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篇 第一百九十三章:心悦千山万水
清泉叮咚作响,从假山上的石眼儿里一个劲儿的往外窜,山水清明,遥遥看去,融为一体。一大片五彩缤纷的花丛中,清茶混着浊酒,清新冷冽,相互揉杂。一首诗作罢,迎来的不是万众喝彩,亦不是所有人一拥而上的鄙夷。
在场的众人皆面露痴相,还停留在刚才的诗里,调皮的彩蝶肆无忌惮的在花丛中戏耍。
白从中轻笑一声,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而后将酒杯重重的放在桌子上,撑着桌面摇摇晃晃的离开了这个园子。
也许是酒杯碰撞桌面的声音太过刺耳,这才把沉醉的众人从梦中呼唤出来。而后便是一阵欣赏的掌声。
蔡春花咬着嘴唇,面露狰狞的站在原地,看着被众人围住的陈生凯和站立在一旁,一脸轻松的李青媛。
她和李青媛是同岁之人,二人至今还未出嫁,不过不同的是,李青媛是自持清高,看不上庸俗之人,而她属于高不成低不就,看不上同自己一样的商贾之人,可偏偏又得不到那些名门望族的青睐!
先前,她听自家丫鬟说李青媛同东街破风轩的老板来往亲密,甚至日日有书信来往,她本以为李青媛终于落了俗尘,竟然看上了一个小商户。可是这些日子思来想去,不知为何,她的心底除了不屑一顾的嘲讽之外,竟然有了些莫名其妙的羡慕之情!这让蔡春花更加愤怒起来,她从小嫉妒李青媛有出类拔萃的才学,呼风唤雨的家势,如今竟然还会羡慕她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商户来往密切!
如今她还是败了,败给了这个她永远都超越不了的女人。就算她已然不是什么豆蔻年华,她依旧赢不了她!
远处传来一阵风,卷着鲜花的香味窜进众人的鼻子,刚才那个小插曲已然过去,众人欢声笑语,开始了行诗令。
出了这个园子,再往北走,便是一片满是清荷的池塘,小桥流水,垂柳堤岸,别有一番动人景致,池塘边上,专门建了一座小巧的六角石亭,外边儿挂了好些纱幔遮挡着,兴许是夏日天气太过燥热,这样即可以挡住强烈的日光,也可欣赏面前怡人的景色。
白从中顺着池塘酿酿跄跄的往里走,脚下的步伐一点儿章法都没有,有那么一两次差点儿踏错地方,掉进池塘里。
日光逐渐西斜,天色由湛蓝变成了一片猩红昏黄,锋锐的叶片就像是一把银铁制成的刀刃,反射着天光,往水面上看去,就连岸上景色的倒映也变成了昏黄的颜色。
忽而一道削瘦柔弱的身影出现在池塘边上。银绫擦了擦头上密密麻麻的汗水,面色是不正常的病态苍白。
尽管是美不胜收的一方精致景色,她还是一眼看到了那道身影。他就那样毫不在意的趴在亭子里睡觉,头搭拢在池塘边上的围栏上,这样像个婴儿一样乖巧的熟睡着,安安静静,完全没有平日里的那股收不住的桀骜之气。水里是他英俊的倒影,偶尔飞过一直蜻蜓,停在水面上,将那副和谐安宁的画卷破开。
银绫不由得放慢脚步,轻轻的走过被翠柳遮盖住的小木桥,然后小心翼翼的朝着小石亭里走去。
白从中睡的沉的很,银绫坐在他旁边的石桌上看了许久也没有惊醒他。直到一阵清风吹起,带着些淡淡的合欢花香,这才把他从睡梦中拉了回来。
“这个宅子里有合欢树吗?”
白从中揉了揉眼睛,懒懒的靠着池塘围栏,盯着坐在一旁的银绫问道。
银绫一听,轻轻的摇了摇头,道:“北境干旱荒芜,并不适合合欢生长,这里应当是没有的。”
白从中点了点头,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道:“那应该是我喝醉了,不然怎么会闻的到呢。”
银绫恍然不悟,笑道:“恐怕公子没有闻错,我身上的这个香囊正是合欢花制成的。我爹说合欢花可以安神理气,故特地寻了些粉末,帮我做成了随身佩戴的香囊,可惜,我从来没见过它的样子,也不知道这合欢到底美不美。”
白从中见银绫神色逐渐暗淡起来,眼神一亮,道:“这合欢花啊,长的就跟红色绒花一样,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大片红色的蒲公英,特别漂亮。越是娇艳的合欢,颜色越红,味道越浓郁。总之胜过人间美人无数。”
银绫静静地听着,眼里闪烁的光越来越强烈,就像是婴儿一样,对世间万物充满了好奇。
“真的吗?!这合欢花竟然如此好看?公子…从中部千里迢迢来这北境,所到之处,见过的风景无数,可否为银绫讲上一二!银绫此生便无憾了。”
白从中皱了皱眉头,不知为何,他总能从这姑娘眼里看到一丝死气,但这一团死气之中,却还有一点点无比鲜活的光芒。
“你…为何想听?”
银绫深深叹了一口气:“也不怕公子笑话,我自打从娘胎里出来,便带有气血不足之症,爹爹寻遍北境名医,来来往往的医者无数,喝过的药,试过的法子,数不胜数,可尽管如此折腾,依旧不见成效。因为这残败的身子,我自幼便没怎么出过门,更别说千里跋涉的远途。以前爹爹总是忙于政事,没有时间陪伴在我左右,所以特地搜集了许多话本子,于是我认识了天地万物,各地的风土人情,奇闻趣事!也知道了人界魔界神界以及远在蛮荒的妖族!大千世界,值得一看的事儿太多了!”
银绫越说眼里的光越强盛,可停顿之时,目光又渐渐暗淡起来:“可这人啊,知道的越多便越不甘于平凡,这些年我的人在这高墙大院里,可心却早早跨越了五湖四海,飘荡在外。我真的好羡慕那些东来西往,以天为盖以地为炉的侠客,他们的眼睛,每天都能看到不一样的景色,每日的心情都不一样,酣畅淋漓,览尽世间美景无数!而我…终究是只能想象罢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就连这一个小小的无名小镇都没有勇气踏出去。更别说什么波涛汹涌的大河大川,高耸入云的垂直山峰!”
银绫说着,目光里竟然有了些雾气。这样一个眼界宽广,想要览尽天下美景呢人,可偏偏如金丝鸟雀一样,被困在无法逃脱的牢笼之中。
白从中重新打量了一遍面前的小姑娘,他本以为她不过是娇生惯养,喜欢听奇谈怪事的富家小姐罢了。谁知这小小的身躯里,竟然装了这么一颗炽热又不安分的心!
“你……可曾怨过?”
“自然怨过,小的时候,我看着院里活蹦乱跳的小姑娘,总是会想,为什么我没有一个完整的身体,我也想和她们一样,在春风里,在百花中尽情的戏耍,后来,看过的话本子越多,这股痛恨便越强烈。我不明白老天为何如此不公?偏偏要我承受这样的苦痛!可后来…我便不怨了?”
白从中见银绫目光温润,就连说起以往的怨恨,也是如春风般和睦,心下不由好奇起来。
“为何不怨了?”
银绫深深吸了一口气,而后笑道:“因为后来,我想明白了许多事情,倘若我真是一个健全的孩子,那么我便会如同其他人一样,日日出入学堂,学着前人留下的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和所有人做一样的事情,譬如说如何绣花,如何调配胭脂水粉。然后等到并笈之年,寻一个适合的丈夫,相夫教子,如此过完这一生。那我的这一生,就会平静的没有一丁点儿波澜,我根本就不会发现小镇之外的世界是那么美好自由,令人向往。我的心有了波动,有了生命,有了想象,说起来我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这世间能想通生命的人少之又少,有的人会因为一件事改变其一生,或浴火重生,或颓败潦倒。有的时候福气会变成祸事,而有的时候祸事会衍生成为另一种福气,一念之间罢了。
白从中很是欣赏的看了银绫一眼,而后笑了笑,凑近到银绫身边,道:“未曾想到,银绫小姐居然有如此野心,天高地阔,处处都有机缘,确实奇妙的很,而如今看来,恐怕在下便是小姐的机缘吧。”
银绫眨了眨眼睛,问道:“此话何意,还请公子详说。”
“气血不足之症,确实难治,不过在下还真有一些本事,保准儿能叫小姐长命百岁!这大好河山等着你呢!”
银绫见白从中嘴唇带笑,目光中满是自信的光芒,她知道他如此说了,那自然便有方法,只是……
“我相信公子确实有这样的本事,不过…就让我这样死去吧,我的心已经得到了满足,能够知晓世间万物,我已然不是什么被困住的金丝鸟雀,倘若我真长命百岁,有幸离开小镇,天大地大,广阔无垠,处处还有无法预测的凶险。我不愿在漂泊之中变成那样复杂的人。人心不古,这话流传了千百年,自然有它的道理。”
白从中很是震惊,这女子如此透彻,将生死看得那样云淡风轻,又将人心看的如此清楚明白,有谁会相信这样的人居然是一个连小镇都没离开过的小姑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