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百毒之王
()巨龟前后被袭,顿时陷入了慌乱当中,一时前后不能顾及,忙于应付。在两人的联手攻击下,体力渐渐不支,很快便落入了下风。两人又斗了数十回合,那巨龟除了忙于应付,已根本腾不出手来进攻,已毫无还手之力。
乔征宇,谢逊大喜,更是舞刀挥使,连连进攻,只盼早能拿下这场胜仗。但那巨龟躲在岛上多年,早已非常物可比,不仅天生神力,而且皮糙肉硬,纵使形势不利,虽同时对付两人,却仍是绰绰有余。
与两人大战了数十回合,始终是不依不饶,耐力十足。
谢逊与乔征宇久战不下,均是心下骇然,不敢有半点的放松,知道自己若是有稍微的不留意,只怕便要伤在这个畜生手里。此时关键时刻,非但不敢有半点的大意,而是更加集中了精神,奋力厮杀,共同御敌。
“乔大哥,谢前辈,你们让开!”他俩人斗得正酣,忽听灵雀儿在一旁叫道,接着见她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瓶,朝那巨龟连连挥舞。
说来也怪,也不知道灵雀儿使了什么手段,那巨龟顿时变得迟钝呆滞,刚才还粗壮有力的四肢此时已是松软无力,动作跟着慢了下来,耷拉着一颗硕大的脑袋,昏昏欲睡,丝毫没了战斗力。
乔征宇见了大喜,正欲挥剑攻上,却听谢逊大喝了一声,大刀挥去,抢在自己前头,一刀砍在那巨龟的颈脖上。便如削瓜似的,一颗斗大的脑袋顿时被切下,往一旁滚去,落在了灵雀儿的脚下。
“好刀法!好气力!”乔征宇连赞了两声,暗自佩服,不由竖起了拇指。可就在这时,忽觉眼前一黑,意识无,“扑通”一下,随即跌倒在地。。。。。。
等乔征宇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躺在一张石床上,而谢逊和灵雀儿都坐在一旁。
“乔大哥,你终于醒了!”灵雀儿见他醒来,惊喜地叫了一声。谢逊听得声音,也凑前一步,来至床前。
“太好了,乔兄弟,总算是把你救回来了。”
转身又对灵雀儿道:“丫头,看来你的猜测是对的,这次多亏了那颗龙胆,否则的话,只怕乔兄弟他此时已见阎王去了。”
灵雀儿摇头笑道:“谢前辈谦虚了,这次若非谢前辈鼎力相助,就算是有龙胆做药引也是没用。乔大哥之所以能活下来,还是谢前辈的功劳最大。”
谢逊呵呵一笑,也不说话,提了屠龙刀坐在一旁。
乔征宇心中疑虑,听他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个不停,早从床上坐起,盯着两人看。听了好半会,似懂非懂,便问道:“妹子,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不明白呢?”
灵雀儿微微一笑,于是将前因后果说了一遍,直听得乔征宇连连点头,惊讶不已。
原来,那巨龟并非常物,而是大有来头。其名“”,本是龙九子中的一子,因外貌如龟,所以常被人误会是巨龟一类的动物。
平时喜欢躲藏在地下,所以一般人很难见到。其不仅凶
残狠毒,力大无穷,并且皮糙肉厚,身皆为宝。其外壳就不用说了,坚硬无比,可谓刀枪不入。尤其是其胆,更是百毒之首,具有解百毒的功效,实为不可多得的宝物。
灵雀儿初次见到巨龟,心中就已有所怀疑,见两人久攻不下,于是有心帮忙。趁不备之时,洒下了迷药,虽然凶狠,却也难以抵抗迷药的药效,这才被谢逊抓住了机会,一刀要了性命。
那巨龟应声倒地,灵雀儿急上前观看,在仔细确认后,得出了怪物就是的结论。她精通医术,自然知道的药用价值,尤其是其胆,乃为百毒之首,有解百毒的功效。当即大喜,想要挖出其胆作为药引。
可那皮糙肉厚,坚硬无比,任凭灵雀儿如何的费力,也无法伤及半点皮毛。好在谢逊帮忙,用屠龙宝刀切开了的肚子,她才如愿以偿得到了龙胆,乔征宇才因此得以死里逃生,捡回了一条小命。
乔征宇听了,心存感激,朝谢逊躬身道:“多谢前辈救命之恩,请受我一拜。”便要行礼。
早被谢逊扶住,呵呵笑道:“乔兄弟不必客气,你与无忌亲如手足,你的命就是无忌的命。既然如此,我救自己家的人又有何不可。不过,也是你小子命大,若非有龙胆做药引,就算是谢逊再想帮忙也是没有了。哈哈。。。。。。”
乔征宇知他心意,转身对灵雀儿又道:“妹子,这次多亏了你,否则的话,我现在只怕不能站在这里和你说话了。”
灵雀儿笑道:“乔大哥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我当然要救你了。不过,你体内的蛇毒虽已化解,但体质虚弱元气大伤,还需要好生休养一段时间才可以恢复。我看这冰火岛甚是隐蔽,不如住上几日,等伤养好后再走。”
“这。。。。。。”乔征宇略有犹豫,忽听谢逊道:“乔兄弟,小丫头说得有理,我虽然无时无刻不惦记着无忌,但也不差这几天了。不如你们在这里先住上几日,等伤势好后再去找无忌也不迟。
“况且冰火岛上各种美味数不胜数,这可是在中原想吃也吃不到的东西,保管你吃了永生难忘。除非是你嫌我这地方简陋肮脏,看不上这里,所以才不愿留下。”
乔征宇听他这样说,又哪里敢不同意,只好点头道:“多谢前辈美意,既然如此,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好!就这样说定了。你们在这里歇息,我去弄些吃的,今晚我们不醉不休。”谢逊大笑了一声,提刀出门走了。
到了傍晚,谢逊背着一大包东西回来,将其丢在地上,尽是些海鱼,小兔子之类的动物。选了几只又肥又大的野鸡,将身上的皮毛除去,放在一石锅中用水清洗。
随后,用宝刀在附近砍了一些柴火,取了火石点燃。再找来一根树枝,取了石锅中的野鸡窜在其上,架在火上烧烤。
谢逊这一顿忙碌,手脚麻利,干净利落,毫无生疏迟钝之处,直看得乔征宇两人连连点
头,暗自佩服。这还不算什么,整个过程中最奇怪的是,谢逊无论多忙,手中也绝不会放下那口宝刀,而是紧紧握在手中,如果实在不方便时,左右手便轮换使用。
又约莫过了半个时辰,那山鸡在大火的烧烤下,变得外焦里嫩直冒香气。谢逊取下一只山鸡,一撕为二,分给了乔征宇两人。自己也不客气,又取下另一只山鸡,大口吃了起来。
边吃边道:“乔兄弟,冰火岛上什么都有,可就是没有美酒,若是此时能喝上一口酒,那便是美事一桩了。”
乔征宇听了,似有所想,放下山鸡,取出包裹。只找了一会儿,从中取了一酒瓶出来,道:“前辈言之有理,既然有如此美味,怎能没有美酒相陪,好在我身边随时带了一些,我与前辈不醉不休如何?”
又取了两个杯子,将酒斟满,递了过去。
谢逊脸色大喜,接过酒杯,道:“好,乔兄弟,今晚我们就喝个痛快。”与乔征宇对干了一杯,仰头饮尽。
乔征宇也不客气,举杯也是一饮而尽,好不痛快。
“乔大哥,你蛇毒虽解,但还不易喝酒,最好是控制一下,这样才好点快些。”灵雀儿唯恐他饮酒过度,故有意在旁提醒。
乔征宇却是笑道:“妹子,想当初中毒之时我尚且不怕死,现在又岂会怕?今天美酒佳肴面前,我又与谢前辈如此的投缘,怎么也得喝上几杯。俗话说得好‘今朝有酒今朝醉’,好妹子,你就答应我好了。”
灵雀儿沉思了片刻,点头道:“好吧,乔大哥难得高兴,今日就放你一次,让你喝个痛快便是。”
乔征宇当即大喜,又将酒杯斟满,一人一杯,随后开怀痛饮。
他俩人俱是豪爽之人,你一杯我一杯喝个不停,转眼间,已是将酒瓶中的酒喝了一大半。俩人仍不过瘾,又找来两个大碗,将其满满斟上,随后各自饮尽。
如此几杯烈酒下肚,就是酒量再好的人只怕也难以承受,乔征宇不觉有些头昏,醉意渐渐显露。但谢逊似浑然没事,照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甚是豪气。
“谢前辈,我有一事不明白,不知道前辈能否告知?”乔征宇带着酒意,忽然问了一句。
谢逊咦道:“哦,不知道乔兄弟想知道什么?”
乔征宇两脸微红,指着谢逊的屠龙宝刀,道:“谢前辈,你手中宝刀可是屠龙宝刀?我听说这宝刀削铁如泥,不知道前辈能否让我看看?”
谢逊听了,望了他一眼,道:“乔兄弟好眼光,这的确就是屠龙刀。如果乔兄弟想看,那就拿去看了。”放下酒杯,将宝刀横送了过去。
乔征宇顿时大喜,伸手去接宝刀,正要触摸到刀身时,却忽然停下,摇头道:“不行,不行,据说这刀沉重无比,我又怎能拿得动。万一掉在了地上,有所损坏那可就不妙了。”将手缩回。
谢逊呵呵笑道:“乔兄弟还知道的不少,的确如此,这宝刀重约百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