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大个子阿宝
第一更
在前世,彭禹还真没有干过这种事情;由于那个时候他的年龄和现在差不多,面对骆驼这个庞然大物,他和其他孩子们一样,还是心存畏惧的。小时候,在和小伙伴们胡闹中,他和大家抓住过队里散放的毛驴、骡子和马匹,偷偷摸摸地骑着疯玩;骡子就不说了,那些毛驴和马可不是好对付的。彭禹清楚地记得,在上一世,一位村里的孩子撩拨马匹,被马扬起两只后蹄,狠狠地踢在了胸膛上;没过几天,这位胸口塌陷的孩子医治无效,死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当时,这事儿闹得很大,马匹被队里被迫宰杀了不说,消息也传遍了四面八方。
关于骆驼会不会伤人,彭禹还真没有听说过;在得到大汉拍着胸膛的保证后,他把一百块钱爽快地给了大汉,将缰绳递给村子里的二壮哥,请他帮忙把骆驼牵到自己住的林中小屋,自己推着自行车在后面跟随。
到了小屋前,二壮哥将绳子拴在屋前的大树上,兴奋地问道:“小禹,你买这峰骆驼,一定是准备杀肉吃吧?我爸可是咱们村子里最好的屠宰手,我去叫他过来帮忙。”
彭禹摇了摇头,笑着说:“二壮哥,我买这峰骆驼,可不是杀肉吃的。”
“不为了吃肉,那你要干嘛?”二壮困惑地挠了挠头发。
“我要给它治伤,养好了伤后,说不定有用。”
“养它有什么用?莫非,你要把它当运输工具吗?”二壮愈发糊涂了;“小禹,咱们农垦部有的是车辆,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这你就别管了,到时候你会明白的。”彭禹故作神秘地说。
说话间,这峰骆驼大概明白彭禹买它不是为了杀肉吃,居然很通人性地低下头,伸过毛茸茸的大嘴,口中喘着热气在他手上嗅来嗅去。
打发走了二壮哥,彭禹蹲下身子查看骆驼的伤势;它的伤势确实不轻,前右腿的关节处鲜血淋淋,某些地方都露出了骇人的森森白骨,让人看了心里发酸。难怪,主人会下狠心卖掉它。
天气有些冷,冻伤了就不好治了。彭禹这样想着,马上找出一件自己不打算再穿的旧衣服,将骆驼的伤腿部位紧紧地裹住,转身又去屋里端出一大盆清水,放在骆驼的面前;很显然,这峰骆驼自从受伤后,心灰意冷的主人就再也不怎么用心喂养它了。肚子里又饥又渴的骆驼一见到清水,立刻大口大口地喝起来,转眼间,盆子里的水就见底了。又给骆驼蓄满了一大盆水后,彭禹不敢耽搁地立刻去农垦部办公室,看看能不能通过范处长,尽快找到一个好一点的兽医。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彭禹领着农垦部最好的兽医吴大叔回来了,后面还跟着一辆骡子车,车厢里装满了玉米杆、高粱杆和麦草;此外,还有几大袋子喂牲口的精饲料。
口里抽着一根彭禹敬上的大前门香烟,吴大叔蹲在骆驼跟前,解开包裹伤口的衣服,查看伤势。
“吴大叔,它的伤能治好吗?”彭禹担心地问。
“没问题的,不过,若想把它的伤完全治好,至少得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毕竟,按照人的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啊!”看了几眼后,吴大叔信心十足地说。
“这我就放心了。”彭禹长吁了一口气说。
在吴大叔给骆驼治伤期间,彭禹协助赶骡车的车倌将草和饲料卸掉,并在车倌的倡议和帮助下,在屋子的东墙搭起一个简易的草棚,供受伤的骆驼居住。经过吴大叔的介绍,彭禹才明白,骆驼和马匹驴骡一样,都是通过牙齿辨别年龄的;年轻的骆驼牙齿缝隙比较大,老的却牙齿挤的特别紧。由此,吴大叔断定,彭禹买的这峰骆驼年龄尚幼,很可能还不到两岁;按照一般情况来看,骆驼的寿命,能够达到三十年之久,比猫狗要长。
忙完了所有的活儿,彭禹分别给吴大叔和车倌每人口袋里塞了几盒大前门香烟,这才千恩万谢地送走了他们。这一回,彭禹连买饲料带送礼,额外又花掉了十几块钱;不过,彭禹的心里很欣慰,毕竟,一条鲜活的生命,总算保存了下来。
将骆驼牵入地上铺满麦草的新居后,彭禹为它准备好吃喝,这才赶回家里吃午饭。
此时此刻,妈妈已经做好了午饭,家里人也全部回来了,正等他回来开饭呢!在饭桌上,当彭禹告诉家人他买了一峰受伤的骆驼的消息后,一家人除了小彭芳惊喜地大声叫好之外,全都不可思议地吃惊不小。
在小彭芳迫不及待地催促下,一家人匆匆吃过饭,连碗筷都没有顾上洗,就急急忙忙地去林中小屋看骆驼。
这时,一些吃饱了饭没事干的人们,已经围在骆驼的四周看稀罕;彭芳一看见骆驼,顿时欢喜地一溜烟跑了过去。吃饱了肚子的骆驼,正安静地卧在柔软的麦草上反刍;大概明白自己安全了,所以它一点都不怕人。小彭芳的到来,让这个聪明的家伙很快意识到了这是自己的小主人,居然令人惊讶地伸出它的舌头,亲热地去舔她白胖的小手;小彭芳没料到这个大家伙对她这么友善,兴奋的小脸绯红,笑声不断,像对待宝贝一样,在骆驼的身上抚摸个没完没了。
相比之下,妈妈和姐姐可不同了,出于母性的本能,她们怕骆驼冻着伤口,又找到一些旧衣服,里三层外三层地将骆驼的伤腿包裹的严严实实。
看着骆驼,彭国庆没说什么,只是主动掏出墨菊烟请大伙儿抽;闲聊中,几个上了岁数的村人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大家普遍认为,养着这峰受了伤的骆驼真没有多大用处,而且这家伙很能吃,又费钱,还不如赶到快过年的时候,杀了吃肉呢!
“不要!”听到人们的议论声,小彭芳惊恐地流出了眼泪,双臂抱住骆驼粗大的脖子不放;“谁……谁敢杀它,我……我……我就和他打架!”
既然儿女们都不赞成杀骆驼,彭国庆和林书敏只好默许了;好在现在家里有钱,养个骆驼也不算什么大事;至于今后该怎么办,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就这样,骆驼成了彭家的一员,彭薇给它给了个名字,叫大个子;小彭芳不太满意,也给起了个富含人性化的名字,阿宝。到了这一步,彭禹只好和稀泥了,他总结姐姐和妹妹的意见,称这峰骆驼为“大个子阿宝”。说起来很有趣,随着骆驼的伤势逐渐痊愈,与彭家人每天厮混在一起,竟然越来越通人性,不管是家里人怎么称呼它或者谁在叫它,它都会马上抬起大脑袋,睁着大眼睛憨头憨脑地看着你,令人忍俊不住。
到后来,习惯养成自然的骆驼,只要一见到彭薇、彭芳或者其他家人走进它,都会机灵异常地马上将四条腿跪倒在地上,极其温顺地让他们骑在自己身上,然后驼着主人满镇子疯跑;真可谓人畜有情,其乐融融。不过,这家伙脑袋瓜子很机灵,家人外人分的很清楚,就算有人嚷着要骑它,只要主人不发话,它都是高高地昂着头颅,理都不理睬,样子高傲得很。
再到后来,因为彭禹的名气越来越大,不少外地人慕名而来,饶有兴趣地参观彭禹的故乡;这一下,骆驼用上了派场,人们花五块钱或者十块钱,骑着它拍照留念,长年累月下来,大个子阿宝为家里赚取了不小的收入。
大个子阿宝活得寿命比较长,直到2011年才一生无憾地老死于彭家,享年37岁!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