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甲乙丙丁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
这世上能供养的生灵本就有一个定数,太古时,人类先祖茹毛饮血,获取食物本就困难,又加上寿命极短,自然繁衍次数较少而人口不旺。
后有燧氏取火、神农百草、轩辕氏造车以通各地……这才有了人口聚集、贸易的基础。
但后来的夏、商、周……本质上也只是各地分封的部落城邦,人口就算比之太古要丰富许多,但又能有多少呢?
直到铜铁之农具普及,稻、黍、稷、麦、菽的产量增加这才能够养活更多的人口,进而在那些水土丰美,易于农耕的地区形成了人口优势。
而这些可以比前代人更大量聚集的人口,也就形成了相当于中国战国、秦汉时期那般性质的“国家”。
原来的分封城邦自然无法在这般更强大的对手面前生存,因此逐渐被消灭吞并,成为了各个帝国的一部分。
而战争也从几千几万人的规模演变成了动辄数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的修罗场。
秦汉之后。
世人的农耕技术虽频有进步,然而却都是些小小的改进而已。
稻谷产量无非是略微增加,农具、水利也无非是更为廉价,更为细致一些罢了。
因此,一直到明末之年。
中华大地上的每一个政权所面对的仍旧是每三百年一轮的动荡。
有人将那些帝国的覆灭归咎于昏君无道、或妖女祸国、亦或者某些狼子野心的叛贼。
然而其实这并非重点。
无论是个别昏君,还是小小宫妃妖女、亦或者唐之安禄山那般手握重兵的叛军。如果整个社会的状态是良好的,凭借个人之力想要败坏其实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纵观这些所有灭亡的国家。
其本质上只有一个,那便是——吃。
新朝初建,无论是汉、唐、宋、明、清其实本质上都是一次重新的分赃。
旧日支配这个国家的朝廷、皇帝、官僚、地主乡绅们在动乱中或者破家,或者人亡。大片的土地随着人口在动乱战争中的大量死亡而空闲下来。
新的秩序建立,将足够养活这些人口的土地较为平均的分配给幸存者们。
而在动荡中已经忍受了太久,渴望和平和安全的人们也失去了继续斗争的想法而选择了土地和安定的生活。
这是每一个王朝的开始。
如清军入关,身为异族,以少治多,手段残忍而血腥,野蛮的摧毁中华文明和衣冠,践踏所有人的尊严。
然而他一定会成功。
因为,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尊严和文明根本比不上地瓜和玉米。
打败元帝国后。
明朝从战乱后人口凋零,以至于许多州省都进入了“百里无鸡鸣”的状态,所以才有了朱元璋强令各地抓人填补缺少人口的地区。
甚至还因为押送这些人口而形成了诸如“解手”这样流传了数百年的词汇。
而据说,这其实原本只是因为被押送的百姓想要上厕所,所以对负责押送的官兵说“劳驾!解开我手,我要上厕所。”而在长时间的演变之后成了“解手!”。
随着时间的发展。
人口开始恢复。
可是,明帝国和之前所有帝国都同样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富裕着注定是少数”。
即使不考虑天灾人祸这类情况,人的智慧、机缘还有努力程度也是不尽相同的。
假定以明朝为例。
甲乙丙丁四人,熬过了元末明初的战乱,随后被分配到各地,从官府手中取得了土地或者操持了某种生计。
四人经历战乱,受过地狱般的滋味,所以珍惜生命,热爱生活,五好青年,每天都勤勤恳恳的工作来填饱肚子、积累财富有备无患。
然而。
时间过的飞快,甲乙丙丁四人逐渐衰老去世。
这时,四人的家庭和财富已然完全不同。
甲,战乱后分配到了50亩土地,勤恳耕作,因土地肥沃,勤恳耕种而攒下不少家底,青砖大瓦房,黄牛犁车,甚至还养了马和长工。
然而,甲生了五个儿子,五十亩地被分作五分,房子给了大哥,黄牛给了二哥,犁车给了三弟,马被喜欢游历的四子取得,长工则拿了粮食走人。老五分了土地,却没分到其他太多。
乙,情况与甲类似,不过生孩子方面就比甲差了许多,只剩下了两男一女。
两男共分50亩地,瓦房、黄牛犁车……
一女在古代只需少许陪嫁便出嫁,不需要土地。
丙,情况比乙更极端一些,只有一子,不但继承了全部财富,还拿出丙的大半积蓄又购买了十亩土地。
丁,和甲家的情况类似,子女颇多,然而丁的三儿子是个王八蛋,趁老爹糊涂时买通衙门,将财产变卖大半,带着钱进城开了一家肉铺。其余子女则因为求告无门而不得不吞下苦果,分了剩余的财产,算下来,一个人仅仅分到了五亩地,完全不够养家糊口。
假定,又过多年。
甲的五个儿子中有四个无病无灾,娶妻生子,努力工作,十亩地变成了十五亩、二十亩地。
但人有生老病死、旦夕祸福,其中一个儿子却染上恶疾,变卖了家产最终才治好这病,但因为没有了土地,所以只能帮人做长工或奴仆为生。
乙的两个儿子运气不好,一个地在河边,一年遭了大水,颗粒无收,所以向另一个借钱度日,不得不抵掉了十亩地。
因此,到两人去世,遭灾那个儿子的家里只剩下了15亩,另一个却是足足有35亩。
丙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勤劳并且脑子灵活,多次靠种植时令蔬菜和养猪、放羊而赚了些钱财,所以等他死时,家中良田竟然已经接近百亩。
丁家的几个儿子因为没有足够的土地,最后逐渐都沦为了贫困户,只有吞了财产的三儿子在城内卖肉,靠着一手缺斤短两、欺行霸市在短短二三十年间攒下了足够买下一百多亩土地和大院子的钱财。
如此累积发展,虽然中间波折许多,每代人的命运和环境也不尽相同。
但大体上便是这般发展。
几代人之后。
来到了明朝崇祯年间。
时值天下大乱,西北灾荒不断,官府腐败贪婪,官逼民反之下大量流离失所的农民在不甘饿死的基础动机下掀起了绵延不绝的反抗之战。
这是一场没有对错的战争。
失去一切的农民为了生存,而同样为了生存和其他地区不被破坏的官府则举起屠刀。
此时,甲的后代已有数百人之多。
有贫有富,但基本上都是普通农民或给人帮工的长工、城里做小手艺的匠人、亦或者走街串巷的货郎儿。
乙的两个儿子所发展出的两支后裔,没遭灾的经过数代的发展已经成了当地颇有财力的大户,良田数千亩,豪奴无数。
另一支却因为从一开始失了基础,每次水灾都要借贷,数代人下来竟然已经失去了土地,在濒临饿死时参加了农民义军。
丙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全部财产,几代发展,都是勤劳聪慧之人,虽未大富大贵,但也积累下数百亩良田,雇了长工,买下了丫鬟。
并且丙的儿子颇有向学之心,培养自己的儿子从小读书识字,虽然最终也没能考取功名,但家中学习的风气却是流传下来。
两三代人后,毕竟是比常人聪慧一些,因此丙的曾孙还是考取了秀才功名,又两代人这才出了举人老爷,出仕当官,最后当到了七品县令。
这时的丙家已然是街坊四邻口中的“书香门第”、“耕读传家”的典范。
最后说丁家。
丁家那三儿子之后的几代人都以屠户为生,利润丰厚,因而颇有闲财,几代人从小食肉,力气身高都远超常人。
又有机遇,遇到一位落难武师,供养多年,从其手中学得一身的好武艺,作为家传武功代代传承了下来。
……
清军攻破了城池,因城中百姓不愿剃发为奴,恼羞成怒的下达了‘屠城’之令。
甲之后代皆在此城中,因而无一幸免。
数百人全部化作了刀下鬼。
乙后代的两支在一种奇妙的场合下再见,只是此时事隔甚远,双方皆不相识。
只是那位参加了流民大军的长矛手在攻入那大户人家阔气的大宅的时候,心道这户人家竟和自己同姓!
丙的后代眼见大明大势已去,本想投水殉国,以全儒生之气节,然而怎奈秋深水凉,他便瑟缩回了沾湿的脚板,命令衙役给清军开了大门。
清军将领见此城不费一兵一卒便拿了下来,心中想要拿他做个表率,便提拔丙的后代当了大官。
其余各地官员见此纷纷效仿,于是天下千余城池竟少有反抗,轻易的被兵力不足的清军拿下。
丁家那欺行霸市,缺斤短两的儿子的后人却不像祖先。
眼见那清军入城后强女,顿时愤而拔刀杀之,结果引来大批清军和汉奸围剿,最终靠着一身武艺砍翻数人后被乱枪刺死。
汉奸剥了他的皮,将他血淋淋的尸体吊在城门上示众。
旁人看在眼里,只道这人是“不识时务”。
只是许多年后。
本地老腔的说书人口中,不知从何时起多了一个姓丁的英雄好汉!
只是这故事里没有清军,他也不是什么屠户。
只是这故事里,没了那血淋淋的结局,成了他最后喝着酒,骑着马,在夕阳下策马飞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