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给女主做炮灰(28)
一只把所有魔气封在魔心,试图以修士之人飞升的魔。
清冷自傲的面具在脸上戴久了,云逸自己都忘了自己本来的样子。
在他刚到修真界的时候,他是喜欢云似的,把魔心都给了云似,以修士之躯去度飞升天劫。
天雷劈了他一天一夜,寻常修士四十九道天雷,到他这里,成了八十一道。
要不是刚巧坠在了落月宗后山,被明薇救了,云逸肯定逃不过一劫。
“你是谁?”
他现在还能记得当时睁眼看到明薇的惊艳。
明薇还是小姑娘,她眉眼清澈,看着他,骄傲澄净的杏眸里带着向日葵盛开般的温暖。
“你是我的道侣,我们私定终身,你渡飞升劫失败了。咱们结骨吧。”
她笑着,卷起衣袖,露出一小截白皙如玉的手臂。
“好……”云逸躺在那洞穴里,身体虚弱极了,可看着明薇,就像是他追求很久的温暖、来到他身边。
和她结骨,就像是他触摸到了太阳,她落入他的生命,让他的世界充满温暖。
他受伤太重,明薇找了许多灵药,给他炼丹。
那时候她炼丹术还不精,常常灰头土脸的回来,拿着她不知道试验了多少次才成功的丹药,笑着喂给他。
那些丹药都是极其昂贵的灵草炼制,她每次对他说着不要紧,等他伤好了,她带他去见明翰。
云逸这才知道,这些灵草,都是明薇从明翰的私库偷偷摸摸弄出来的。
最关键的一株烈阳草,明翰找了百年,要用来炼制渡厄金丹,帮明薇度金丹劫。
烈阳草给了云逸,明薇拖了几十年,才从结丹突破到金丹。
后来——
他们在一起,他融入了落月宗,她就跟在他身旁,有人对他挑衅时,她总是重载最前面。
再后来,他在六大宗门举办的修仙大会上,一举击败了其他宗门的弟子,名声大噪。
他击败了落月宗的长老,夺得了云峰。
这下,沧溟界的人都知道他实力强,是半仙之体,没人敢看他不顺,她就消停了。
明薇最喜欢的就是每天黏着他,看着他,那看着他的时候,漂亮的眼眸里有星星,那欢喜之意,怎么都藏不住。
他们也有一段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在修真界游历,她杀妖魔,他在旁边掠阵,夜晚就祭出法器,躺在森林的树尖上,看着漫天的繁
有一天,明薇独自下山游历,带回了云似。
……
什么时候开始,明薇看他时候,眼睛里的光熄灭了呢?
如果是那个她,就算知道他是魔,怕是也舍不得伤害他分毫,更别说放纵灵宠伤了他,设计他,让他在沧溟界成了过街老鼠、名声臭到极致?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为什么到了现在才知道,让他爱入骨血的不是云似,而是明薇。
是不是只有失去了,才知道拥有时有多?
*
“我要回去。”云逸抖落身上的浮尘,从密林中站起了身。
他浑身缭绕着魔气,披头散发,脸色苍白,这模样谁还能把他跟清冷出尘的云逸道尊联系在一起?百镀一下“快穿之反派今天死了吗爪书屋”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