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道•塔利何许人也?他就是山姆•威尔•塔利(琼恩•雪诺身边那个被艾里沙•索恩爵士戏称为“猪小姐”的胖子)的父亲,他有一把瓦雷利亚钢双手大剑名叫“碎心”。塔利家族作为角陵的伯爵,是高庭梅斯•提利尔公爵的封臣,这次他率领15000人担任先锋。
作为资深军事家,他同样立刻领兵朝着朝着岑树滩飞速赶来,显然,他也很清楚岑树滩的重要战略意义。而他来的显然很及时,当然,这是对于城中的居民们和守军来说,比如韦伯爵士就是,他甚至有一种拨开云雾见月明,劫后余生的感觉。
如果要说单打独斗,蓝道•塔利固然算得上是一把好手,但却绝对算不上高手,维斯特洛大陆多得是能够和他一较高下的骑士,“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都能打爆他,要是遇上“无畏者”巴利斯坦亦或是“龙太子”雷加,他怕是会被碾成渣,这还是算上他有“碎心”这把宝剑的情况下比较乐观的结果。
但是要是比起军事策略,蓝道•塔利就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皇,维斯特洛大陆的军神是也,即使是把“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无畏的巴利斯坦”捆在一起跟他打,也只有被他收拾的份,没办法,术业有专攻,他就是维斯特洛不世出的军事策略家。
乍一听到他的名字,韩幸吓得合不拢嘴,因为这家伙就是劳勃整个军事生涯中遇到过的最可怕的敌人,劳勃一生中的唯一一次失败就是拜蓝道•塔利所赐。这意味着,恐怕劳勃吃瘪就是眼前这一战。
但是劳勃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事实上,即使是在场的大多数贵族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蓝道•塔利的成名依靠的正是这一战将劳勃击败,也即是说在此之前他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罢了。
有鉴于维斯特洛贵族糟糕的教育体系,大多数贵族对于战争都是一知半解,除了会冲冲冲什么都不会,受到重骑兵无敌思想毒害已深。所以,像是蓝道•塔利,劳勃,还有罗柏•史塔克这样的战术天才实在是太少见了。
对于大多数贵族来说,劳勃乃是已经经历了一次大战,并且获得了辉煌战果的宿将,乃是有经验的成功人士,而蓝道•塔利此时的功绩簿还是一张白纸来着。
于是不等劳勃开口,奥兰多•卡伏伦伯爵就“冒”了出来,主动请命去和蓝道•塔利单挑。
“这倒不失为一个妙计,毕竟蓝道•塔利乃是一流战术家,二流骑士,不过就卡伏伦伯爵这块料貌似就是送菜了吧?”韩幸心里犯着嘀咕。
毕竟卡伏伦伯爵留给韩幸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的巧舌如簧、厚颜无耻、以及那一脸谄媚的笑容外加猥琐的小胡子。
“劳勃,你确定这是个好主意?卡伏伦伯爵可是已经四十多岁了,瞧瞧他那个大肚子,去跟蓝道•塔利对打不会输吗?”韩幸担心的小声询问着劳勃。
“你多虑了,卡弗伦伯爵年轻的时候可是一把好手,我看那个蓝道•塔利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个从来没听说过的小地方的伯爵罢了!”劳勃摆摆手道。
“就是这个从来没听说过的小地方的伯爵让你吃了大亏诶!您‘老人家’悠着点吧!”韩幸心里这样吐槽道。
不过韩幸的确忽略了卡伏伦伯爵乃是风暴地出了名的“能打”,他曾经是比武场上的活跃分子,马枪比武的老手,不过由于他这个“傻孢子”一头扎进了劳勃设下的圈套,他那一身武艺还没来得及发挥,就被人给围殴了,正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何况马枪比武本来就是依靠速度发挥优势的,他被人围住失去了活动的空间,自然只能束手就擒了。
劳勃很果断的点头,答应了卡伏伦伯爵的出战要求,于是卡伏伦伯爵就趾高气昂的策马奔向蓝道•塔利,要跟他进行单挑。
卡伏伦伯爵骑着一匹强壮的通体红色的黑鬃战马,身上穿着全套骑士板甲,板甲外面还罩了一层绿色的纹章链甲作为防护,上面是卡伏伦家族的双鹿纹章,保护他的脑袋的是一顶带面罩头盔,从背后看他的脑袋活像是金属制鸡蛋的尖头,不过他并没有就面罩放下来,随着他的坐骑的跑动,揭开的面罩也在小幅度的颤动着。
他就这么一骑当先朝着两军对垒的中间地带而去,然后朝着对面大吼道:“我是卡伏伦家族的奥兰多伯爵,风息堡公爵劳勃•拜拉席恩大人的封臣,蓝道•塔利伯爵,我正式向你发起挑战!”虽然这听起来很傻,但是蓝道•塔利将不得不应战,因为卡伏伦伯爵毕竟是一名和他等级相当的伯爵,对于同级存在的挑战他必须接受,如果拒绝将会导致他会获得“懦夫”的“光荣”称号。
瞧瞧他对于自己那个懦弱的儿子山姆•威尔•塔利干的事吧!他起初是想要训练山姆变得勇敢,后来发现没有成效之后,就干脆废长立幼,将山姆打发去当守夜人,威胁他要是不去就在打猎的时候“黑”了他,可见蓝道•塔利是有多讨厌“懦夫”这个称号。
何况作为一名封建贵族和军队统帅,要是背上了这种不名誉的称号,他还有什么脸面率领自己的部队哪?
于是蓝道•塔利果断拍马上前道:“尊敬的奥兰多•卡伏伦伯爵,我,蓝道•塔利角陵伯爵,高庭公爵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大人的封臣,正式接受你的挑战!”
战场上的比武和比武场上不一样,首先,马枪虽然是标配,但是也只有你自己备得一根,可不会有人再给你递上新的马枪和盾牌。其次,在战场上可不一定只能用马枪对马枪,要是有自信的话,也可以用剑来直接砍。最后就是落马未必代表输了,虽然有风度的人会自愿认输,但是像是“魔山”那样没风度的人,即使是比武场上都敢公然耍无赖,拔剑追砍对手,何况是战场哪?
总之战场上远远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在这里可没有什么君子协定、手下留情的说法,全靠个人自觉。
蓝道•塔利骑着一匹黑马,身上穿着链甲,躯干上穿着无袖板甲保护要害,没有带头盔,他显然走的是轻装路线,轻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反应更快,累赘更少,速度更快。他和卡伏伦伯爵都从扈从手中接过各自的马枪和纹章盾,这两样东西其实都是消耗品,马枪用一次就可能会折断,盾牌更是分分钟可能被人砸碎,所以没必要弄得特别精美,结实耐用就得了。当然,像是雷加这样的王室成员,钱多得没处花,在这方面下功夫的人也是有的。
两人开始朝着对方冲锋,他们脚下是一片柔软的草地,随着他们的马蹄踏过,地上散发出一种属于泥土和青草的独特芳香。卡伏伦伯爵贪婪的嗅着青草的芳香,感受着胯下战马传来的有节奏的颠簸还有明媚的阳光和湛蓝的天空,“我已经好久没有感觉过这种感觉了!自从我30岁继承领地以来,我有多久没有穿上铠甲,骑上战马了?”卡伏伦伯爵心里这样想着。
卡弗伦伯爵已经记不清自己上一次参加比武大会的场景了,只能隐约记起那一天有着和今天一样明媚的阳光和湛蓝的天空。那时候他还是个二十多岁的成名骑士,就像大多数年亲人一样年轻气盛,到处参加比武大会试图获取荣誉、鲜花和掌声,有时候得过一些较好的名次,也有时候被人打倒在地,但是没关系,他会拍拍灰尘站起来,再去进行下一次比武。
直到卡伏伦伯爵的父亲,老卡弗伦伯爵去世以后,他才不得不回去继承领地,从此他被彻底束缚在了自己的那块狭小的领地上,每日里只好通过追鹿撵兔子打发时间,可惜这些玩意除了逃跑之外什么都不会,哪里比得上赛场上来的刺激啊!
此时乃是上午十点多的时候,正是阳光灿烂的时间,远远的看着二人,当真很有那种故事里的骑士般的浪漫写意,尤其是穿着板甲的卡伏伦伯爵,锃光瓦亮的甲片反射着太阳光,简直像是传说中的走出来的英雄骑士。兴许将甲片打磨的锃亮的目的就是为了闪瞎对面的狗眼也说不定哪!
转眼间两人就交手了第一回合,显然,是个平手,甚至卡伏伦伯爵似乎更占优势,他的马枪奔着蓝道•塔利的胸口而去,但是被他用盾牌格挡了下来,蓝道•塔利的盾牌上只是多了一个凹陷。这多半是因为卡伏伦伯爵身上累赘太多,导致战马提速缓慢,速度还没有提上来。
“唉,手生了!”卡伏伦伯爵在心中叹息道,有道是“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马枪技艺当然也是如此,他已经将近十年没有和人比过武了,本来上一次的盛夏厅之战是他再次熟悉武器的好机会,奈何还没开打他就被抓了俘虏。
不过卡伏伦伯爵的杰出表现还是得到了风暴地贵族们的一片叫好之声,这帮家伙平日里无聊的很,来战场上就是找乐子的,毕竟比武大会可是不常有,而且比武大会总是点到即止,哪有战场上真刀真枪甚至“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来得过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