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童话世界(七)
沈清霜看见小金又咬死了一头狼当下觉得不妙,恐怕狼群的怒气被激发的更厉害了。
果然一回头看到了一脸凶相冲上来的狼首领,沈清霜拍了拍小金的头:“快走。”
小金没多做停留,大步往前迈去。狼的爆发力高,但是持久力却不太好。尽管怒气冲冲的追了好久,最终还是被体力更胜一筹的小金甩开了。
在确定安全了之后沈清霜才拍了拍小金的头,示意它停下。一晚上搞了两出,小金此时也有些力竭,正趴在地上喘着粗气。
沈清霜靠在旁边的树上,打算等小金缓缓再出发,没想到不过才靠了一小会儿,睡意就止不住的席上来。
就在这是旁边又有些异动了,沈清霜看过去,不远处几双绿油油的眼睛在缓缓靠近。
她一时觉得有些头疼,看来这些狼真的挺生气的,居然顺着味道找过来了。再耗下去明天肯定没有精力赶路,而且还不知道辛德瑞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还得养好精神去对付她。
突然听见了身后小金的低吼,沈清霜回头看去,小金的正抬头看着上方,沈青松顺着它的视线朝上看去,树上好像有些什么黑乎乎的一片。
小金的智商很高,此时狼群正在逼近,如果真的危险的话小金早就带着她跑来,所以它肯定是发现树上有什么东西看才不肯离开。
她拿出手电筒对准上方,没想到这个树上面居然有一个简易的树屋,沈清霜这才发现自己背后这一棵树相较于其他树粗壮的厉害。
树的上方卡着一个小小的木屋,眼看着狼群越来越近,沈清霜将手电筒掉在嘴里,另一只手掏出匕首,准备攀爬上去,而小金缩成了一个猫儿的大小,锋利的指甲抠进树皮里面,速度比沈清霜还快了一些。
它爬上去察觉了没有什么危险后,冲着下面的沈清霜小声的叫了一下,沈清霜突然发现养个宠物好像还不错。
沈清霜爬了一半的时候,狼群到了树下,几只狼围着树朝上吼叫着。
还有一次甚至一跃往上,想利用锋利的指甲爬上来。但是体重太重,不允许它做这么高难度的动作,最终还是掉了下去。
沈清霜爬上树,拿着手电筒往下照,在确定狼群不会爬上来之后才放心下来。用手电筒照着面前的木屋,打量着,木屋有些破烂不堪的,到处都是被时间侵蚀过的痕迹,门板也破破烂烂的,到处都是被侵蚀的洞。
她伸手推开门,木门发出了吱呀的声音。屋里面一片漆黑,沈清霜并没有察觉到什么危险,虽然没有察觉到危险,但是在这种环境下还是小心一些比较好,她拿着手电筒在里面四周环绕了一下。
木屋算不上大,一眼就看完了,确实没什么东西。里面只有一张破旧的桌子和一个木板床,床上铺着一些稻草。
说上还有一些木质的碗筷,看来木屋的主人之前在这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只是这里面的东西都很破旧了,显然是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看得出木屋的主人已经离开很久了。
现在天黑不好行动,沈清霜简单的打量一下,就躺在了床上。
经过一天的奔波,身体和精神都已经很疲惫了。她小声的对小金说道:“今天晚上,就麻烦你守个夜了,等到明天你再到系统空间好好休息。”
小金呜呜的两声表示知道了,有小金在旁边守着,沈清霜也没有太担心,小金本身就聪明,如果真的遇到什么危险的话,他肯定会叫醒自己的,所以她现在应该放松精神好好休息。
第二天沈清霜正在熟睡突然感觉,脸旁边有些毛绒绒的触感,沈清霜缓缓睁开眼睛,外面的太阳透过破烂的木门照进这间简陋的木屋里,为小小的木屋带来一丝阳光。
小金见沈清霜醒来,讨好的舔了舔她的脸。沈清霜摸了摸它的头,看到了它金灿灿的兽瞳上爬上了几条红色的血丝:“辛苦了,你先回去休息吧,等你醒了我们再赶路。”
没错,沈清霜并不打算自己独自赶路,就昨天的情况看来,小金作为野兽,比她更适合在这种丛林中生活。
其次她现在精力和体力都不是最佳的状态,万一碰到什么危险,她不确定自己真的可以对付的过去。
小金又蹭了一下,转身进了空间。沈清霜打量着这个巴掌大的小木屋,打算趁小金休息的时间,看看屋里面有没有什么信息。
木屋并不大,全都看完也用不了几分钟,并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沈清霜也没报什么太大的希望,时间过得太久了,只能看出有一个人在这里单独生活了很久,其他的一无所知。
沈清霜回到床上打算再闭目养神一会儿,突然一阵吱吱吱的声音传来,沈清霜睁开眼,房中多了一只毛茸茸的松鼠,手中正抱着一个板栗。
小松鼠圆不溜秋的黑眼睛对上了沈清霜的,一人一松鼠大眼瞪小眼。它手中抱着的板栗引起了沈清霜的注意,要知道松鼠这种东西是最爱囤食的。
沈清霜看着它并没有动作,打算看看这个小松鼠把板栗藏到哪里了。小松鼠察觉到她没有危险后,一溜烟钻进了床底下。沈清霜弯腰看过去,才发现床底下铺满了板栗。
刚刚她察看的时候并没有去看床底下,床底下的小松鼠察觉到沈清霜的视线,害怕的抱着板栗窜了出去。但是很可惜,它的小金库已经被沈清霜发现了。
虽然沈清霜对欺负小动物这件事,并没有太大的愧疚感,可惜怎么说也是人家辛辛苦苦攒的,小声的冲已经跑远的小松鼠道了谢。虽然小松鼠并不稀罕她的道谢。
沈清霜跪坐在地下从床下摸出一颗板栗,将皮剥开,一颗黄澄澄的板栗出现在手心里,她放进嘴里。
板栗的甜香瞬间在口中散发开来,沈清霜满足的眯了眯眼睛,虽然板栗已经放置了一段时间,不过依然不影响它清脆的口感。
她其实挺喜欢吃生板栗的,生吃栗子的味道要比熟栗子更甜,口感比较清脆,而熟粒子比较软糯。虽然板栗这种东西不能当主食,但是此时沈清霜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填饱肚子是最重要的,她就这样一颗一颗的剥着,吃的开心又满足,留下了一地的板栗皮。在摸下一个板栗时,突然感觉到手指触碰到一个什么东西手感与板栗不同,有些硬。
她疑惑的弯下腰将周围的板栗拨开,床底下躺着一个不知道什么皮做的笔记本。她将笔记本拿出来,只见笔记本打开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字。
只是前面被撕掉了很多页,留下厚厚的一叠被撕掉的毛边。沈清霜往后翻了翻,这是一本日记,陆陆续续记录了主人在这里的生活。纸张保存的还算完美,虽然有些泛黄,但是并不影响观看。
但是因为时间太久看,纸张有些脆弱,翻看的时候要格外的小心,看后面的内容,是主人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才开始记着记载的。
因为第一页写的是,这是我被困在这里的第六十天,这六十天里我每天都很煎熬,生怕自己的行踪被暴露,害怕那个恶毒的女人找上门。我已经快忘记了之前的生活是什么样,总是龟缩在这个小小的屋子里面,已经磨灭了我对生活的希望。可是我不想死在这里,我还有很多想做的事,我还没有回家报平安。
这是我在这里生活的第七十天,藏匿了这么久,尽管我十分小心的掩盖自己在森林里生活的痕迹的,但是最终还是被他们发现了。今天我看到一个黑色的乌鸦在外面来回的徘徊着,我知道这是他们发现我了。但是她并没有来找我,我不知道她想干什么。但是我知道这里待不下去了,我要尽快离开,远离那个恶毒的女人。
这是我在这里生活的第七十五天,我已经没有办法从这里离开了。因为那个恶毒女人的手下已经找到了我的藏身位置,但是他们并没有上来抓我,可能是因为个子矮小爬不上来。我不由的庆幸,幸亏建造这间木屋时我选的位置比较高。
但是还有另一种可能,他们只是为了看我狼狈挣扎的模样吧,我知道我此时的形象很不堪,衣衫褴褛,脏臭的头发胡子就像杂草一样,放在以前我是不可能接受这间这么脏乱的形象的,可是现在的我顾不上那么多,我不想死,我还有很多没做的事情。
这是我在这里生活的第七十七天,树下的人已经开始按捺不住了,想要上来。但是事实证明,我第一种猜测是对的。木屋建造的很高,他们那宛如婴儿的身躯是没办法爬上来的。
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什么,办法始终比困难多,直觉告诉我我的时间不多了,也许就是明天。一切都会结束了,我现在特别恨自己当时鬼迷心窍救下了她。如果当时不救她,我也不会落魄到这种地步。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她不会放过我的。
这是我生活在这里的第八十一天。也是我被堵在木屋上面的第五天。水源跟食物的缺乏,让我的体力逐渐流失,我甚至连拿笔的力气都没有了。今天我看到了那个恶毒的女人,她还是像记忆中那样唇红肤白,举止优雅,气质高不可攀。
可是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表象的,我曾经也被这样的表象迷恋的无法自拔。我恨自己当时有眼无珠,没有认清楚这个人的真面目,等一切都爆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这是我生活在这里的第八十二天,被困的第七天。长时间不进食让我的生命越来越衰弱,在我以为我即将死去的时候。一只小松鼠为我送来了清脆可口的板栗。它是一只很可爱的松鼠人,圆圆的眼睛,蓬松的尾巴。看起来很可爱,同样的它也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是我知道这并不能拖太久,下面的人越发的躁动不安。
来不及了,他们正顺着树干往上爬,我没有太多的时间了。我将这个笔记本藏在这里,如果有人发现的话,请将我的愧疚与思念,带给我那可怜的母亲。
我叫弗洛里安,如果你可以逃出去的话请将黑森林的真相散布出去。这一切都是谎言,那些可怜的公主们都死在了这里。谁都逃不出去,除了将灵魂出卖给恶魔的人。
最后请小心这里的任何一个人,无论是谁都不要相信,除了你自己,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
笔记本上的内容到这里戛然而止,最后一页的字迹明显慌乱不堪,字体嘈杂的沈清霜看了半天才认出来。看笔记本的内容就是树下的人往上爬时换乱留下的,在紧急的状况下,弗洛里安将笔记本扔到了床底下,而给他送吃的小松鼠,估计就是刚刚沈清霜碰见的那一只。
也许它出现只是为了告诉沈清霜笔记本的位置,但是看笔记本纸张泛黄的记录,这笔记本已经在这里待了很长时间了,为什么小松鼠还活着?
沈清霜看着弗洛里安这几个字,莫名的觉得这个名字好熟悉,但是一时又想不起到底是哪个童话世界中的人物。
而他口中的那个恶毒的女人,指的又是谁?黑森林的真相又是什么?沈清霜再次将笔记本前前后后翻了一遍,并没有其他的信息。
那估计那个所谓的黑森林的真相就在前面那被撕掉的纸张上面了,可是为什么会被撕掉呢?
如果有人发现了笔记本那么又怎么会只撕掉前面的几页纸而不是将笔记本拿走呢?
黑森林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一大堆的疑问萦绕在沈清霜的心头,看来这个黑森林果然不简单,这里到底隐藏了什么样的秘密,还有,为什么要说不要相信任何一个人。
她觉得小红帽虽然隐瞒了一些事情,但是她觉得没有骗她的意思,最终还是决定相信小红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