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店吧?就会被管委会勒令停业。规定上又没说停业整顿多少天,我在管委会那里又没什么门子可走,弄不好就栽挺了;
不关吧,万一真的有什么事发生,我这火爆的生意会不会受影响?
整整一天,我都在犹豫,脑子里就转悠这件事。
最后,到了晚上9点时,我决定继续营业。
其实我是被逼无奈才继续营业:店里有那么多顾客,这个挑衣服,那个付钱,那钞票如流水般进了我的腰包,我怎么可能把她们这些送钱的女上帝撵出去?
我一边大把地收钱,一边自我安慰:也许,屁事没有,杞人忧天,眼下,点钱才是硬道理。
一直到晚10点关店,什么事也没发生。
我拉下卷帘门,长长地舒一口气:虚惊一场呀。
看来,唐老板娘逗我玩呢。
我平时就吃睡在店里的一间10平米的房间里。平时是外关店后,看一会电视,但因为今天太累,躺下后,马上睡着了。
这一觉没起夜,没做梦,醒来的时候,己经早上10点了。
太晚了。听街上车水马龙的声音传来,别人的店铺早就开始营业了。
我忙爬起身,把昨天晚上吃剩的半盘锅贴吞下去,喝了几口隔夜茶,抹了抹油嘴,忙跑到前面去开门。
我穿过店里一排排的衣架时,发现两边的模特站队有些乱。
奇怪,昨天顾客多,有些模特被碰得移了位置,昨天晚上关店后,我特意重新把模特们摆好位置,当时排完后,整整齐齐,怎么现在看起来不那么整齐?
当我走近卷帘门前,准备摁下电钮,拉开卷帘门时,我大吃一惊:一个身穿花格上衣的女模,就躺在卷帘门边!
有贼!
我马上断定,昨天夜里店里进了贼!
担心出事,果真出了事。
我忙回到我的房间,查看一下装钱的抽屉,里面的几沓钞票好好地放在那里没动。
我转身在店内各处转了一下,却没发现丢失服装,尤其是那几件貂领羊绒衫,上千元一件,都好好地挂在那里。
盗贼没偷服装,是不是偷钱?
妈呀,我忙跑到里间,从床头拉过那只装钱的包,昨天晚上我扎好的两沓钱,整齐地还在!
我松了一口气,转身回到卷帘门这里。
服装也不丢,钱也没丢,但眼前的事实是:昨天夜里,店里确实进来了人。
女模特伏身躺在地上,她不可能自己跑到门边摔倒在地上,必定是有人搬动了她。
这个女模特是我最中意的那类姑娘:长睫毛,细长眼睛弯弯的总在笑,一脸温柔和顺的气质。我平时给她换衣服时,就暗暗自语:这腰肢纤细,曲线柔和,这修长笔直的双腿,这坚挺傲人的双峰,真是人间尤物,若能有幸娶这样一个女友,领到街上,那真是风光十足。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女一号。
女一号仰面躺着,细花格镂空上衣沾了一些灰土,青色的紧身裤在左大腿上划开了一道口子,露出乳白粉嫩的塑料大腿,大腿根部有一道深深的刀痕。刀痕两寸来长,深半寸,看来行凶之人是十分用力了,才能在硬质塑料上划开这么深的口子。
谁干的?
为什么他用刀砍伤女一号?
一个不会动不会喊的模特碍他什么事了?
他是怎么进到店里来的?
从卷帘门进来的?
不太可能呀,卷帘门的开关当然是在门内,从门外是绝对打不开的。
从窗户进来的?店里只有我休息的那房间有一个窗户,再无第二扇门。
我回到房间,仔细查看窗户。
窗户是那种横拉塑钢窗,窄窄的两扇,在里面有一个闩扣。闩扣摁在闩槽里,挂着挂钩,闩得好好的,关上窗户后,根本无法从外面拉开或者扣上。
奇怪?那么,刺伤女一号的“凶手”是从哪进来的?又是从哪逃走的?
难道……他根本用不到窗户和门,他可以幽灵一样穿墙而过?
我越发地害怕,牙齿抖动,上下牙齿不停地打架,手背发凉。
整整一天,我都无精打采,一边机械地应付着顾客,一边心里七上八下。
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关门,我再也不敢在店里睡觉,收拾收拾东西,打个出租车,回到郊区父母家里。
妈妈问我:你怎么了?这脸黄得跟蜡似的?
没什么事,妈,你放心吧,就是店里生意忙,休息一宿就好了。
我怕父母和奶奶替我担心,没敢把事情告诉他们。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每天天晚上8:50准时关门,然后赶回家里。
一直平安无事。
我的心渐渐地安定下来,有些暗自庆幸:也许,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了。
有一天晚上,快8:50了,我正准备拉下卷帘门,忽然进来一个中年男人。
我说:大叔,您想看点什么衣服?快点,我快关店了。
中年男人戴一副墨镜,遮住了半个脸,再加上脸黑黑的,看着挺凶。
他左摸摸,右拽拽,在一排女模特前慢慢走。
当他走到女一号面前时,愣了一下,停下脚步,伸出手,放到女一号的大腿根上,回头对我说:“这妞受过伤?”
我这一惊,全身都汗湿了。
女一号穿着长裤子,除了我,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她受过伤,这墨镜叔怎么知道她大腿根部受过伤?
难道,他也是……鬼?
或者,他就是那个行凶的入室者?
我问:你是谁?
他从嘴边挤出一些笑容: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
我怎么了?我问。
他把手从女一号的腿根部放开,径直向我走来。
我心里有些害怕,不觉得向后退两步,把身子倚在门边,紧握双拳准备搏斗。
他走到我面前,仔细观察了我一会,小声问:懂法律么?
什么意思?我有些恼怒,我懂不懂法关你什么事?
窝藏罪?懂么?
我摇摇头,说:你别挑衅,不然我报警。
他的脸上露出邪恶的微笑,慢慢伸出三根手指,一字一地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哈哈……徒刑。
我大声喊: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
他说着,把手伸进夹克内衣袋里,抽出一张报纸,举到我鼻子前:看看吧,就全明白了。
他说着,把报纸塞到我手里,转身出去了。
我见他走远,忙打开报纸。
这是一张旧的《山城晚报》,日期是今年9月10日。
9月10日,也就是街庆的次日报纸。
我兑下了秋雪时装店之后,就再也没有订阅过《山城晚报》。
头版头条,通栏大黑标题“美女深夜扼喉,孕妇一尸二命”。
这标题够刺激。
我接着向下看:
“今天凌晨3点左右,我市明珠小区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被害人曹某怀孕5个月,当夜与丈夫在家里睡觉。据侦查结果推测,凶手顺水管爬上五楼阳台,进入受害者房间,将受害者扼死在梦中,并锯掉受害人双足。死者丈夫被声音惊醒,见一女子准备逃离,遂从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追赶。该女子与死者丈夫搏斗数分钟,后被死者丈夫挥刀砍中大腿,负伤逃离现场。据受害者丈夫描述,该女子面部遮掩,但感觉年纪在二十多岁,身型瘦削,身高在1.70米以上,皮肤白晰,穿一件花格上衣,锔浅黄色披肩大卷发型,伤口在左大腿根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各大中小医院、诊所,如发现上述患者就医,应立即报警。”
我有些蒙圈!
这是什么情况?
仔细再看一遍新闻,汗水从手背上沁出来,把报纸打湿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