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灰暗,没有一颗星星,而不远处的大街上却是灯红酒绿,车马喧嚣。城市的夜晚一如往常,歌舞升平。但在这如天堂般热闹繁华又美妙绝伦的城市,却有人痛苦不堪,想要彻底结束自己的生命,离开这个令他绝望的世界。
而我,就是那想要结束自己生命的绝望者之一。
我叫沈轩,今年二十四岁,我本可以过一个比大多数人都要好的生活,但在这样的一个夜晚,我却要以自杀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结束这不知道要延续到何时的痛苦。
我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有着超常记忆力的人之一,普通人拼尽全力想要记住的东西,我只需要看一遍就能记得清清楚楚,并且永远也不会忘记。我正是凭借这种优势,考上了这个城市最好的大学——颖中交通大学。
一个人如果有一种超乎常人的记忆力,那他无论如何都可以过一个非常不错的生活。我凭借这种优势找到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但我却并未因此过一个轻松快乐的生活。相反,我常常因为这种记忆能力痛苦不堪。
记忆是什么?记忆就你是通过自己的感官感受到的一切在大脑中留下的印记。大脑不会将记忆进行筛选,留下美好的,删掉痛苦的。它会将你的所有感官感受到的东西都印在脑海。普通人脑海中的印记会慢慢变得模糊,逐渐忘记,而我的记忆力却让我根本无法忘记发生过的任何事。
往事一幕幕展现在我的脑海中,快乐的,悲伤的,都被我铭记着,我能记得所有人对我的好,也能记得所与人对我的不好。而我,也因此基本上没有什么知心的朋友。
谁会找我这样一个人做朋友呢?如果你是我的朋友,我就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你在哪一天的什么时候做过什么事,你在我面前必须小心翼翼,任何不好的行为都会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我们共处的每时每刻都像是一个精确无比的日记,记录着所有的细节。在我的心里,你就像是透明的,任何细节都会让我记得清清楚楚。你可能会想到,只要我看过心理学方面的书,你的心理也会被我通过正确的行为分析完全看清,我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看清你是怎样一个人,只要有一定时间的相处。你在大众面前所做的任何伪装都会在我面前暴露无疑,这对任何人来说,是相当可怕的!
大多数人都已经习惯了在不同的人面前做不同的举止行为。在父母、朋友、同学、老板、老师、同事、领导、陌生人面前,一个人不可能对不同身份的人做相同的对待,所以大多数人都会在不同的人面前做不同的伪装。在一个可以轻轻松松看透你伪装的人面前,你的思维在他面前都将是透明的。试想有谁想要在别人面前做一个思维透明的人呢?即便是最亲的人也不可能。
我也确实读过一些心理学方面的书,虽然我知道自己并不能清清楚楚地看破一个人,也不可能看清他人的思维,但我周围的大多数人都这么认为,所以,我几乎没有朋友。
挥之不去的记忆让我经常陷入到痛苦当中,无法自拔。许多人都羡慕我有这种特殊能力,无论做什么事都能轻轻松松地完成,但没有人会知道我因为这种能力所承受的痛苦。
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打开一扇窗,对我来说,上帝我我指引了一条通往高峰的路,却没有告诉我如何看山下的风景。想要看山下风景的我站在孤独的顶点向远处眺望,看到的却是一片灰茫茫的雾。
我渴望过正常人的生活,渴望有一个知心的朋友,这小小的愿望却难以满足,我因此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长时间的压抑让我对生活和未来失去了信心,在日复一日重复的生活中,我毫无新鲜感,也看不到希望,这种痛苦让我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本想就这么日复一日带着痛苦活下去,但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我就连想,都不愿想起。也许,死了就没有这种痛苦了吧。
我在窗边站立了良久,才转过身将目光投向了自己的房间,这个三十六平方米的房间就是我的居所,靠窗的位置有一个精致的书桌,桌子上整整齐齐地摆着各种各样的书籍,我只要看一眼书的封面就知道书的第几页有什么内容。书的旁边有一盆小小的仙人球,在灯光下泛着一丝绿意。
书桌前面是一只黑木椅子,椅子后面是一张单人床。白色的床头柜上安静地放着几件东西:一个多孔插板,一瓶葡萄酒,一只高脚杯,一瓶安眠药,两只创可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带着插头的定时器,定时器的另一头是两根裸露的线头。这就是我自杀的工具。
我要在睡前先喝完这瓶葡萄酒,在朦胧的酒意中服下安眠药,然后将定时器定好时间,用创可贴将那两根裸露的线头贴在前胸和后背,然后插上插头,躺在床上。这样,他就可以在睡梦中安详地死去,没有任何痛苦。
这种自杀方式是我在一本推理小说中看到的,这样死法对大多数想要自杀的人来说是最好的,在睡梦之中,只需那么一瞬,电流穿过心脏,就可以永远没有烦恼了。
我穿了一身自己觉得最舒适的休闲装,取过那瓶葡萄酒和酒杯坐在桌前,将瓶子中暗红色的液体倒在了那只玻璃高脚杯中,缓缓地将它喝了下去。
一杯酒下肚,我的心顿时平静了很多,酒的味道还真不错,等喝完了它,我就可以永远不用起来了。
这时我的目光落在了桌上一个纸箱子上,这个纸箱子里面装的是我从七岁开始到现在每一天的日记,总共有三十六本。我将它们根据年份整齐地放在箱子中,虽然我不用写日记就可以清楚地知道哪一天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因为没有朋友诉说,我还是将它们都记了下来。
七岁之前的记忆对我来说都比较模糊,我能记得的印象最为深刻的、发生在我七岁之前的只有一件事,那件事和猫有关:那应该是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发生的,我至今不知道它是我亲身经历的还是源于我的梦境。我记得那是在一个夏日的晚上,我和爷爷两个人在厨房里,我在灶台前面坐着,爷爷在案子上切什么东西,有一只猫跑到了我跟前,我问爷爷这是哪来的猫,爷爷说是家里养的,但我从未见过它。我和猫玩了一会儿,它钻进了灶台底下,那里面都是柴灰,我跟爷爷说猫进灶台底下去了,爷爷赶紧让我把它拉出来,但我拽着它的尾巴把它拉出来的时候,它已经死了。后来爷爷说了什么我都记不清了,再后来我问他以前怎么没见过那只猫,爷爷说猫被他藏在家里的黑色大立柜里面养着。后来爷爷去世了,我们家也养过猫,它也进过灶台底下,但出来后还好好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至于这件事究竟是真实发生过的,还是我做梦梦到的,如今已经无从考证了。
我几乎没有朋友,也没有向谁诉说过心事,就写起了日记。如果没有朋友诉说心事,那日记便是最好的朋友。
我从十二岁开始就有了写日记的习惯,七岁到十二岁的日记是我后来补上去的。看着这么厚的一摞日记本,我突然有种不甘。不是我对自己现在结束生命心有不甘,而是在这些日记中,有两个我想要知道的疑团未曾解开。
其中一个疑团困扰我十七年时间了,那便是我七岁那年发生的诡异事件,我也是从那时开始对发生过的所有事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脑海中深刻的记忆便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另一个却是四年前,发生在我上大学宿舍里的事情,其诡异程度根本无法用科学来解释。
如果我能够解开这两个疑团,我也就死而无憾了。
我出生在康晋县绍涧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康晋县现在由颖中市管辖,距离颖中有一个半小时的汽车车程。
七岁的时候我在上小学二年级,绍涧村离县城很近,我就在康晋一小上学,回家时会经过一片比较偏僻的树林,有几座孤坟零星地摆在那片林子中。时常我都会和同村的伙伴一起回去,但那天轮到我值日,他们就提前走了。
那天是五月十四日,阴天,我离开学校的时候天有点灰蒙蒙的,走到那片林子边时天已经快黑了,路上又没有其他人,我就想赶快回到家里。
林子里有一条小路,直接穿过去就可以看到我家的房子,平常我和伙伴们走的都是大路,偶尔也会为了赶时间走小路,遇到天黑下来的时候我们都会因为害怕而走大路,那天我就想走走小路,一来是为了赶快回到家里,二来是为了在第二天能够拍着胸脯理直气壮地跟他们说:我沈轩胆子比老虎还大,夜里都敢走林子里的小路。
让我我没想到的是,就因为这个临时决定,我的命运从此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