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厂王都是座有着八百年历吏的古城,历经四次扩建滞扣普通的城市变为一座荷曼帝国的著名雄城。
诺丁王都的城墙高大雄伟,足有十五米高,经过圣位法师的加持后,历经数百年风雨依旧崭新如故,在夕阳的余辉下,反射着特别的光辉。
此刻,诺丁王都的南城门大开,王室仪仗队尽数出动,排成绵延数百米的队伍。皇家仪仗队成员都头戴高耸的黑色熊皮帽,上身穿红色的制服,下身则是黑裤加皮靴,有的手持仪式剑,有的手持各种乐器。
从南城门开始,大量的红色地毯拼接起来,组成了五百米长的地毯之路,无数的魔法花瓣从天空落下,让地毯之上变成梦幻之路。
罗岚的魔法马车缓缓驶近,仪仗队长一声号令,仪仗队奏乐,《迎宾进行曲》在诺丁王都的南城门前响起。
罗岚在红地毯外二十米停下小他看到这个阵势,略显吃惊。
荷曼帝国的许多礼仪有严格的限制,千米红地毯迎宾是欢迎皇帝或皇后,八百米则是皇室嫡系和国王以及王后,而五百米则是欢迎王室嫡系和公爵,侯爵和伯爵分别是四百米和两百米,而迎接子爵和男爵不会在城外铺红地毯。
看着超出规格的迎宾仪式,罗岚除了猜测诺丁王室在对他进行长期投资,推断不出其他什么。
罗岚港是非常重要的地方,辐射整个诺丁王国,诺丁王国有超过四分之一的进口商品是从罗岚港转运,甚至有人称罗岚港为荷曼的码头王国。
诺丁王室的查理王子和薪娜公主迎过来,和罗岚见礼。罗岚毕竟只是伯爵,国王和王后出门相迎反而太过。
查理王子高大英俊,热情诚恳,彬枝有礼,身穿华贵的燕尾服,几乎是一个小无可挑剔的贵族男人。莉娜公主非常漂亮小麦色的皮肤,身体四凸有致,但比较冷淡,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罗岚发现两个人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那就是褐色的眼睛发散着惊人的魅力,让人不由自主产生好感。
“看来韦斯特说的不错,诺丁王室真的有魅魔血统,普通人不可能有魅惑天赋
作为女主人,莉娜公主主动挽着罗岚的胳膊款款入城,查理王子则跟罗岚低声交谈。
魔法马车上的妮丝看到这一幕,轻哼一声,目光却落在莉娜公主的屁股上,依然没长个子的她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还算翘挺的小屁股,无奈地叹了口气。
“真是的,我的小兔兔和小屁屁都大了,怎么就个子不长高。真是气死我了。不过幸好罗岚哥哥说我是什么巨兔小萝莉,他很喜欢我这个样子。可是,妮丝想当女人啊”妮丝自言自语。
阿芙拉静静地看着罗岚的背影,暗叹一口气。在心里对自己说:“好好学习魔法厨艺,一定不能让罗岚讨厌!罗岚说他对东方菜肴感兴趣,我马上就找韦斯特老师学习”什么来着?对,炒菜!”
凯瑟琳盯着罗岚,面无表情小但握住剑把的手更加用力。
把罗岚迎到城内,则完成了欢迎仪式,莉娜公主借口有事离开,而查理王子邀请罗岚坐上王室马车,要送他去王宫斜对面的“香舍。”那里是诺丁王室的国宾馆,专门招待有身份的客人,因处处种植香叶树而得名。
罗岚示意马车不要走,对查理王子说:“能让我的魔法马车一起来吗?车上有很重要的东西,当然,不是危险物品,需要放在我不远处
自从得到信仰之力的力量,银龙蛋的成长明显加快,如果在阳光下,甚至可以看到一条成型的幼龙。要不是罗岚提前让大炼金师瓦克制作了隔绝龙蛋气息的大号行李箱,所有马匹都不能靠近一百米内。罗岚生怕龙蛋在最后的关头出问题小所以最近坚持要带在近处。
查理王子点头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好,我让你的马车跟来。第一眼看到你的马车,我就知道你这个“查理,和我一样,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
一个叫查理诺丁,一个叫查理罗岚,都是蔚蓝大陆常见的名字。
于是,魔法马车紧跟在王室马车后面,仪仗队和王室骑士团和法师团跟在后面,罗岚车队的其他人最后入城。
到了香舍,查理王子像个老到的管家一样,把一切安排的井然有序,罗岚对他的好感大增,哪怕他有恶魔的血脉。
让罗岚安顿下来,查理王子才说要去准备晚宴,然后拿出一张烫金请束递给罗岚。
罗岚接过请柬,送查理王子离开。
香含已经被提前清空,里面只剩下服务人员,所以这里几乎成了罗岚伯爵的临时府邸。凯瑟琳和火光佣兵团的人在提前预定的佣兵住宅暂居,王室不可能为他们另作安排。
罗岚一家曾经常住诺丁王都,在贵族区有自己的宅院,但那只是一栋庭院,住不下太多人。
伯爵府的人马上忙碌起来,开始为罗岚今晚作准备。
蔚蓝大陆的正装有爵位礼服、晚礼服、常用礼服以及西服,但目前西服仅仅适用于普通场合,正式场合仍然要穿礼服。
时间一到,罗岚右臂挽着女伴阿芙拉。左手牵着妮丝的手,身后跟着必要的随从,向王宫走去。高级剑士哈尔亲自拎着装有银龙蛋的行李箱,现在银龙蛋是罗岚最宝贝的东西。
凯瑟琳也在其中,身穿贴身皮甲,一身中性的打扮,却更显她的英姿。周围的男人尤其是剑士经常偷偷看她。人人都知道她是罗岚的女人,不然她的身边将会有两个佣兵团,一个是火光佣兵团,一个是她的追求者们兵团。
罗岚一身黑色的燕尾服,阿芙拉则身穿高贵的白色的露肩晚礼服,清纯中带着高雅。妮丝穿着可爱的白色公主裙,但随着她的身体某些部位发育,她也开始展现一种小女孩的独特魅力,纯真中带透露着诱惑。
宫廷宴会是普通人向往的宴会,更是爱慕虚荣的人拼命想加入的宴会,但对大贵族来说,却是繁琐无聊的宴会。
宫廷宴会以讲究排场和宏伟盛大而著称,最大的作用就是把各种小小团体凑到一起,让所有的封地贵族和实权官职贵族在一起交流。能进入宫廷宴会,就等于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卷。
在上流贵族和大贵族眼里,宫廷宴会的重要性远不如私人宴会更重要,但是,也有例外。
罗岚刚走进宴会大厅,就有许多人向这里看来,英俊的年轻贵族和美貌的女人本来就是焦点,外加一个漂亮的小女孩,更加引人注目。
“罗岚!”一个惊喜的声音响起,罗岚听到熟悉的声音,转头望去,看到一个一头金色卷发的青年大步向这里走来,这个青年的鼻子格外大,面部看起来有些不协调。
罗岚马上认出这个年轻人,他叫大鼻子奥斯特,是一个封地男爵之子。当年罗兰只是一个有钱的小贵族之子。曾经混迹于以奥斯特为首的小圈子,他们命名为“王之骑士团王之骑士团。最多时候有二十个人,地位最差的是商人之子,大多数都是勋爵之子或者官员之子,只有奥斯特一个人是封地男爵的儿子,也是王之骑士团的首领。
虽然王之骑士团的人都知道罗兰的伯父是罗岚港的伯爵,但也并没有多看重他,毕竟骑士团的不少人有封地贵族亲戚。罗兰父亲的社会地位远不如封地男爵,所以罗兰在王之骑士团中地位不高,但因为出手阔绰,也算是核心成员。
罗岚含笑举杯,点头说:“小原来是大鼻子奥斯特,我的老朋友。”
奥斯特惊讶地看着他,发觉罗岚的气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看着罗岚,他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国王的样子。
身为男爵之子,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站在自己面前的人不再是那个被自己呼来唤去的小勋爵之子,而是连他父亲见到都要陪笑的大贵族罗岚伯爵
奥斯特尴尬地笑了笑,小心地问:“罗岚伯爵,我不会给您带来困扰吧?”
罗岚实际上并不想跟罗兰的过去有交集,但既不能让人着出不对的地方,也不能让人觉得他小人得志。他笑着说:”不会,我仍然是王之骑士团的一员,不是吗?
奥斯特已经认清自己的身份,连忙说:“是是,能作为您的朋友,是我的荣幸。如果过去我做过什么事情,还请您原谅,毕竟那时候还年轻。”
奥斯特虽然很会做人,但年轻气盛,掌握特权的时候没少折腾其他人。
罗岚并没有放在心上,说:,“别这么说,其实我很怀念过去的生活。你要知道,做一个伯爵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说完,他自己反倒愣了一下,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适应伯爵的身份,说起话来带着掩饰不住的虚伪。
奥斯特当然能听出罗岚的弦外之音,但作为一个正统贵族,他绝对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他厚着脸皮说:“能见到您,我非常高兴。我父亲将在三天后举办一个晚宴,我希望您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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