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视角)
林奇与白慕斯之间的相识,是一场很俗套的邂逅。
五年前,刚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林奇,是名七八岁的孩童。
因为同是流浪在废荒城的流浪儿,他在一次打抱不平中,结实了正被其他流浪孩童,堵在巷子里欺负的白慕斯。
那时年纪相仿的白慕斯,已经是副病秧子的豆芽形象。
而刚穿越不久,自认为自己是主角的林奇,则是一副想在新世界大展抱负,心气未平的姿态。
自然而然,路见不平,出手向助。
然后一脸鼻青脸肿的,被当做白慕斯的同伙,被那群小破孩跟着痛打了一顿。
好在有他仗义出手,吸引火力,结果白慕斯反倒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而年幼的白慕斯,看着那个被人不断击倒,又不断挣扎爬起,保护他的倔强男孩,自然而然对林奇产生了好感。
两人的感情就此开始。
之后嘛,一年多的时间里,林奇发现自己穿越后,并没有什么自带的金手指。
反倒是因为对这个世界的低估,与和当前时代格格不入的落后认知,闹出过不少笑话。
在与白慕斯的相处间,常处在被照顾的那一方。
终究是体弱的白慕斯,慢慢教会了林奇,如何在阴暗的下城区生存。
后来也是身体瘦弱的他,率先打工接济着这个懵懂不懂事的‘小老弟’,让林奇顺利长大。
所以两人的关系多年下来,似父子又似兄弟,三言两句是难以撕掰清楚的。
倒是一个孩提时的承诺,被抱团取暖的两人,时时铭记在心。
如一道永不熄灭的光,支撑着他们熬过艰苦,一路成长至今。
……
回忆着今天的接触,更觉白慕斯虚弱的林奇,暗自为对方每况愈下的身体感到焦急。
烦恼中又一次的,觉察到自己的弱小与无助。
不由的林奇又开始,重复的,像每天必有的流程般,思考起和‘钱’相关的事。
最后伴随着不自觉,回忆起与白慕斯相处的点滴,林奇无比痛恨起那无法逃避,且纠缠在他们两人身上的梦魇
——贫穷。
“呼~没有关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远离白所在的工坊街区后,林奇松开一直攥着右手,偷偷瞧着白慕斯通过指甲缝留下的‘污垢’。
像是看到了一枚通往希望大门的钥匙,咧嘴笑笑更加匆忙地回到了,自己在下城区的家:
北通路典当行754。
但虽然招牌是典当行,可到地方映入眼帘的却是一间门帘紧闭,敞着一扇小门的老旧书屋。
“老爹,我回来了。”
林奇向正在柜台上,趴着睡觉的老头没有感情地喊上一声,然后一溜烟地直接走进柜台后面的里间。
望着他匆忙的背影,趴着假寐的老头,没有抬头但眼睛睁开一丝浑浊的缝隙,回应道:“货来了?”
“是的,但要等等。”
比起口头上的父子,林奇与典当行老头的实际关系,更像是上下级的主雇。
从林奇现居住的狭窄楼梯下的小隔间,就能看出两人的亲疏。
啪嗒。
走回自己那伸展不开身体的小空间,按下门边的开关,一盏昏黄的台灯点亮视野。
仅容一张床的隔间内,林奇盘腿坐在床上,搬来一张折叠小桌放在身前。
灯光下,他仔细将右手内,手心处混有手汗的污垢,用一根金属签子,细细剔进一个准备的透明容器中。
然后确认没有残留后,林奇拿起一瓶放在床尾的试剂,拧开瓶子将里面的褐色溶液,小心地滴进容器。
嗤~
小白留下的‘污垢’,呈现其貌不扬的黑褐色,等同一根针的小半截。
在试剂溶液的浸泡下,迅速发生反应,渐渐析离出一颗颗像是砂砾,但整体闪烁微光的微小颗粒。
如果有放大镜,那么在放大镜的观察下。
这些浸泡在溶液里的微小颗粒,此时便如黑夜里的繁星,正熠熠闪烁着晶亮莹白的好看光华。
显而易见,这些并不是什么普通的颗粒物,而是一种在下城区内极其罕有的贵金属。
是白慕斯,在工坊的工作中,一点点谨慎小心获取的‘外块’。
豪不夸张的说,就林奇面前容器内的几微克,其价值就等同他出城外的垃圾荒域,拾荒十次以上。
而正是因为林奇,能不时提供这种稀有贵金属,所以才会与当铺的老板结识。
并在当铺内,获得一方小小的栖身之地。
不久,这半巴掌大的容器,被店长老头儿用手稳稳捧着,通过配有放大镜的观察仪器,细细品鉴估值。
“emmm,分量和以往差不多,但这次的质量要比上次好很多。”老头不紧不慢地说道:“看来你的朋友很用心呐。”
无言等待老头给出价格,林奇心里同时估算着价格。
开始心算起贩卖收获的点数,与白慕斯七三分后,自己能获得多少。
然后与积攒的小金库相加,离报名缴纳学习班的费用,又相差多少。
“这次一共是九百点数,这类稀有金属的价格最近有所提高,我不贪你的,按市场价还要给你零头五十三点。”
将盛放金属颗粒的容器放入柜台抽屉,老头取出一枚支付器,设定好数值让林奇自己扫描获取货款。
“老实说,按照强尼你的糟糕运气,你出去外面一个月都不一定有,你朋友这一次的收入。”
看着这个在店里日渐长大长高的少年,老头半真半假劝道:“要不你也去你朋友的炼金工坊里做工吧。有你和他一起配合,说不定每个月获取的‘黑金’能到这个数。”
手上比了‘五’,老头期待看向林奇,“干两个月,到时候你就可以在外面换个大房子住,何必与我这个糟老头子,一起挤在这间又旧又潮的老房子?楼梯间住得舒服?”
呵,舒服?
外面的房子再好,有你‘老鬼’住的地方安全?
清楚这老头在下城区真实身份的林奇,揣着明白装糊涂,微笑着无言以对。
像个不谙世事的少年,直接沉默着想糊弄过去这个问题。
就这样,老头睁开一丝缝隙的眼睛,浑浊打量了林奇许久,看着这个混不吝敢一直直视自己的少年,摇摇头率先打破沉默。
“啧,有赚快钱的方法你不做,强尼小子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这种门路,想疯了打破了头,还摸不到门槛?”
啧啧嘴,他头次认真道:“算了,脚在你身上,路是自己的。不管强尼小子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但你既然有自己的坚持,那么希望你能一直坚持下去。”
……
“你看不起我们这种人,我理解,我也知道五十层以上的风景,究竟有何等的吸引力……但我可看得太多,你这样最终成为我们这样人的人,强尼小子。”
老头的交心话在睡觉前,回荡在林奇的脑海。
这是相处这么久以来,这个吝啬古怪老头,第一次如此交心的与自己谈话,自然给了林奇内心极大的冲击。
其实从小白第一次获得‘黑金’开始,直到现在林奇都还有加入他的工坊,与他一起‘赚大钱’的想法,不时如幽灵般在心头隐现。
讲真,林奇除开走狗屎运穿越这点,值得称道外,前世今生的他都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
前世的他因为穷与懒惰,以及当代社会青年普遍的恐婚心态和一咩咩自卑,一直在工厂内如小透明般打工混着日子。
没有赡养义务的他,可谓自己吃饱,全家不愁。
但也就那样,生活像死水般,没有波澜的腐烂着。
穿越后没有金手指的他,更是平庸无奇。
在这个智能机械,全面取代人工的科幻城市里,脑子里知识偏偏落伍时代的林奇,真的没有任何一技之长拿得出手。
所以他为了活下去,只能进行最没有门槛的工作——捡垃圾。
要是没有意外,平庸如他可能又会走上前世的道路,混吃等死的腐烂下去,如下城区内那些多如蟑螂的懒汉,最后死在某条无人问津的小巷深处。
但比起孤单又自卑的前世,这一世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值得为之努力付出的人,所以平庸的林奇,想试着努力一次。
堂堂正正的在与时间的博弈中,和一直照顾自己的好兄弟白慕斯一起,按照约定一起登上更高的阶梯,不再是仰望,而是肩并肩看看五十层以上上城区的霓虹灯景。
看看外面更加广阔的世界。
所以他不是不懂,而是害怕有些事有了第一次,就无法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