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偶遇金刚狼
至于蓝泽去哪了?
蓝泽最近找了一个好去处,在伦敦街头,有一个比较僻静的酒吧,名字叫流浪者酒吧,蓝泽最近就喜欢去这里,不是因为这里的酒水多纯正,也不是因为这里的老板多漂亮,实际上酒吧的老板是一位中年大叔,之所以蓝泽喜欢这里,是因为这里复古的建筑风格。
在这个灯红酒绿的二十世纪中期,在国际最热闹的大都市之一的伦敦,这种复古的酒吧,绝对是一股清流,特别适合蓝泽这种老怪物。
蓝泽十分喜欢这里的装饰风格!
叮叮叮的推门声响起,复古的铃声提醒,一抹蓝色在老板约翰的眼角闪过,放下手里的杯子,嘴角划过一丝微笑,约翰热情的打着招呼:“嗨,蓝泽先生来了?今天还是一杯特殊的朗姆酒?”
“当然,”蓝泽点头微笑道
一分钟之后,一个橡木的木杯子被老板送了过来,在清澈的朗姆酒里面,有着一朵应该是晾晒过的小花,这是半巨人海格专门为自己调配的,和曾经折磨美国队长史蒂文的不一样,眼前的这种小花让人沉醉的效果更佳,没办法,如果没有这种植物,酒水对于蓝泽来说,除了味道之外,没有任何感觉。
轻轻抿了一口,微醉的感觉和周围安静的气氛,让蓝泽十分享受,不过这个时候,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打断了蓝泽难得的享受。
“抱歉先生,打断你一下,请问这种酒你可以卖给我一些吗?我刚才问过老板,但发现这种酒是寄存在这里的非卖品。”
蓝泽睁眼一看,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眼前,这让蓝泽几乎下意识的脱口而出:“范辛海,你怎么在这?”
对于蓝泽的话,对方也愣住了,挠了挠刚硬的发丝,脸上带着一抹尴尬:“抱歉先生,我想你认错人了,我是罗根,并不是范辛海。”
看着那标示性的发型和熟悉的脸,蓝泽笑了笑,知道自己认错人了,不过却并没有感觉尴尬,毕竟范辛海和金刚狼这两个人实在是太像了!
“不好意思,你和我一个朋友很相似,你刚才说什么?你想要购买我的酒?”
“是的,先生,”金刚狼吸了吸鼻子,敏锐的嗅觉瞬间察觉到蓝泽杯中的那种神秘液体,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丝陶醉:“我喜欢这种酒的味道,就像我喜欢雪茄一样,让我沉醉,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可以购买一些。”
“抱歉,我不缺钱。”蓝泽摇摇头,拒绝了对方的请求,平静的打量着金刚狼,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开始将金刚狼和范辛海进行对比,蓝泽惊讶的发现除了外表两人有些相似,金刚狼和范辛海之间的差距并不算很大。
范辛海的气质,有些类似孤傲的独狼,他的一生是孤独的,他喜欢孤独,也享受孤独。
至于金刚狼,虽然也像一匹狼,但金刚狼是狼王,虽然也带着一点点悲伤的气息,也被悲伤和孤独笼罩,但他渴望摆脱这些情绪,而且此时的金刚狼,还没有经历和兄弟反目,爱人被杀,整个人被人体改造。
所以脾气也不像未来的那样狂暴,气质实际上和范辛海极其相似,如果不是因为发型和气息不同,两人真的不好辨认。
而让蓝泽感觉有意思的是,在得知自己不缺钱,也不准备让金刚狼买酒之后,金刚狼的脸上居然明显浮现出一丝失落,这可是狼叔,未来杀死红凤凰的那位主儿,脾气暴躁,不能说见人就砍,但也差不多,此时居然一脸失落,这让蓝泽极其不适应。
看着狼叔失落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蓝泽心中居然有一种罪恶感,叹息了一声。
“虽然我不能将酒卖给你,但我可以请你喝一杯,”
蓝泽对着老板招招手:“汤姆,再来一杯特殊朗姆酒,对了,再给这位先生来一杯我的伏特加,我想相对于朗姆酒,这位罗根先生应该更加喜欢伏特加。”
“稍等,蓝泽先生,马上!”汤姆神情古怪的拿出酒杯,倒了两杯酒,有些怜悯的看着金刚狼,蓝泽先生的酒的确十分好喝,那种味道让懂酒的人沉醉,但蓝泽先生的酒威力也同样大的惊人,汤姆已经可以想象,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被灌醉的样子。
两杯酒,一杯是朗姆酒,一杯是伏特加,都是经过特殊浸泡的烈酒,不过和蓝泽的橡木杯不同,金刚狼的杯子是透明的玻璃杯,透明的玻璃杯中,几片花瓣散发着特殊的香气。
吸了吸鼻子,金刚狼脸上欣喜的浮现出一丝陶醉,轻轻抿了一口,辛辣的味道和浓郁的酒香轰炸着金刚狼的味蕾,一种从未体验的感觉涌上金刚狼的心头,整个人在这一刻瞬间放松了下来,一身疲惫和紧张在自己喝下的那一刻烟消云散。
金刚狼的身体素质极强,身体素质强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于世界上很多的东西有着极强的抗性,就好像美队史蒂文喝酒一般不会醉,金刚狼也有这种毛病,所以金刚狼喜欢抽雪茄,不是因为那种味道多么吸引自己,而是因为雪茄可以轻微的刺激自己的身体。
这两杯酒,不管是朗姆酒还是伏特加,实际上都是正常的酒水,但里面加入了海格特意调配出来的小花,有着极强的致幻和麻醉效果,这种效果甚至已经可以轻微的影响到蓝泽的身体,而对于金刚狼来说,这种效果更加强大。
这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让金刚狼感觉到沉醉,大脑放空,身体放松,这个人陷入一种十分奇妙的感觉之中。
直到半个小时之后,金刚狼才迷茫的睁开了眼,不过,此时蓝泽已经离开,摇晃着有些晕眩的脑袋,金刚狼好奇的看着老板汤姆:“那位先生呢?”
汤姆一脸古怪的看着金刚狼,神情中带着一丝敬佩:“蓝泽先生已经走了,不过他说了,如果你需要,可以将这两杯酒带包带走。”
虽然金刚狼仅仅抿了一口,而且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才回味过来,但汤姆依然十分惊讶和敬佩,汤姆曾经尝试过这种酒水的威力,自己也曾经抿了一口,不过自己醉了三天!
金刚狼看着屋外寂静的街道,眼里不知道闪烁着什么,最后沙哑的说了句:“谢谢”
整理了一下皮夹克,金刚狼并没有使用酒吧老板递给自己的普通酒壶,而是从怀里掏出了两个精致的银质小酒壶,小心翼翼的将酒水一点一滴的滴进酒壶中,生怕有一丝浪费,甚至就连最后的一点点酒渍也不放过。
老板汤姆并没有鄙夷金刚狼的做法,酒吧老板知道,蓝泽先生的酒,值得对方这样做。
小心的将酒壶放进了口袋,金刚狼整理了一下衣服,抽着雪茄离开了酒吧,透过玻璃,看着金刚狼离去的身影在夜色中渐渐隐去,汤姆老板嘟囔了一声怪人,继续收拾自己的酒吧。
蓝泽没有和金刚狼有过太多的接触,两人这一次见面,更多的还是萍水相逢,也许数年之后,两人会有更多的接触,但现在,蓝泽有自己需要完成的事情。
根据精灵王的汇报,可以跨越世界的超级传送阵正在以疯狂的速度被建造,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有一场十分奇幻的冒险,自己可没精力陪金刚狼玩,狼叔的实力很强大,但不管狼叔的实力再怎么强大,狼叔也不过是高级生命级别,之所以名气如此大,是因为狼叔运气逆天,再加上干了太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就比如杀死了凤凰女,而杀死凤凰女也是因为两者之间的关系,所以蓝泽的目标主要还是几十年后的红凤凰和天启,这两人才是蓝泽的目标。至于狼叔,蓝泽的恢复力不比狼叔差多少。
一个月之后,在得知精灵王已经建造好传送阵之后,蓝泽就消失在白色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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