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雪,今年十七岁,是凉川杨家的小小姐。
在我出生之前,我阿爹阿娘一直想要个女儿,却接连生了我大哥杨文钊和二傻子杨文远两个儿子。奶娘说,我阿娘为了能怀上我,拜了各路的菩萨佛祖,吃了不知道多少种偏方。
我是众星捧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虽然没有公主的尊荣,却享受着公主般的宠爱。
我阿娘年轻的时候被驴子踢过脑袋,故而她的眼睛一向不好,长时间用眼之后会出现短暂的眩晕和眼花。再后来有了我,她的眼睛便越来越不好,总是莫名其妙的眼前发黑,一年中要有大半年的时间是住在舅舅家在苏州的医庐养病的。
我阿爹总是很忙,要忙着打造别人求上门来的物件,要忙着去看望阿娘,还要忙着照顾我们兄妹三人,整日里疲于奔命,风尘仆仆。
再到后来,我就由大哥和二哥带了。
说是这样说,但事实上,二哥玩心很重,比我更加让大哥头疼。
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加喜欢我的大哥。
虽说大哥看上去很呆,但是事实上,整个凉川再也找不出比他更聪明的人了!
比如,他可以做出各种各样的小玩意来哄我开心。
比如,他做错了事却每每都能够一脸真诚的让对方觉得是冤枉了好人。
再比如,我六岁那年,他带着我去买糖葫芦,回来时被一伙地痞流氓堵在了死胡同里,他拿出所有的钱给对方,连衣服上的琉璃扣都扯了下来,还说什么值大价钱,可是我明明记得他最后递过去的金色袋子里装的是浸了药的暗器,可以让人上吐下泻折腾个把个月,而就算那几粒琉璃扣是解药,那些人也并不知道。
我当时并不知道这种行为叫什么,但我觉得我的大哥是顶厉害的。直到沈三哥告诉我,大哥的那个行为叫做“扮猪吃老虎”!
沈三哥是大哥的结拜兄弟,是大哥带回来的客人。
沈三哥总是说,大哥不会游泳,在同一个地方两次落水都是被他所救,也不知道是什么孽缘。每当此时,大哥都会补上一句“毕之是我的救命恩人”。
可是,我记得,大哥虽然是北方人,水性比之那些个江南水乡的本地人却也不差什么。
而且,大哥第一次溺水是因为在水中时小腿抽筋动弹不得。
至于第二次,我记得那天早上他出门时曾经神神秘秘地说会给我带回一个嫂子来。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带回的不是嫂子,而是一个拜了把子的兄弟。但是,这都不重要,我不管他是个女嫂子还是个男嫂子,只要大哥他喜欢就行了!
我其实是个很双标的人。
我大哥是个断袖子的,我就觉得那是真爱,情比金坚,没什么不好的。
可是当我在酒楼看到两个男人分桃而食,又觉得怎么那么恶心,道德败坏,实在应该拉去统统让驴子踢一遍脑袋。
沈三哥说,那是因为他们两个都生的并不好看,若是换了我这样的,你就不会这么觉得了!
我觉得,沈三哥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其实心底里还是决定接受我大哥的这份不同寻常的爱的!
我二哥的情史,就更加一言难尽,连我都看不下眼了!
我觉得,我看不上杨文远那个傻子,多半是因为他对红豆毫无缘由却一发不可收拾的感情。
红豆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女人,只要她掉几滴眼泪,我家二傻子就什么都捧到她面前去了,连眼都不带眨一下的!
若不是因为阿爹和大哥阻止,我们整个杨家现在都是红豆的了,到时候我就只能去给红豆端洗脚水了!
我总是忍不住好奇红豆和大哥之间到底谁比较聪明一点,可我不敢和大哥说,我怕他像小时候一样不给我饭吃。
江湖上的人都叫我“女壮士”,我又不是个聋子傻子,自然是知道的。
我也想过改一改自己沾火就着的火爆性子,生怕自己真的成了我阿爹阿娘口中嫁不出去的老姑子。
不过,很可惜,淑女的那一套,我是真的做不来,相比之下,我还是更愿意骑着马、提着刀、喝烈酒、杀恶人、放肆哭笑!
我和杰哥的姻缘,我现在想来依旧有些不敢相信。
那是一个深秋,我去苏州看我阿娘。
我性子素来跳脱,喜闹不喜静,整日里拘在医庐里非我所愿,时间久了,难免有点难以忍受。
恰好舅舅家里养了许多鸽子,我所幸给每只鸽子腿上都绑上一封二哥给红豆写过的情诗,然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将它们统统放了出去。
苏州这地方风景不错,民风却不怎么淳朴,七天之后也才只有一只鸽子在晚上飞了回来,我猜想它的兄弟姐妹多半已经变成了烧鸽子、炒鸽子、炸鸽子、鸽子汤……我这样想着,竟然有些饿了,所幸去吃了个夜宵!
回来的这只鸽子,腿上还是那张纸条,只不过多了四个字——狗屁不通!
我觉得,这人真乃我的知己也!
第二日,我换了另外一首情诗上去。
这次没有让我等上七日,这鸽子傍晚就回来了。它的腿上还是我绑的纸条,上面还是“狗屁不通”四个字,不过这次还多了一个大大的叉。
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第十五日……第二十日……
鸽子早上从我这里离开,晚上回来时带着那四个不变的字,一直如此。
这下子,我可以确定,那人一定住在苏州,那人一定很闲,还有就是……我有点想见一见那人了!
可我不敢,我怕像我大哥那样遇到一个拜把子的,我也怕像我二哥那样遇到一个“红豆公子”。
我唯一敢做能做的,就是继续放飞那只鸽子!
只是,这一次,鸽子的两条腿上都绑了纸条。左腿的是我放的,上面多了“冥顽不灵”四个字;右腿的是那人放的,只有一句话“三日之后,午时三刻,城外十里,胭脂亭中,不见不散!”
我当时觉得,那人选了一个砍头的时间,定是因为每日受我二哥情诗的荼毒,不堪其辱,决定找我这个始作俑者决一死战了!
故而,约定当日,我雄赳赳气昂昂地赴约,身上穿着我阿爹打的刀枪不入的蚕丝衣,肩上扛着九环大刀,怀里还揣着辣椒粉以及毒药数包。
然后,我就见到了杰哥,一身白衣,眉目如画……
一见钟情,一往而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