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銛骑得只是一匹普通的马,如今驮着两个人,马行得颇为吃力。顾銛一面护着顾锋,一面警戒着四周。
刚上大路,顾銛隐隐松了口气。可刚走了不久却听到了马蹄声。顾銛勒马,仔细一听,蹄声凌乱,显然不止一匹,而且走走停停,似乎在找着什么。顾銛感觉背后顿时窜起一股凉气直达天灵盖,整个人蹭的打了个激灵。
此时正行至大道中间,附近颇为开阔,距离最近的掩体都有不近的距离,躲是来不及了。道路前方到远处直没入一个小树林,马蹄声便是那树林之后传出的。顾銛单手掂了掂裂云枪,单手对敌只怕不能逃出生天。
此处躲不好躲,避又无处避,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明晃晃的日头,黄橙橙的地,顾銛挺直了腰板坐在马上,颇有那“我一剑能敌百万兵”的气势。顾銛不转眼地看着林子,终于林子边上露出了一点衣袂,很快,闪出四匹马。
暗色衣衫!顾銛吞了口唾沫,他看得真真的,那些追杀顾锋的人穿的就是这种颜色的衣服,比黑色浅点,大祐的人管这种颜色叫暗色。如果真的是追杀顾锋的人,那么……顾銛摸了摸身上藏着的暗器,久不打磨的兵刃有些已经生了锈,顾銛出城之后草草处理了一下,此时不知道还找不找的回手感。
轻启薄唇,呼吸两下。早春的冷风一下子灌满了肺,来了个透心凉。远处的人把手掏进怀里,顾銛看着双眼微眯,想了想,把顾锋从自己身上解下来,改拴在马上。在马上做了个十三鹰的记号。
十三鹰!顾銛眼睛猛地一亮,从怀里掏出十三鹰的呼哨,含在嘴里用上内力使劲吹了起来。
啾!
一声呼哨直冲云霄。
看来钝了的不止是暗器,还有自己啊。顾銛暗道。
紧接着,顾銛看到对方四人四马中跑在最后的人把手含在嘴里吹了一声呼哨,然后拼命招手。愣了一下,顾銛才笑了起来。是铁头!铁血十三鹰的老大。这人生简直太过刺激,大起大落得让顾銛再出了一身汗,初春的冷风一吹,呲楞楞地冷!
“公子!公子!”铁头在对面大喊,策马狂奔而来。
顾銛也喊了一声“铁头!”看来对面来的人都是自己人了!顾銛策马徐徐前行,与来人汇合。
一行人未曾停留,却走得不快。等到了驿站已是入夜时分。
顾锋伤得重,背上的伤又裂开了,血把衣服粘在肉皮上,脱不下,撕不得。顾銛以前上战场的时候也没少受过伤,给自己清理伤口、包扎从来没怵头过。这回也许是太久没动手了,他看着那深陷在伤口里的衣物,手抖得不成样子,眼泪坠在睫毛上,撑得眼眶疼。他倒是希望能有生理盐水或者碘酒之类的东西能让他先给顾锋冲洗一下伤口,却也自己知道不可能。
安韶华请来的郎中只是专给千仞人看病的,不善外伤。朱羽征得了顾銛同意,打身上拿出一把小刀,手法颇为熟练地过来清理。
顾锋新生的那个孩子朱羽一直亲自带在身边。不知道朱羽是不是知道了什么,顾銛对他显得颇为忌惮。只是事有轻重缓急,此刻顾銛心思在别处,抱着孩子眼睛还是离不开顾锋。直到朱羽处理完伤口,郎中诊脉之后说无大碍了,这才抽出空来看怀里的孩子。
这小崽子长得,丑的一塌糊涂。可就这么丑,顾銛还是舍不得放手。但是他终究只有一个人,又不是三头六臂,精力有限,能力也有限,再不舍也只能珍而重之地把孩子托付给朱羽。朱羽也亮明身份,说自己是皇上赐给沐王世子的人,如今只是伺候主子,不参与外事的。
顾銛想了想,大约明白了。朱羽是在剖白,让自己放心。
顾銛千恩万谢地送走了朱羽。不是他真相信,而是就算朱羽骗了他,他此时也没有更好的法子。孩子跟顾锋之间,肯定是顾锋要重要一点的。
当晚,顾銛守着缠得一点美感都没有的顾锋,一下都没合眼。更深风冷,驿站的窗户关不严,嗖嗖的小贼风直往房间里钻。
前世剧团里有个唱老旦的小姑娘,年纪轻轻学人家傍金主,也是铺天盖地地撒狗血,真爱啊原配啊什么的,跟连续剧似的,隔不几天更新一下,开始大家还有心情听一下进展,后来躲都来不及。最后临分手,大冬天刚过完年还打了个胎,姑娘年轻以为不是大事儿,一天假没请,当天就跟着他们下老区挣工分。
国字头的角儿都得定期完成一些演出任务,老区啊、哨所啊、残联的,他们管这个叫挣工分。这个小老旦在老区住了一宿,居然中风了。第二天一早准备上妆呢,结果嘴斜眼歪淌哈喇子。吓得县里文联的工作人员话都说不利索了,又是叫救护车又是联系医院,好一顿鸡飞狗跳。
打那之后,顾銛知道了,窗户关不严钻进来的风叫贼风,身子弱的人最受不得的就是这个。但是现在条件所限,去哪里找没有贼风的地方呢?
顾銛把自己的外衣脱下,想法子在顾锋周围撑起了个阻风带,但愿管用。然后亲自上阵,把顾锋的脑袋环在自己怀里,抱了一宿。
天蒙蒙亮,顾府跟来的人回来复命。顾家的下人、护院都先行回永安京了,顾家军的旧部等到了安韶华,把那个荒村现场的情况跟安韶华对接了一下,就奔这个驿站来了。
这些老兵来了二话不说,砍柴点火,烧水做饭。不大会儿功夫,热水跟滚粥都端进了房。顾銛问了郎中,给顾锋灌了半碗米汤。自己就着残粥狼吞虎咽吃了大半个糙米野菜饼子。
外间人来人往,顾銛心下稍安。拿出个汗巾子给顾锋擦脸。
顾锋的脸有一种过分的精致,仿佛上苍在造物的时候对这张脸反反复复地精雕细琢,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添一份则太多,减一分则太少,大概是这么个词儿。顾锋真是刚刚好,艳而不妖,精致但不匠气。即便是此刻半死不活、一脸憔悴、肿眼裂唇、胡子拉碴的样子,照样是一份西子捧心般的美,惹人怜爱。更不必说平日里鲜活的样子有多惹眼。满永安京的公子哥儿,谁不说那安国公长公子人品样貌都是拔尖的。人称凤蝶公子,就是他了。翩翩者,蝶也。
他哥长得好,顾銛感觉与有荣焉。人都说顾石跟绿沉大概把长相上所有的精华都给了长子,使得幼子就是一个平凡样子。说起来还有一遭趣事,顾銛给顾锋擦洗着,一边给他讲:
那是顾銛十三四的时候吧,成婚前一两年。有个京里押运粮草的参将见了顾銛,先是说了一些恭维的话,比如当年刺杀胡日图之类的,反正自打胡日图死后,谁见了顾銛都要用这个来拉近距离。当晚接风宴,几杯黄汤下肚,许是觉得熟了,竟然拉着顾銛说:“二公子,当年一见绿沉伯,惊为天人,久久不能忘。大公子颇似绿沉伯,二公子肖似安国公啊。”
说到这里,顾銛自己倒笑了“哥,你是没见着,当时刘监军那个表情。哈哈哈”笑完,继续给顾锋擦脸。干了的血迹,想擦,就得先把湿毛巾捂上去,捂一会儿,再擦,才擦的掉。
擦掉血迹,露出的是没有血色的脸“你看看你,现在脸多白啊,哎呀你个小白脸”顾銛手上轻柔,当真把顾锋当植物人照顾了。
正说着,郎中来了。
顾锋一晚上都没有发烧,顾銛虽然不通雌黄,却也知道这是个好事儿。再加上青天白日的,外面还有顾家军的旧部,等闲宵小自是不惧的,因此心情也轻松了很多。见了郎中话也多了起来。
那郎中也是个爱说话的,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郎中姓袁,出自一个悬壶济世的杏林世家,及冠前在南疆游历时候结识了他的伴侣,那人就是个千仞人。两人按照南人的习俗结了契兄弟,如今已有三个儿子。这个郎中也成了大祐给千仞人保胎看病的独一家。后来阴错阳差结了善缘,成了抚安侯府的大夫。
郎中看了之后,说顾锋内伤倒是没有,外伤也都不打紧。若是三天之内烧不起来,应该就没有大碍了。最大的问题是产后遇上了这老些事情,以后在子嗣上,怕是颇为艰难。
“伤了底子,是么?”
“是。”
“先生妙手,也没有法子?不拘多名贵的药材,管用就行。”
“老夫无能。”
顾銛闻言,久久不语。那一盆水,放在凳子上一点点变凉,汗巾子上的褐色血块丝丝缕缕地溶进水里,水面上泛起一层薄薄的油花。
秦钟站在门口,一直没有进来。郎中的话,一句句听到他耳朵里,就像一把针扎在了他的心上。
他依然记得当年初见顾锋时候的情形。
那天秦钟跟着义父去看诊,看完诊去京郊的药田看新栽的三七长得怎么样。刚出城的直道上,三五少年打马而来。顾锋本来就长得精致绝艳,怎么说呢,就是与茫茫人海中那么一打眼,你看到的必然是他。更何况那天草绿地一塌糊涂,满地野花开得热闹非凡,天蓝得不成样子,大白日头那个晃眼啊,秦钟的眼睛被日头晃了,一转眼,正看到顾锋。顾锋穿了一身暗红的侍卫服饰,混在几个身着各色骑服的公子哥儿之中,无端的就多了一份英气,笑得,那连天的野花开也比不上他!
只是看了一眼。就因为那一眼,就算几年后秦钟想起了自己的身世,也绝口不提,只当自己还是秦钟,他留在大祐,永安京,顾家,只为了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看一眼的人。
夜阑人静,几度梦回。暮春五月,鸟语花香,如玉少年,鲜衣怒马。
只得一眼,误了终生。
顾锋本是天之骄子,可他却给自己选了一条最不该走的,最难走的路。那人是皇子,更是储君的不二人选,待得那人君临天下,顾锋将如何自处?
不如……秦钟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顾锋是晕过去了,以顾銛的功夫,肯定听出自己在门口了。现在转身就走反而不好。秦钟轻轻叩门。
如果将来顾锋真的走投无路的时候,自己就带他走,从此泛舟江湖,不问世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