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记将镇信访办主任姚善贤叫到自己公办室向他问道:“昨天我从你们信访办门前过,看到你们信访办门前聚集了好几十号人,他们是来上访什么问题的?”
姚主任四十多岁年纪,矮胖身材,古铜色的圆脸上戴着一付近视眼镜,脸上出现了几条浅浅的皱纹,整天笑容满面,待人和蔼可亲。
姚主任回答说:“这些人都是谷家村失地农民,要讨回失去的土地,要求按原有的“耕地承包合同”归还他们的承包地。
这件亊很难缠和棘手。十多年前咱们镇搞土地流转,那时姚书记是镇党委书记,考虑到各村财政紧张,有的村外债还很多,无法偿还,又没有创收来源。为改变各村财政捉襟见肘,入不敷出的局面,姚书记借土地流转之机,打乱了咱们镇十五个村村民原有的三十年土地不变的“耕地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比如说一个农民按土地承包合同原有四亩地,土地打乱重新发包后,农民只剩二亩地归他们经营,余下的二亩地归村上所有。在一分钱不农民的情况下,承包出去,所得的承包费归村委会所有。
这样做确实增加了村级财政收入,然而坑害了农民利益,也违反了国家〈土地法〉和〈土地承包法〉。
那时这些村的农民法制观念不强,认为镇政府说的就是法。所以在这场假借流转土地之机,实干坑农违法过程中,沒有遭到农民的阻力,也就强行实施了。
近些年由于这些农民法制观念增强,加上看到邻县仍然在坚持农村承包土地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这些农民感到当时受骗了,被镇政府唬弄了。
近几年这些农民纷纷上访,要讨回他们丟失的土地。前几任镇党委书记,开会跟村支部书记说:把村里当时借流转之机从农民手中夺来的土地,给他们退回去,如果土地不够,用机动地和开荒地给补上。
其他各村用各种办法给失地农民失去的土地给补上了。虽然没有恢复土地承合同中的原貌,但归还的土地数量和失去的土地相当,这些农民还算满意。也就停止了上访。
然而谷家村没有土可补,前些年将这些地都分给了新出生的小孩,和外来人口。又沒有机动和开荒地,所以拖延至今,苦无良策。这几年他们年年来上访。这是他们村民给你写的一封信,他们要亲自交给你。我说不用了,我给你们转交吧。”说着姚主任将信递给了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