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斯集结全营,一共才有两万六千余人,而且这当中还包括了运输队。连去哪都没有告诉他,只有一句多拖延一些时间就好。威尔斯回营之后并没有马上召集自己的属下,而是叫属下们准备出征,去哪也没说。而他本人,自己在军帐之中望着地图,在想一个问题去哪?
这里哪里都可以丢,哪里又都不可以丢,不知道决战将会在哪里进行,也不知道盟主等人上层的方针是什么,只有两点要确定,第一,自己不能败退,第二,要能拖住帝国军。
帝国军有四十万人,而且战列展开,只是没有全部投入进攻而已,而现在四处作战的,都是一些杂牌军,而自己也是属于杂牌军。杂牌军的话,总比一上来就面对正规军要好得多吧?不败,不求胜,只要拖住敌军即可……
威尔斯看了地图好久,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地方,在那里,自我感觉,可以不败。随即下令,召开军议……
威尔斯手下有四元猛将,这四个人,都是跟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威尔斯连乡侯都不算,只是一老兵,十岁,跟随父亲,为了能吃饱饭,参军打仗。父亲战死沙场,他无依无靠,四处漂泊。十二岁,他路过码头,见一伙水贼正在分赃,以一己之力为民除害,找到了归宿。十五岁,年少的他一腔热血,愤愤不平,苛捐杂税日益攀高,他就是伙同他这几个兄弟,一块杀了前来征税的领主。就是这群小伙子们带头,带领家乡父老,成立了民兵,推翻了原来的统治……
而这四个人分别是,使两条钨钢鞭的“贾里德”,使一把宽头斧的“哈基姆”,使一条鉄背蛇矛的“杰弗森”和手使双斧“荣马尔”。这四人,人人都勇武,这四人人人都是老兵,十八岁那年,他们就已经打下了半边天,如今这些老兵将要重返战场!与前所未有的敌人战斗……
威尔斯和他的兄弟们坐在了一块,他把事情的原委简单的说了一遍,众人听后都是摇头晃脑,“这可不好办啊!”
“是啊,以我们的军队,完全不是帝国军的对手,不光是人数,我们的军备和帝国军完全不是一个级别。就我的营,还有不少人没有铠甲呢!十来岁的孩子还不少呢!”
“真是件愁事儿啊~”
“不光是件愁事儿,我们领命了,就必须做到,不然会被杀头的啊!
“大伙,不用这么愁眉苦脸。接这个指令,作为先锋官,是我们进入到上层的最佳捷径。我们不止要完成任务,还要让他们吃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受到盟主赏识,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家里的父老乡亲才会好过一些,所以我们此刻一定要咬紧牙关!完成这个任务!”
“可我们连去哪该干什么都不知道啊!这个命令不就是难为人么!”
“不,盟主下了最好的命令,让我们自己研究发挥,他不甘于,只需要我们坚持更长的时间就可以!”
“那我们?去哪?”
“我有一个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