是做到,而是做得更好。根据斥侯传回来的消息,敌人唯一能调动的军团是一个纯步兵的兵团,不足六千人。并且他们已经离开了自己的城堡,准备与自己一方决战。而在所有的诗歌,戏剧中,每当骑兵团出现在战场上时,都将会像飓风肆虐般摧毁一切。而自己率领的正是步兵们的恶梦,一支三千人的骑兵团,相信只要自己的部队冲到他们面前,他们除了溃败将别无选择。“真是一群愚蠢的家伙,明明是送死吗!”西萨斯轻哼一声,似乎胜利就在眼前。虽然直到昨天他才知道拉文纳总督的名字,而且仅仅知道个名字而已,但是他已经将拉文纳的指挥官归类于愚蠢一类了。
枯燥无趣的行军在两天后结束,因为活动在军团周围的斥侯们发现了拉文纳的军队就在十里外。双方似乎同时发现了对方的存在,十分默契的一起停下了脚步,各自扎营。这样的距离,只需要双方各自行进不到一个小时便可以相遇。明天就是两军对垒的日子,双方都赶了一天路,都需要好好休息。这一晚,两支军队的指挥官都在召集自己的部下,布置明天的进攻。不同的是,普莱德则只召集了自己重步兵团里六个千夫长,和轻步兵团和弓箭兵团的指挥官,对于西萨斯则是派人送去一个口信,叫他明天在后面呆着,不要出来惹麻烦。在询问回来的传令兵后,得知西萨斯被气得脸色铁青,普莱德更是哈哈大笑。而十里外的路西德伯爵则召集了自己所有的部下,这其中除了那五个千夫长外,还有一个五十开外,有些发福的老头。这个不起眼的老头穿着一身蓝色的魔法袍,而他便是伯爵的秘密武器。那魔法袍上的盾形徽章是魔法师公会核发的高级魔法师徽章,拥有他就表示得到了高级魔法师能力的认可。
“好了,我的千夫长们,你们一定感到奇怪,为什么我要你们要准备三百套魔法袍式样的长袍和三百个年纪在三十到四十之间,比较瘦弱的男性奴隶。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了。”路西德伯爵微笑着端着手中的葡萄酒来到那个魔法师身边,“但是,首先我要向你们介绍一下。这一位,我的朋友巴林顿.丘吉斯特先生,一个高级魔法师。让我们为他干一杯”说着将手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接着,伯爵走到悬挂的地图前,指着地图道:“先生们,明天我们将这里和伦巴德人决战。这里地势开阔,对于我们击溃敌人的目标非常有利。虽然伦巴德人的重步兵不好对付,但是只要他们的队形被打乱,那么就会成为我们的弓箭手的活靶子。而他们的骑兵对保持阵型的我们威胁不大,如果这些骑兵先出现,那么我们的骑兵部队将在他们的侧翼出现,迅速消灭掉他们,然后隐蔽起来。等敌人步兵出现后,我们的骑兵将先偷袭敌人的弓箭手,然后突击被打乱阵型的重步兵。对敌人的骑兵部队我们是不用担心的,他们的指挥官是个生活在幻想中的诗人,而奥斯特克先生将轻松的收拾掉他。而打乱普莱德那莽牛的队形则看我们亲爱的魔法师先生的表演,相信我们为他准备的三百个奴隶会让他满意的。”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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