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狸猫传说
说是在一九八七年,陕西省的某个村子,这个村子坐拥一处远离城市的山郊之中,村里的人基本都是自给自足,除了要去镇上生活外,基本都是不跨出村外半步。
这样一来,这村子就这样存在了几十年,由于那时科技的不发达,国家的卫星时刻着监控着周围虎视眈眈的敌国,根本就不可能摞动卫星监察国家地貌,这个村落也就没有人知晓。
值到有一天,一个驴友意外的发现了这个不为人知的村落,汗流浃背的他见到这么一个村落便高兴的不得了,连忙跑进了村落想要讨口水喝,可进去后发现这个村落有些渗人的诡异。
整个村落足有百来户人家,可现在是白天,原本应该热闹的村落居然静的有些让他胆寒,就连被风吹落树叶的声音都能听见。
这人实在是渴急了,已经大半夜都没有喝道一滴水了,嗓子眼都快干透了,只能硬着头皮向着向着村里走去。
终于他看见了三个老人,这三个老人正坐在一颗大树下,其中两个正在下着象棋,另外一个则抽着大烟看着它俩下棋,可奇怪的是这三人却没有发出一滴点的声音,只能听见轻微的落棋声。
他连忙上前说道:三位大爷打扰一下,我是市里的户外爱好者,我迷路了,水壶也丢了,请问老人家能不能讨口水喝”。
那三个老人家对于他的到来非常惊讶,皆是露出一副震惊之色,不过这三个老人很快便恢复了神采。
其中一个老人笑呵呵的站了起来,打量了一番这个家伙后,笑道:小伙子,你一个人吗?
那家伙顿时连连点头,老人一见就他一个人,也就没有在继续问他,便转身带着那个家伙走到了村里的一个木屋前,冲着那间木屋喊道:小花,村里来了一个迷路的小伙,赶紧把我泡的蜜茶拿出来,让小兄弟解解渴。
“吱”的一声,这木屋的房门打了开来,从里面探出了半个脑袋,这人是一个带着纱网面罩的少女,少女好奇的打量了一番这个小伙后,便转身朝着里屋走去。
小伙一见这少女,顿时两眼都直了,他心道,没想到这个深山老村里还有这么漂亮的美女,雪白的肌肤,高挑的身段,尤其是刚才那少女的眼睛,非常的漂亮,就好像夜晚天上的明月一般,要是自己能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就好了。
就在他傻楞着瞎想时,少女端着一个瓷壶走了出来:爷爷,你怎么带外人进村了,不是不是……
老人家脸色一变,连忙打断自己孙女的话,笑意道:人家是客人,小花啊!你怎么说话呢!真是没大没小,快给小兄弟倒杯蜜茶,让他尝尝我这特质的花茶。
“不不不,老人家,这位美女,还是我自己来!”,小伙连忙接过少女手中的瓷壶,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饮了起来。
这一口下去,小伙只感觉原本已经快要干的开裂的嗓子,瞬间变得清凉润滑起来,不过这蜜茶好像有股怪味,小伙也没有多想连忙朝着老人和那少女谢道。
老人家见他已经喝完水,便笑着对他说道:小兄弟,这天色也不早了,老朽也就不留你了,你出了村口一直朝着东面走五公里,然后遇到岔路口走右手便能上县道了。
这小伙先是一愣,没想到自己刚进村落讨了口水喝,这老先生的话便是让他离开村子。
既然人家茶也给喝了,咱走呗!小伙子将瓷壶递还给了少女,便和他们打了个招呼,转身朝着村口走去。
走在出村的路上,小伙子特意留意了一下这个村子的情况,奇怪的发现,除了零星的几个人在外面溜达,其它人都坐在自家的木屋里不出来,更多的则是趴在窗户旁看着我这么一个闯入村庄的人。
那种被几十,几百人盯着的感觉,让小伙心底毛毛的,这股村子给他一种诡异的感觉。
回到家的他,刚好第二天,他所上班的地理勘探局,市队上面通知下来,要市里所有地理勘探局放下手中的事情,进行二年一次的地理勘探,顺便补充一下各地域没有记载的村落之类的空档。
刚好这小伙被分配到之前去的那个村落一块,小伙心道这次我可是带着市队勘探和统计的任务来的,总不会在赶我走了!
小伙立马带着同事向着村落赶去,可到了村落眼前的一幕让他傻眼了,村落里面早已人去楼空,就连一只猫,一条狗,一只鸡都不存在,甚至就连木屋里的家具桌椅都已不见踪影,只留下空荡荡的木屋。
小伙傻眼了,百户人家,**间就这么消失不见,这也太匪夷所思了!要不是这些木屋里还挺干净,还有一些使用过的痕迹,大伙铁定以后这小伙是忽悠他们的。
可村落空了,这却是事实,**间走的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留下,而且还没有留下一丝的痕迹,大伙想不通这些人为何会**间集体搬走了。
这一事件后来被曝光后,顿时轰动了整个陕西省,在后来一位得道高人被国家某个秘密组织请到了这里,这才知道了其中的真相。
那小伙遇到的老头,少女以及看见的那些上百成千的村民,其实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群成了精的狸猫精(这狸子在其他地方有的称之为狸猫)。
那个给他茶喝的老头便是这个狸猫精的族长,而那口让他感觉有点怪怪的但却非常解渴的蜜茶其实就是狸子一族特有的百果酿,至于怪怪的感觉,只不过是那老头在百果酿中施加的一些小东西。
这东西被他喝进肚子后,他的一举一动便会在老者的掌控之中,不过期限只有五天时间,这也是为什么在他们再次到来时,人去楼空。
毕竟人妖不可接触,更何况它们这群狸猫精呢!幸好这小伙遇到的老者还算善良,要是遇到凶残的,估计他早就成为人家酒坛子里泡的人肉美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