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怪人倒地,张恒便赶紧跑到崖边查看起来,“哦,还好。”下面一根枝条上正挂着个人。
项莉见张恒过来了,便问:“那怪人死了?”
一边转过头看去,“啊,又站起来了。”
张恒和罗勇一惊,皆是转过身来,只见那怪人的胸口大洞正慢慢合拢,这到底是什么能力,难道是不死之身?
刚才的那节断臂在地上蠕动了一会又回到了怪人身上。
“你们赶紧拉她上来,这玩意可能还得靠火烧才行。”张恒对两人说道,然后转身再次冲向怪人。
怪人爬了起来,这次没有了尖刀,反而是放开了手脚,双手变成尖刺状,向着张恒戳来。
张恒在两尖刺间不断躲闪,时不时给上一拳,一拳过后,这尖刺便会立马崩碎,但是很快那些碎屑又会重新聚集起来。
张恒看着这一幕不由得眉头紧皱,好麻烦的能力,对方的力量明显不如自己,但是这能力太怪异了,打碎打散竟然还能重新聚合起来。
张恒趁着空挡,一拳将怪人脑袋砸碎了一半,但是很快这脑袋竟然又有了合拢长出来的趋势。
“他么的,有完没完。”张恒怒了,这要打到什么时候才会死啊。
“吃我一拳,吃我一拳。”怪人脑袋的复原好像慢了一点,这让怪人躲闪的慢了许多。
张恒绕着怪人不断地出拳,打得怪人身体崩碎,最终只剩下个躯干。
“呼,呼”张恒退开一些距离,不断的喘着气,地上那身躯正慢慢地在复原。
“快,拉住手。”另一边传来了罗勇的声音。
张恒偷偷瞄了一眼,只见罗云正被罗勇一手拉了上来,躺在地上直喘气,看来是吓得不轻。
似乎是感受到了威胁,地上的身躯在长出双手双脚后,竟然开始往别处爬去。
“我去,还想跑?”张恒一个纵跃跳到怪人身边,对着胸口就是一拳下去。
胸口再次出现了一个大洞,然后张恒又是一拳打烂了那脑袋。
掉落在地上的那些类似木屑的玩意竟然还在慢慢回归到身体上,张恒像打地鼠一样等到脑袋与手掌脚掌出来了,就一拳下去,“打到你扑街,打到你扑街。”
“啊,狗东西,竟然偷袭老娘,看老娘一把手烧了你。”罗云满脸怒气地从地上跳了起来,向着这边冲了过来。
见罗云冲来,张恒赶紧让了开来,免得被愤怒的罗云把自己也烧进去。
罗云并没有一把火烧死怪人,而是不停地对着地上的碎屑喷火。
每烧掉一点,怪人体内就发出一声惨叫,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怪物,送碎裂的状态上看去,似乎是元素系的玩意,但是又好像有点不一样,因为连4级的罗勇都没办法将自己身体改变成这样。
这玩意又不像是高等级能力者,如果真是高等级的话早就灭了几人了。
说到底还是变异人的可能性大一些。
“怎么办,弄死他吗?”罗云转头问道。
张恒与罗勇三人对视了一眼,“还是不要了吧,我们叫人过来吧。”
张恒掏出手机,给白云打了个电话。
白云一看到手机号码,不由地打了个哆嗦,我去,灾星来电话了。
接到张恒电话的白云立刻带了2个小队的人赶到了山里。
“呃,这就是你说的那人?”白云指着地上那玩意道。
现在这怪人的恢复力似乎已经降到了极致,恢复的极慢,可能是被烧掉的组织太多了也说不定。
“你们怎么跑山里来了?”没等张恒回答,白云又问了一句。
“没办法呢,现在是学校要我们出来历练。”张恒耸耸肩,表示自己也不想天天跑山里。
白云看到张恒腹部的血迹,于是伸手过去拨了一下,“不疼?”
张恒这才想起来自己好像给刺了一刀,忙拉起衣服看了起来,还好,伤口好像已经开始愈合了。
“好像没什么问题吧,可能过段时间就好了。”
“恒哥,你受伤了,疼不疼?”项莉伸手在伤口摸了一下。
张恒有点想打哆嗦的冲动,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不然会被人认为自己太没用了,这小姑娘手一摸,你就受不了。
等到地上这人重新复原回来,白云让人给他拷上抑制装置,然后对比了下面貌,呃,都要认不出来了,现在这怪人就像是饿了半个月的人一样,瘦不拉几的,全身都是骨头,没有见到几分肌肉。
“呃,你们好像玩过个头了,这样子我都不知道他能活几天呢。”白云无奈地摊摊手。
“没把他立刻烧成灰就不错了,他自己都说了,他以前杀了好些人。”
听到罗云的话,白云点了点头,看样子,这犯人是重犯啊,也不知道是哪年犯的事情。
告别白云后,张恒带着三人重新找到自行车,然后各自坐到地上,开始在光屏上写起报告来。
“2151年7月2号,发现一种变异苍耳,种子7月就已经成熟,个头大约一指大小,倒钩尖锐,能刺破皮肤,暂时没有发现毒性(嗯,有人被扎了个满头包,但是并没有出现中毒症状)。“
“2151年7月2号,发现一棵变异树,枝条有自动猎捕动物的能力,但是不清楚是不是有食用迹象,建议继续观察。”
“2151年7月3号,发现一变异人种,形似木系元素人,能在人类与木体间转换,几乎拥有不死之身,身躯破碎后能够自动吸附回收散落的组织,四肢能变形,本体是杀人犯,具有极强的攻击性,现已被Y市特战队擒拿归案。”
四人将各自的内容对比了一下,然后标注上了地点区域。
“呼,果然出来有意思多了啊。”白云收拾好东西坐在背包上感慨道,她可是第一次没有大人跟着的情况下,自己出来实习。
“是啊,还是恒哥厉害。”罗勇立刻给张恒拍了下马屁,听得罗云撇撇嘴,对他投去了鄙视的眼神,就你那样子,活脱脱一个狗腿子。
罗勇才不管自己这姐是什么眼神,现在他觉得张恒的决定实在是太对了,这比骑车跑在路上有意思多了。
实际上张恒也感到很满意,这次抓住这个犯人,给自己增加了好多能量储备,这次战斗,他还是深刻体会到了速度的劣势,如果自己有速度的话,一秒内能轰上个几十拳,说不定这怪人立刻就被打得不能自理,最终伤重而死了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