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着绿意的行道树昭示着春天的降临,河面上的冰已然开化,一块块浮冰随着河水流淌,在春日和煦的阳光之下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宝文小说]山野之间,已然有不少的小动物从冬眠中醒来,在烟白交错、偶尔带着点绿意的大地上奔跑。
春,总是充满生机。就在这样一个充满生机的春日里,冈萨雷斯踏上了前往深渊之城莫德里克的旅程。
作为格洛里亚位面唯一一座直接以战堡的形式建立在深渊入口的帝国首都,莫德里克代表的无疑是杀戮与死亡。这在命运占卜学里,就与春天的生机相对应,共同构成了一种奇特而又普遍存在的矛盾之美。
当然,冈萨雷斯并不了解命运占卜,古德里安也不会让冈萨雷斯去相信这玩意。虽然大陆上能够预言未来的先知确实存在,但数量之稀少,就如同铁矿中伴生的魔铁一样,倒是用命运占卜行骗的家伙多如牛毛。
护送冈萨雷斯的队伍并不庞大,除了雷萨德外,只有大公派出的一支中级骑士小队作为护卫力量,包括十五名十二级骑士和一名十三级牧师。
这和冈萨雷斯的身份符合。毕竟他不是威尔逊大公的血亲,也不是效忠奥克兰家族数代的老仆的后代。没有深厚的渊源,就意味着低级的护送规格——不过也只代表规格,与大公的重视程度无关。
护送,所要体现的只是大公关注。奥克兰血屠的名号即使放在整个格洛里亚,也是凶名赫赫,有实力、也有心思动他代言人的家伙,放眼整个格洛里亚也不出十指之数。
冈萨雷斯百无聊赖地看着路边的河水,右手摸着下巴上几根软软的胡须,左手掂着两枚同盟金币。他没有发现任何有趣的东西,倒是河边那几个抽风一般的吟游诗人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些吟游诗人故作优雅地唱着咏叹调,拼了老命地歌颂着河上浮冰。耀眼、美丽、希望等等词汇被吐出,然后他们忘情地跳舞,试图吸引恰巧路过的贵族的注意。
不过他们得到的并不是冈萨雷斯的欣赏,而是厌恶。要知道,河上的那些浮冰不成规模倒还好说,成了规模的就成了凌汛。大规模的凌汛一旦发生,所造成的损失简直难以估量。那种规模的浮冰可不是一个大火球就能消融的,至少需要动用九级以上魔法,或者维持一座八级以上的火系魔法阵。
“简直就是一帮蛀虫,整日里混迹于贵妇小姐的文艺沙龙,不事生产,倒是惹事的好手。”冈萨雷斯厌恶地想着,扭过头去。如果不是这几个家伙礼数周全,自打发现冈萨雷斯这一队人开始,就恭敬地躬身施礼,把头埋低,冈萨雷斯一定会教训他们一顿的。
看着冈萨雷斯满脸的索然无味,那名牧师有些失笑。在他看来孩子就是孩子,哪怕这个孩子被大公看重,想必大公没有安排他坐传送阵,也存在历练他的意思吧?
冈萨雷斯知道这些护卫的心里想什么,但也没什么办法。毕竟自己的年龄放在那里,这可不是爵位高低就能掩盖的现实。
于是冈萨雷斯加快了马速,闷声说道:“加快速度吧,毕竟我们需要在一个半月之内到达莫德里克。”
对这个问题倒是没有人反对,哪怕是牧师也拥有着不弱与六级战士的体力,足以应付长途的奔驰。
自打从贵族学院出来,冈萨雷斯就对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有了模糊的认知。在一个冬天里,他翻阅了众多书籍,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一个拥有足够武力和清醒头脑,但是严格遵循最古老的贵族法则来确定自我道德底线,甚至在某些时候会为了自己的信条拼命的家伙无疑是世界上最理想的盟友。而这样优秀的盟友我们可以亲切地称呼他为愣头青。
这是三百年前同盟政治家、大魔导师苏拉克?亚罕?贝当在《我们的盟友》一书中的论述,它深深地吸引了冈萨雷斯的注意,打动了冈萨雷斯的心弦。
作为一个伯爵继承人,哪怕是顶着奥克兰大公的名头,想要拥有影响力无疑是很困难的。他没有足够多的实力创造一个交际圈,只能依靠一个足够强大的圈子,并在其中占据一定的位置。
因此愣头青这个角色是最合适的。他拥有足够强横的武力,也拥有足够聪慧,蓝月平原一战又足够鲁莽,无疑为这个角色塑造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而他现在需要的就是足够多的经历,并通过这些经历更好地体现这一形象。
但是令冈萨雷斯无语的是,当他们走在荒郊野外的时候,四周是出奇的平静。规模实力次一点的盗贼团看着护卫队的装备就先跑了,稍有点实力的没有不惧怕公国报复的,规模最大的那几个也不愿意得罪威尔逊大公。
所以冈萨雷斯也只能郁闷地加快了马速,让队伍提前一天到达了萨拉镇。
作为奥克兰公国通往同盟帝都的必经之地,萨拉镇的繁华是毋庸置疑的。它每年都会为领主菲尔丁子爵提供近二十万金币的税收。
但与繁华相对应的,就是鱼龙混杂。公国每一个大贵族都会在这里安插代言人,或明或暗地监视着过境的家伙。也正是因此,菲尔丁子爵对这座城镇的控制力可谓低到了极点。
绿龙酒馆是萨拉镇里最大的酒馆,相应的也是最大的情报集散基地。这里不光是各大势力代言人的资料室,还云集着佣兵和冒险者,因此就成了最没办法体现等级的地方——这些牛高马大的家伙在喝多之后可不会在乎什么地位,不管是谁,先打了再说。
至于贵族,在这里捍卫尊严的方法只有使用武力。一旦输了,事后也不会大张旗鼓地进行报复,毕竟贵族也需要脸面,被打哭了还到处宣扬的傻瓜并不多见。
所以,当冈萨雷斯等人踏入这里的时候,迎接他们的是腾腾的热气和过分的喧嚣。十七八个衣着暴露身材火爆的舞女在正中的舞台上卖力地扭动着身体,以冈萨雷斯的目力可以轻易发现她们身上的汗水。不时会有喝得满脸通红的醉汉上前问价,在谈妥之后搂抱着上楼——酒馆总是兼营着旅店。
在看人下菜碟这一领域,服务人员都有着惊人的天赋。哪怕在冈萨雷斯的要求下,骑士们都摘下了奥克兰家族的标记,酒保还是为他们送上了没掺一滴水的上等烈酒。
“其实我很怀念当年做佣兵的日子,刀头舔血意气风发,整个人无牵无挂。”骑士首领约翰灌了一口酒,满脸的缅怀。
不过他很快就被拆了台,另一个骑士一脸的坏笑:“那是,也就喝多了去争风吃醋,把一个子爵揍了一顿,然后被满天下的追杀。”
“我那是恪守大陆的法律,你看我,现在也有一个骑士的荣誉贵族头衔了。”约翰不满地说着,又是一大口灌下,脸上顿时出现一缕缕的红色。
冈萨雷斯端着一杯麦酒饶有兴趣地看着骑士们在那里吹牛,他并没有插话,只是在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寻觅着可以供他“发疯”的东西。至于雷萨德和牧师早已上楼,他们并不喜欢这种场合。
很快,一队五名佣兵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们的位置距离冈萨雷斯这一桌五米开外的,三名战职者、两名施法者的配置并不少见,但少见的是其中有两名堪称角色美女。她们迅速点燃了冈萨雷斯的期待——在酒馆这种地方,美女总是伴随着麻烦,而冈萨雷斯现在正需要麻烦来塑造形象。
“赶紧来,几个不开眼的王八蛋,最好是贵族,老子的剑早已饥渴难耐了。”冈萨雷斯舔了舔嘴唇,露出一个略显狰狞的笑容,“虽然一直讨厌麻烦,但在这种情况下,麻烦还是多一点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