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初遇怪人
“蓝衣你记着,不管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卿睿凡他不是个瞎子也不是聋子,有事他自己会说。他自己要是不说你就别瞎掺和。”顾陵歌的声音已经是有点忿忿了,能够让她到这种地步也是真的不容易。蓝衣张了张嘴,看着她冰霜一样的脸,只能闭嘴。
片刻之后却又换一个问法:“主子娘娘,您有没有好奇为什么雍元殿那边侍卫那么多,主子仍旧会遇到刺杀?”蓝衣镇定下来了。果然,跟顾陵歌要明摆着说是不可能的。
“这个问题没有问的价值。”顾陵歌白眼。卿睿凡是皇帝啊,要杀他的人多了去了,刺杀多几桩不是很正常吗?只要不死就对了。
“主子娘娘,主子抽调了整个守卫的一半在风岚,导致主房那边空于防守,才让那些个宵小之徒有机可乘的。”蓝衣有些苦笑,这个人到底是真的不懂还是假的不懂啊?怎么就这么理直气壮了?九五至尊,拿了最珍贵的命和最高级的荣耀送到她面前,她不是应该有所动容的吗?
“蓝衣,我最后再告诉你一次。”顾陵歌把杯子狠狠往桌上一扔,四分五裂的声响清晰可闻,就是这样的距离,蓝衣觉得自己有点扛不住顾陵歌眼睛里冒出来的深重威压,好像一张弥天大网,围困得他没有一点还手的力气。
“没有任何人要求他这么做。”
顾陵歌今天的衣服没有长长的袖摆,绑在手上的带子勒得很紧,看出一副纤细瘦弱的美感。她的声音一样的很轻,但是那种厌恶感分明得不可描述,一字一句是平常的吐字,但总是给人一种邪恶的感觉。那种从里到外散发出来的冰冷,是在浓雾弥漫的沼泽清晨里抓到一条湿漉漉滑腻腻的水生动物一样,无法摆脱,阴毒无比。
撂下这句话,顾陵歌高傲着头颅,双手抱胸往外走,每一个步伐里都是煞气。箬鹃隐隐约约的听出不同,但她只是安静的习字。蓝衣进来,从背后抱着她,一个字也不说,但是那种无力一样萦绕在她心上。
到了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人都是面具堆出来的。一层层的面具,血淋淋的内心,没有胜者也没有失败,没有真实也没有虚妄。所有的都是相对。
“罢了吧。”箬鹃听到自己这么说。那个无可奈何的,一样湿漉漉的语气是因为什么,她自己都不清楚。
“我明白。”蓝衣的回答也很简短,但是心里也是另一番计量,“今天这些个话还是不要告诉主子了。”一点也不像是商量的语气。
卿睿凡付出那么多,听到这句话固然会有不开心,但是话也说回来,没有人让他这么做,所有的事情都是他自己心甘了情也愿意的。
不是每一件事情有了努力就一定可以得到回报,就像爱情。或许等你挖开胸膛捧出心脏,对方也不过就是嫌弃看一眼然后丢掉。所有的爱情,不管是开始还是结束,都没有任何的公平可讲。
鞑靼部落。
鞑靼人在北境生息繁衍数百年,是确实建立了自己的国都和一系列相应的制度。鞑靼的第一任王就和卿皓轩一样,是个有野心也有方法的主,各种制度在他统治的时候就已大多敲定。
只一点,和汉秦的友好关系,从来没有明确表态。
在鞑靼的历史里,有出现过热爱和平的君主,和汉秦的某一任王相互访问,友好交流,总归也还是促进了两方了解,期间也和亲,也通婚,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双方的和平稳定。
但也终究没有保持太久,凶暴的前一任鞑靼可汗,拿了举国上下的所有兵力和汉秦死撑,最后除了两败俱伤,生灵涂炭之外并没有其他的结果。卿皓轩在位的中后期,鞑靼可汗在衡量了卿皓轩的实力之后理智的选择了偃旗息鼓,与民生息,这才有了短暂的和平持续到现在。
但这次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卿睿凡他们离得太远并不知道原因,但是楚昭南明白,自己是故意的。很早之前就有这样的盘算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要是鞑靼真的没有心思开战,怎么会在一个普通士兵被射中的条件下就出门迎敌,还连着砍下汉秦三城?那种所谓的“挑衅”理由太过敷衍,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
被鞑靼攻下的三城,自然而然的随着鞑靼的入驻变得民不聊生。终归鞑靼是游牧,草原给了他们生活下去的条件,但也赋予他们狂野粗放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习俗,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全部都可以。
离北城最近的,遭到敌手的城镇,因为生长枧树,本来叫枧,后来鞑靼入城,强行改名为贵城,有希望入侵之路越来越顺利的意思,更多是的侮辱。
鞑靼人有喜欢养鹰的,也曾进贡过白雕等珍禽,但毕竟是野性难驯的天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便养好。鞑靼相信鹰是草原之神,也定下律法不许随便猎杀,鹰,反而变得稀有。
贵城这两日也是不宁静。一只鹰飞进了原本的府衙,掌事的没有关注让它跑了,没几天就有人送过来一只死鹰,僵硬着身体,明黄色的喙也被弄断,竟像是生生被人扯下来的一样。本来没有人在意的,就算是神鸟,但是也有自己的生死。但是,鹰爪子上刻的“远”字让掌事皱起眉头。
现在,一个穿得很平常的男人站在府衙上,看着圆圆滚滚的掌事面有不平。掌事已经多年没有上过草原,每天吃好喝好,自然而然的变得跟汤团一样。这样的官僚,只能够让人讨厌而已。
“那么,大人可要给在下一个解释?”男人的语气还算正常,没有咄咄逼人也没有低贱卑微,有种缓慢的气度。
掌事大人看着堂下的人,说什么都不是,连行个礼都被一个眼神打回来,只能看着他,双腿微微的战栗,油光满面的脸上有了名为惧怕的情绪。
“大人,小人的猎鹰在小人没注意的时候跑了出来,这不知道怎么的就被人射死了,这可是小人最喜欢的鹰了啊,大人可一定要为小人做主。”虽然口口声声自称小人,但是男人的脸上一点谦卑的神情都没有,一样的淡然。反而是掌事的,脸色越来越差的同时,整个人都在往后退,一点没有想对视的意思。
一个官员,竟会害怕一个民众?!
最后还是没有撑住面子,大庭广众之下,掌事跪了下来,闭了眼睛,横下一口气道:“求王爷饶命,王爷饶命啊……”
一言出,所有人都是震惊,然后齐刷刷的跪下来。这样的一个小城里,还是刚刚打下来,尚不稳定的边境小城,居然能够迎来一位皇亲国戚,还是一个王爷,这倒是有点惊奇的。
“大人,小人可是在问小人的鹰啊,大人这是做什么?”男子表情突然变得轻佻,看着面前跪了一地的人,嘴角勾一下,仍旧执着于自己的鹰。这一地的活物,还没有他的死鹰来得好看。
“下官……下官,下官肯定让他们下去查,不日,不日一定给王爷一个交代。”掌事的连声音都结结巴巴,想来是第一次见到身份这么尊贵的人。
男人看得不耐烦了,一双普通黑色的靴子在地上踱了好几步,最后一脚踢开掌事的,不管掌事的撞到了什么,自顾自的去看那只被放在案几上的鹰。弓箭穿过的痕迹显而易见,前胸上还有凝固的血。
男人从头到尾审视了这只鹰,看到第三遍的时候好像察觉了什么不对。偏头想了想,他抬起脚,抽出放在靴子边上的短刀,在衣袖上随便擦了擦,就开始在老鹰的腿上刮蹭。掌事的连抬头都不敢,只能拿了余光瞟。
男人把鹰爪上的“远”字剐了下来,连带着皮一起!
“行了,都给我起来,真是的。”男子凤眼横波,一时间妖媚了起来,连话都变成了温柔,“本王还没玩够,你们一个个,少给本王泄露消息。”
他来一趟倒是容易,但每次都不喜欢大张旗鼓。搞得人尽皆知了就没有玩的了,全部都只会是跪拜,低头,有什么用?无趣
所以说,在很多时候,阔远很讨厌汉人的那些习俗,也讨厌把汉人习俗带进鞑靼的和平。
但是他没有那么偏激,虽然说不喜欢汉人,但也没有要故意挑事,很多时候都只是在草原上策马奔腾。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养鹰,结果这最得眼缘的还被人给整死了,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小人的鹰,就交给掌事了。”阔远眉眼凌厉起来,瞥一眼在场全部人,撂下一句就走了。掌事在后面长呼了一口气,脸上放松,拿下帽子一摸,脑门上全部都是汗。
王爷阔远,长门之险,王都之乐,横崖之路,鞑靼这些年所拥有的全部宝贝就是这样了。除了阔远,其他的都是些地形,而阔远,这一生都只为了一件事情而活——杀戮。
阔远曾经有过一个侍从,不管去哪里都带着,可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侍从为了救阔远而死,那以后的阔远,更像一个疯子和机器,没有感情没有念想。
贵城,要燃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