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遗憾的现状(求票求订阅!!!)
“喂喂,那边发生什么事了?”
“听说是有命案!”
乌泱泱的人群,挤在警戒线外,巴头探脑的向栅栏内张望。
他们大多都是附近的居民,听到警笛声,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只要他们不跨过警戒线...
目暮十三就没资格赶他们离开。
而且...
他现在也顾不上这些小事,面前的尸体,就是最糟心的。
杀人分尸...
性质太恶劣了!
简直令人发指!
目暮十三做刑警这么多年,都没遇上几起分尸案,要不是榊诚忽然联络他...
逍遥法外的高濑文人,会不会继续作案?
真是丧心病狂...
鉴识课的人手正在对现场进行初步检查,至于尸体嘛...
就不是他们擅长的了。
“报告!”
半个小时后,登米刑警带着现场报告回来了:
“目暮警部,我们在高濑文人家中并未搜出其他可疑物品!”
“死者的指纹也未找到!”
没有指纹,意味着死者确实没来过高濑文人的家中,这一点到与他说的前提相符合,不过...
也可能是被他擦掉了。
尸体被剁成两半,鉴识课也没办法观察死因啊!
能够进行指纹检测,已经是冒着很大的心理压力了。
毫不夸张的说...
这是他们见过最惨烈的现场。
“尸体不能检测吗?”
目暮十三问道:
“我们要知道具体的死因!”
“这...”
登米刑警十分为难:
“目暮警部,您知道我们鉴识课不负责验尸...”
“不如把高濑文人暂定嫌疑人,向法院申请司法解剖许可状,然后移交法医如何?”
他提出了一个中肯的建议。
在曰本,为了提高鉴定的公信力,警察、检察官、法官和鉴定人在鉴定的启动、实施和鉴定结论的采信过程中,必须职权分离。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抓住了嫌疑人,需要将其移交给公诉检察官。
公诉检察官具有侦查的权利,更可以在没有警察的情况下自行启动侦查,现实中也往往这么做。
要注意的是,曰本警察和检察官都有权独立开展侦查活动。
警察对刑事侦查负有最初和首要的义务,而检察官可以‘侦查任何刑事案件’。
也就是说...
警察一旦对某个案件开展侦查,就必须把该案连同案卷及证据提交给检察官。
但是!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证据确凿或认罪的情况下,警方是可以进行逮捕的。
同时,因为警视厅上属警察厅,而警察厅因为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公安’,其权利凌驾于检察厅之上。
通俗来讲...
检察厅需要看警察厅脸色。
而警视厅隶属警察厅、地方警察本部享有独立自主权,这也就造成了一种现象:
检察厅的存在感被稀释了。
原本三厅建立之初,曰本政府是希望三厅互相制约,又为了防止他们一家独大,分别给予不同权柄,呈阶梯式,彰显法制的威严。
结果...
咳咳,接下来的事,大家都懂。
曰本司法制度紊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这也是为什么,目暮十三等人会同意私家侦探们,插手案件的一大原因。
只要当场抓住犯人,案子就不需要移交检察厅。
有谁希望自己接手的案子,被别人指指点点呢?
所以...
目暮十三,把毛利小五郎也请了过来。
没办法,距离实在太近了,从事务所到高濑不动产,走路5分钟就到。
“目暮警部,听说发生了谋杀案?”
略带几分醉意的毛利小五郎,摇摇晃晃的翻过警戒线,打了个响亮的酒嗝。
“啊...毛利老弟你这喝了几斤啊?”
见他一副醉醺醺的模样,目暮十三不怒反喜。
谁不知道他沉睡小五郎的称号?
喝多了好入睡啊!
“害,不多,也就十几瓶...”
毛利小五郎摆摆手。
这时,榊诚看到...
柯南,也晃晃悠悠的跟着来了。
是啊...
没有他,哪来的沉睡小五郎?
趁众人不备,柯南一溜烟钻进木屋,去勘察现场了。
没过多久,他就小脸煞白的跑了回来,躲到毛利小五郎身后,屁都不放一个。
“发现什么了没?”
榊诚瞥了他一眼,小声问道。
“别..呕...别跟我说话...”
柯南捂住嘴,脸色难看:
“我刚吃的晚饭...”
得。
工藤老弟怕是指望不上了。
还是得亲自出马啊...
榊诚活动了一下肩膀,带上白手套,跨过木门,来到了尸体旁。
尸体的碎块已经被鉴识课收拢到了一起,整齐的堆放在桌上。
高濑文人的剁尸活动才进行了一半,右半边身子、女子脑袋都还算完整。
在强大的心理素质支撑下,榊诚打算进行初步尸检。
什么,你说解剖工具?
嗯。
望着凌乱的尸体,榊诚心想:
也许不用了。
“晚9:35分,开始第一次检查。”
校准时间,榊诚轻声说道。
鉴识课众人都停下了手中动作,呆呆的看向他。
只见榊诚...
左手拿着高光手电筒,右手扶住死者头颅,拿过鉴识课的标尺,开始细细观察:
“女性,年龄不详,大致推断20—35岁之间,身高157,体格中等偏瘦...”
“尸僵并不严重,未发现尸斑...”
“死亡时间约在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
之前的时候,榊诚曾经说过,尸斑是人死后血液下坠,沉积在体下血管中,渗至皮内所产生的现象。
面前这具女尸...
血都已经流干了啊...
榊诚叹了口气。
他的专业不是验尸,一直都有人帮他,现在...
据科学统计,曰本每年死亡130w人,异常死亡人数为15w,截至到15年,曰本尸检率为0.3%。
相比瑞典95%的解剖率...
简直跟大海中的一滴水那么微不足道。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尸检率,曰本只有11.7%,也就是说,每十具非自然死亡的尸体中,只有一具会得到解剖。
其他的呢?
自杀、意外。
有些死者家属,甚至会花钱委托私立大学的法医部,对尸体进行解剖侦查。
是警方不作为吗?
这方面原因当然也有,但最重要的一点是...
在曰本,几乎没人愿意做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