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
建设生态文明,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人类归根到底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不能盲目地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的行为方式必须符合自然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
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古今中外,这方面的事例很多。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写道,
“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
对此,他深刻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据我国史料记载,现在植被稀少的黄土高原、渭河流域、太行山脉也曾是森林遍布、山清水秀,地宜耕植、水草便畜。
由于毁林开荒、滥砍乱伐,这些地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蔓延,湮没了盛极一时的丝绸之路。
楼兰古城因屯垦开荒、盲目灌溉,导致孔雀河改道而衰落。实践证明,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
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这个道理要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世纪80年代初,保护环境已成为基本国策。
进入21世纪,又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明显的短板。
各类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
老百姓过去
“盼温饱”,现在
“盼环保”;过去
“求生存”,现在
“求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
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