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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个大侠 冯少1号 7004 2022-11-02 17:19

  看着那具渐渐冷却的尸体,罗楚楚冷笑了一下。的确,这是个万无一失的计划。

  手术室外的红灯“叮”的一声,灭了。

  戴着口罩的医生缓慢地走了出来,眉头紧蹙。

  罗楚楚焦急地走到医生面前,问道:“周医生,刘森怎么样了?”

  周医生摇了摇头,说:“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泪水蓦地从罗楚楚的眼眶中涌出,她似骄阳下的糖果,融化在地上。

  罗楚楚是刘森的第二任妻子。刘森则是这个城市中最有名的富豪。

  刘森在3个月前病倒,心脏病。住进医院后,病情每况愈下。只3个月,刘森就撒手人寰,他旗下所有的产业都划归于罗楚楚名下。据说,大约价值两亿。

  刘森的葬礼上,身着黑衣的罗楚楚哭成了泪人。

  葬礼就是个表演场。台下的观众都说,罗楚楚是个有情有义的好妻子。

  不过,葬礼之后,罗楚楚却迎来了意外的客人。

  来的是两位警察。他们的到来,是因为接到了刘森前妻的举报。当初,刘森为了罗楚楚与她离婚,已经够她郁闷了。而刘森的遗产没有留一点儿给她,更是让她抓狂。

  刘森身体一直好好的,壮得就像一头牛,从来没听说他有心脏病。3个月,一个大活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前妻料定有诈,于是举报罗楚楚谋杀亲夫。

  据说,刘森前妻手里,还有一份有力的证据。至于证据是什么,警察没有说。

  面对警察,罗楚楚欠了欠身,只说了一句话:“我是无辜的,你们尽管调查吧。”

  说得很好,滴水不漏。

  警察当然会调查的。他们找到刘森的主治医生。医生叫周秒,3年前非洲援外后回到这个城市,一直在心外科做医生。医术高,医德好,口碑自然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周秒在3个月前根本就不认识罗楚楚。

  周秒说,他在3个月前收治了刘森,查出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这种病,有很长的潜伏期,即使过去40年,看上去都生龙活虎,但到了病发的时候,会病来如山倒。

  医院的CT记录、心脏扫描图,都证明了他的说法。

  刘森住院期间的血液样本中,也没有中毒迹象。总之,从病情看,没有人为影响的证据。

  罗楚楚的嫌疑暂时洗清。她也找相熟的警察询问过,刘森前妻手中所谓的证据,只是一份刘森在病房里所写的日记。

  刘森病重的时候写了日记?罗楚楚蓦地一惊。她花了一笔不菲的金钱,终于在相熟的警察那里得到日记的影印本。

  影印本看得罗楚楚心惊肉跳。

  某月某日:“我在半夜醒来的时候,看到罗楚楚的眼睛中充满杀机……”

  某月某日:“救命!我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差,一定是罗楚楚想谋取我的财产……”

  某月某日:“罗楚楚在鸡汤里下了毒!她要杀我……”

  ……

  字里行间,触目惊心。

  罗楚楚不免有些黯然。刘森病重的时候,她天天煨了老火鸡汤,还亲手喂给刘森喝下,就是为了让刘森早日恢复健康。现在却被他误以为是自己害他,这又怎么能让罗楚楚坦然面对?

  罗楚楚翻到日记最后一页。上面写着:“罗楚楚还在伪装,装作对我百般体贴。所有的人都被她欺骗了。其实,只有我知道,她就是杀我的凶手!我已经掌握了她的诡计,但我还得证实一下。我想,我会在明天的日记里公布一切真相……”

  接下来的一页,只有一片空白,日记到此中断。很明显后面几页日记被人撕掉了。相熟的警察证实,刘森前妻拿到的日记,也是如此。

  日记被刘森藏在病床床垫之下,他被送进手术室急救的时候,前妻派来的人混做清洁工,找到了这本日记。

  尽管有日记为证,但警察找不到更多的证据。周秒的证言也证实刘森死于心脏病,所以,警方的调查只好暂停。但他们并没有停止对罗楚楚的暗中调查。

  一个月后,风声渐渐平息。罗楚楚不是生意场上的料儿,所以,她决定变卖财团的股份,把资产都变成现金,放在银行里。

  一天,在银行咨询完相关事宜后,罗楚楚用银行大堂的座机拨通了一个电话,然后,来到停车场。那天,她没有开车,而是骑了一辆女式摩托。

  她刚驶出停车场,就发现后面跟着一辆地方牌照的小轿车。她知道,那是警察在跟踪她。一个月来,天天如此。

  银行背后,有一条长长的窄巷。摩托车可以从容驶过,轿车却是没办法通过的。在穿越过窄巷之后,罗楚楚顺利摆脱了警察的跟踪。出了巷口,她跳下摩托车,卸下车牌,然后,钻进等候已久的一辆小轿车。

  车里坐着的,是刘森生前的主治医生周秒。

  上了车,他们忘情地拥抱在一起。

  是的,他们一直都认识,但为了今天的拥抱,他们这3年受尽了相思之苦。

  3年前,他们在非洲一见钟情。当时,罗楚楚正好接到刘森打来的越洋电话,说他为了她,刚与妻子离婚了。两个男人之间,罗楚楚真的很难做出抉择。刘森有钱,周秒有情。周秒帮她做出了最后的决定—他递给罗楚楚一瓶黏稠的药水,那是他在非洲丛林中,从一种浆果里提取的汁液。

  长时间服用这种汁液,会让人产生与先天性心脏病相同的症状,并且不会留下任何破绽。

  回到国内,罗楚楚接受了刘森的求婚。婚后,她每天都在刘森的茶里加进一点点儿缓慢致命的浆果汁液。3年后,毒素累积到了临界点,刘森终于病倒了。

  停止了亲吻,罗楚楚忐忑地将残缺日记的事告诉了周秒。

  周秒听完,心中也是一惊。他声音颤抖地说:“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他们不可能找到证据的!”

  “可是……谁又能肯定我们不会百密一疏呢?”罗楚楚担忧地问。不错,他们不能保证做得万无一失。

  “我们找个地方商量一下对策吧。”周秒说。

  他们驾车来到海边悬崖,研究刘森究竟掌握了什么样的证据。思来想去,却找不到任何破绽。

  既然如此,还不如及时行乐,快活一番。

  在轿车后座上快活完毕,时近午后。他们什么都没吃,体力又消耗过多,于是感到隐隐的饥饿。

  罗楚楚从手袋里取出一盒饼干,递给周秒。她做什么事都是有计划的—既然找不出破绽,只能让共谋的人永远缄默。死人是不会说话的。饼干里掺进了致命的氰化物。

  反正刘森的钱都是自己的,而且3年之后,周秒的吸引力已经远远逊于当年在非洲时的惊鸿一瞥。

  看着周秒渐渐冷却的尸体,罗楚楚冷冷笑了一笑,然后下了车。在轿车的不远处,藏着一辆摩托车,型号与罗楚楚离开银行时的那辆一模一样。装上车牌,罗楚楚又冷笑了—的确,她做事真的很有计划。

  回到别墅,罗楚楚快活地唱起了歌。就算警察发现了周秒的尸体,怀疑到她,也找不出任何证据。这才是万无一失的计划。

  罗楚楚蹦蹦跳跳地走进刘森的书房,想整理一下刘森的遗物。这时,她看到案头摆放着一本书——《三国演义》。刘森酷爱三国,他说过,一本《三国演义》,其实就是一本生意经。他之所以能在商场所向披靡,全靠对《三国》的悟读与诠释。

  书中折了一页,翻开正是第95回:“马谡拒谏失街亭,武侯弹琴退仲达”。这一回说的是诸葛孔明空城退兵之事。书眉书脚处还密密麻麻留有刘森亲笔写下的注解,其中有一行红笔写的字,特别引人注目——“空城计,其实只说明了一个问题:没有秘密,才是最大的秘密。’’

  罗楚楚心跳加剧,她似乎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朦胧中,她看到一幅画面。刘森在病房里挣扎着坐起来,写着日记。他根本没有掌握什么证据,只是在写下最后一句话后,将后面一页撕了下来。那本日记是他故意留下来的,想让人去帮他找到罗楚楚的破绽。

  罗楚楚感到一阵眩晕。不过,她马上就镇定下来,将那本三国扔进火焰中。

  一切都没有证据了,警察也奈何她不得。她一点儿都不担心,毕竟两亿资产,已经扎扎实实握在她的手中。

  但是,罗楚楚没有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被警察带走了。

  警察发现了周秒的尸体,然后,搜查了周秒的家。在他家里,发现了周秒的日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周秒的日记,也放在床垫下。

  日记里,周秒记录下了他与罗楚楚共谋的所有经过。唉,为什么现在还有爱写日记的男人?

  罗楚楚在周秒日记的最后一页看到一段话:

  “今天手术前,刘森先被送进了手术室,我走进了他的单人病房,然后,在枕头旁看到了一本日记。日记里,刘森怀疑他的病是楚楚谋划的。不过,在最后一页,他却又写着,他最终发现,是他误会了楚楚,他知道楚楚是对他好的,他也爱楚楚,他为以前的怀疑,向楚楚表示道歉。

  “我担心楚楚看到这本日记后,会怀念刘森,从而影响我与她之间的关系,所以决定毁掉日记。可是,我听到有人在敲门,只好把最后一页撕掉,把日记塞到床垫下。可是,等我第二天再去找的时候,日记本不翼而飞了……”

  罗楚楚看了这些话,不禁失声痛哭。刘森的日记证明,他是爱罗楚楚的。周秒的日记,同样证明,他也是爱罗楚楚的。可是现在,两个爱着她的男人都已经死了。这个世界上,只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罗楚楚哭得像一枚骄阳下快要融化的糖果。

  这件事的结局,不用怀疑,自然是罗楚楚被判处极刑。刘森所有的财产都回到前妻那里。

  前妻姓周,她办完交接手续后,只做了一件事。她去公墓祭奠了自己的亲生弟弟—周秒。

  3年前,当她知道造成自己与刘森离婚的那个女人去了非洲,于是让弟弟也去了非洲。她相信,罗楚楚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一定会对弟弟一见钟情的。

  —她才是个做事有计划的人。

  可惜,现在她也是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世上,虽然拥有两亿元遗产……

  当时间匆匆的滚过,在岁月悄然滑落时,于空寂无奈、孤独无助中,追寻一份失落的记忆,期望一点远去的祈及,但,更多的却是寻找无尽天空下一处心灵的栖居。

  我承认我不是什么好孩子,我经常迟到,不上课,迷恋网吧,沉迷网络游戏,通宵玩魔兽世界…我也常常想如果没有这些,我还是不是我?你又会不会像现在这般在乎我?

  晚间操场,我问你,你喜欢我什么?你脸上写满了吃惊和疑惑,我暗笑,强作镇定,接着说,那上课用书挡着脸,冒出两颗眼睛看我的人是谁?经常我不在时,帮我收拾书包、抽屉的人是谁?那又是谁会经常隔着那么多人向我递纸条?我当时说了很多,越说越得意,星空璀璨,银色的月光投射大地,淡淡的、静静的,和周围的景物融为一体,迷人而又浪漫。我看着你低头红扑扑的侧脸,一双水灵的大眼睛,不自禁扳正你,伸开臂膀抱你,你只是象征性的挣扎下,第一次,软软的、暖暖的、麻麻的,嗅的全身爱的味道。

  那以后,我们开始了地下工作,避开同学,我们偷偷的一起吃饭,躲过老师,我们偷偷的牵着手一起去上课,躲避爸妈,我们偷偷的在马路上压到很久,反正一切都是偷偷的。你说,你喜欢星空,就像喜欢我的眼神,忧伤中透着些抑郁。你还说,你想看看那里面会藏着些什么?每天晚上自习课下,我都会陪你坐在操场上看星星,你靠着我,枕在我肩上。有一次你问,我们能不能就这样,直到一辈子。我宠溺的揉揉你头,傻丫头,当天空不再有星星的时候,我才允许你离开。你挨的更紧了,我猜你心里也会这般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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