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偷渡
“电脑军的这次进攻和以前不一样啊。”
“是啊,听说在远方星系驻防的两个太空防卫军都遭到了惨败,全军覆没。”
“真有……有这么厉害么!该不会是电脑军的主力来了吧?”
“不是,我有个亲戚在军部的情报处工作,他告诉我说,电脑军还是以前没消灭完的那些,战舰不是特别多,就是……就是……反正就是跟以前打起来不一样,很吃力。它们的主力舰变得特别狡滑,很难消灭。”
“这可怎么办呐,人类是不是要灭亡了呀!”
“哈哈……哈,你这人怎么尽往坏处想啊。”大笑的这个人穿着一身廉价的工装服,两只手又粗又黑,身材魅梧,把本就不太大的机舱占去了一半的空间。他对面坐着两个人,一个正是刚才和他交谈的小个子,另一人穿着一身黑衣,沉默寡言,上来以后便很少开口说话,大半的时间都在眯着眼睛睡觉。
大个子看了看黑衣人,继续和小个子聊天:“不用怕,我听说军部已经下了新的征兵令,将会调集大军去消灭这些电脑的。”
小个子揉着腿,显是因为坐得太久而有些酸麻。“可不是,我就是因为这个征兵令所以才要逃离海卫一的。”
大个子问道:“你为什么要逃啊?”
小个子说:“你不知道啊,这次的征兵特别急。军部直接用收购企业的办法,把工人骗成战士。幸好我机灵,不然被逮住就死定了。”
大个子一拍大腿,骂道:“你小子傻啊,老子想去还去不了。你倒好,好好的五年白饭不吃,跑这里来受饥挨饿来了。”
“去了就死定了。”小个子毫不示弱,回应道:“我还想多活几年呢。到火星来找工作,怎么也比去送死强吧!”
大个子眼一瞪,抬手想要动怒。机舱里的通讯器响了:“乘客们请注意,距离火星大概还有三周的时间。我们的食水不多,请尽量节约体力。”
听了这话,大个子悻悻地放下拳头,嘟嚷道:“唉,我怎么就摊不上这样的好事呢!”看了一眼黑衣人,大个子再一次打招呼道:“嗨,朋友,从上飞船来,我就没见你怎么说话,也没怎么吃东西,别是有病。我可不想半道上跟死人挤一块。”
黑衣人正是史密斯,他把脸深深埋在衣服领子里,不想说任何话,还在使劲回忆自己一路上的惊心动魄。
史密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是在另一艘飞船的治疗室里,一个毛手毛脚的医生跟他比划了好一阵子,他才搞清楚,自己又一次被搭救了,这次是在太阳系的边上。昏迷以前的事情,他努力去回忆,好像是在一艘叫多夫壬的飞船上,和电脑战舰作战。映像中模糊还有几个记不起名字的战友,还有一个黑人。但是后来怎么样,他完全记不起来。医生跟他说,救他的时候飞船上已经只剩他一个人是活的了,其他人都死了。救他的人是根据飞船上的战斗记录,才知道他是和智能军团战斗过的勇士。
史密斯现在想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回家。他想要回火星上去。但是他既没有火星居住权,又是一个在一百年前被派出执行任务的人,根本没有途径可以去火星。救他的人告诉他,他要么可以选择报告自己是失业人口,去星际移民处登记,可以免费获得移民外太空的资格,去未知的星系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来;要么,去寻找黑道途径,花上一笔钱,坐黑船偷渡到火星上去。不过第二种办法的风险比较大。
“偷渡?!”史密斯睁大了眼睛,问:“怎么可能,火星上从来没有人能够偷渡过去的。”
救他的人白了一眼,说道:“那是从前!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太阳城,也老了。以前有火星自卫军,是很难偷渡得过去。监控不晓得几死。现在呢,别的不说吧,光太阳城,这些年就不太平,罢工潮闹了好几次,太阳城那里缺人干活呢,所以有些人就走特殊渠道了,这口子一开,就刹不住了。十几年前火星抓了不少偷渡客,可是后来又给放了,所以被抓也不怕。今年正好又闹电脑军,听说自卫军要调去前线,这下监管可就更松了,所以,现在是好机会。不过就是得要这个……”对方把手放在嘴边,作了个进食的手势。
史密斯成功地搞到了一笔钱,搭上了这艘前往火星的载货飞船。名为载货飞船,可实际上搭载了上百名偷渡客,分别被藏在飞船上不同的角落里。听到大个子在叫他,史密斯抬眼看了看,用眼神表示了自己还活着以及还想活下去的欲望以后,终于摆脱了这些烦人的纠缠。
不管如何,我终于回来了,我回来了——史密斯内心涌出一股强烈的呼唤。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泪水后又问东问西,他将头埋进衣服里,不跟任何人说话。
大个子和小个子仍然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随着飞船离火星越来越近,机舱里令人作呕的气味也越来越浓,虽然有换气,不过好像这艘飞船其它地方的空气也不怎么地。这真是艰难的旅程,奇怪的是,大个子和小个子倒好像没什么不良反应,对这气味********。看来他们都是工人阶层,但是,才一百多年,工人的工作环境就变得有这么差了吗?史密斯不说话,一个人胡思乱想着,终于捱到身体失重的那一刻。
“呯”地一声,飞船着陆在地,感觉像是坠毁。但是着陆后,这帮偷渡客们还并不能立刻就离开,必须要耐心地等待。先有人上来检查,抓走了几个运气不好的偷渡客,这也是走个过场,很快飞船安静下来,安静得史密斯能听到几十个黑暗中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过了十几个小时,终于听到机舱门打开的声音。一道闪光射了进来,跟着是一堆东西扔了进来。“快点,快点换上,去搬货,快!”急促的催促声音传来,史密斯捡起东西一看,原来是一套掉色发黄的工作服。
史密斯肩上扛了一个大箱子,反复嗅着火星上久违却又熟悉的气味,心里想着“终于回来了”的台词。要不是身边还有很多人,他真想立刻趴上去亲吻一下火星的大地。史密斯警惕地张望着四周,没有警卫,有人在地上作了记号,只要跟着记号走,就能找到出去的路。出了飞船泊区,就是自由,就是回家。
忽然一声哨响,人群纷乱起来,突然多了好些身着蓝绿警用制服的人,一些偷渡客们扔下箱子就开始跑。史密斯也跟着一起跑,他看见大个子在前边,被三个警察扑倒在地,用电铐铐了起来。小个子跑得很快,很灵活地穿过两个警察的空隙,就快要跑出去时,忽然一张网将其裹得严严实实。史密斯感觉心跳在加速,双臂用力地向后甩着,越跑越快,前面一辆警车开了过来,史密斯也不知脑子里想些什么,用力一蹬竟跳了起来,直踩着警车车顶跳了过去,后面一群人叫好,跟着有更多的偷渡客冲了出来,竟把警察的包围圈给冲散了。
史密斯卖力地狂奔,跑得连自己都停不下来。这是一个陌生的飞船停泊区,史密斯其实都不知道它在火星上哪个方位,但肯定不是在太阳城里。要想回到太阳城,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呢。“这么跑没用的,警察迟早能抓到我,这里到处都有监控……”史密斯这样想着,可身子却停不下来,一个劲地向前跑,身后一个人也看不到了。
史密斯看见左侧有一个小房子,门开着,立刻扭转了脚跟大步流星地奔了进去。屋里没人,史密斯把门轻轻带上,用力喘着气。“真想不到,150多岁的人了,还能跑这么快”,史密斯看着自己奔跑得已经没有知觉了的双腿,边感叹边自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