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苦难不是礼物
狐族是怎样的一个地方,其实从未真正的了解过,因为我活的太悲剧了,眼里如果只守着苦难眸里是装不下漫天星辰的。
我和陆判盘旋在狐族的顶空,良田千顷,一条条路把界限分的十分清楚,整整齐齐的。现在正是初夏,天空打翻了墨水,染了半边天。我问陆判:“咱们为啥总是天色渐晚的时候,才出来,就像鬼似的见不了光。”
他轻笑:“这不正好吗,不冷不热,风吹在脸上很轻柔很舒服,这时也都忙完了,你看人群稀少也不聒噪。”
我懂了,他知道我并不能直接见那些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尽管已经认不出来了。我需要做个准备。
我和他漫步在池塘边边,池塘边这时已经有了萤火虫,星星点点的绿色光芒,忽明忽暗,这时无边的黑夜里,这光辉就显得十分浪漫。
陆判说:“你知道萤火虫是什么吗?”
我一脸奇怪,摇头。
他笑了起来:“我觉得它是促进爱情的使者。就如乞巧节时吃的葡萄。”
“哈?差强人意的解释,吃葡萄和爱情有什么关系啊。”我反驳。
他说:“你没听过么?葡萄架下吃葡萄可以听到牛郎织女的蜜语甜言。”
我抖动了眉,一脸得意:“谁要在葡萄架下听啊,要听我就要去鹊桥那边听个真切。”
陆判耸肩:“不好吧。”
我点头如捣蒜:“的确,我也太不要脸了。”
他大笑:“你知道就好。”
萤火空中飞舞着,缠在草木间,空隙处,漫天飞舞着,我伸手扑过去抓了一个空,然后又去抓,手里握着一个萤火虫,可是手里多了一只黑色的丑虫子,俨然没了刚刚那闪着绿色光芒的‘小灯笼’,我惊呼:“不会死了吧!”
他拿起我手中的虫子向天空中抛去,那虫子又闪着绿色光芒飞了起来,我嘴角抽搐:“相互之间还能有一点点的可以相信的机会么?!”
他说:“濒临危险时为了保命的装死本就是动物的本能。”
萤火虫是团结,是爱,是希望。尽管不是生生不息的样子,但是刹那间的美才由为珍贵。其实也奇怪,轻易得到的,不怎么缺少的,大家都觉得随处可得,反而那些芳华一瞬的会被歌颂个不停歇。
就这样坐在池边我们互相倚着转眼间就是白天,没聊什么大家都很沉默,关系熟了的话即使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的。
一夜无眠。
你看这一切熟悉又陌生的地方,生养了我,我不是喜欢苦难,只是曾经经过的事怎么也忘不了。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但是苦难不是成功的人的礼物,它只能叫做经验和教训。
后来有人和我说:“你看你现在什么都有了,正是因为苦难的磨砺啊!”
我心中泛起波浪,它波涛汹涌:“你觉得成功的人就活该经历一些事情么?那些你不曾知道的事我又没说过。”疼痛总是有所保留,不见得什么都可以说。所以什么都不知道就别说别人矫情了。
我说:“陆判啊,你说的对。”
初夏时节,播种的粮食已经冒了起来,总是不曾辜负这努力的成果,我心中复杂看了看天,阳光透过手指头穿插进来的阳光,照在身上还算是暖的。
我扭头看着陆判,他泛起了笑容,阳关照在他脸上的那刻,光影勾勒的面庞更加夺目,和朝阳一般耀眼。
暂时可以忘掉阴影,他在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像多了一个太阳,他驱散了我心里的阴影,先是把它们赶到了边边角角,直到彻底消失。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你不会总是孤掌难鸣。
正是足够的铭心刻骨所以难忘,因为有更痛苦的事情包围着我,所以曾经的一点点小事也算是添砖加瓦。它们在我心里构成了一整个万里长城,还是永不倒的那种。
他说:“每天都是新的一天,每天就当是重生。”
我点头,没有多言。
我再一次踏上这里。凭着记忆走回了我的那偏安一隅。
木头的门许久没人已经有些风化了,明明是昨天才死,今天怎么会这样。
推门的那一刻,门倒地带动了地上的尘埃,‘咚’的一声,像是警钟,它在提醒我。
我说:“这怎么感觉过了很久一样。”
陆判说:“的确过了很久了。”
我问:“多少年了?”
他伸出右手比了一个‘九’的手势。
我震惊:“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啊!”
他说:“你和时间赛跑跑的过吗,很多事情趁没迟暮抓紧时间吧。”
这时身边传来一个声音,她我认识的,是当年离我很近但离我却比九重天还要远的其中之一,她不认识我了。
她讲这家主人是依然是那副趾高气昂不屑和嫌弃并存的样子:“你们找阿丑么,她早就死了。”
她紧皱的眉头,我觉得特别丑,就像是水里的蝌蚪,这种形容感觉冒犯了蝌蚪,但是文化有限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
我没搭理她,我走进了院里,小小的院里杂草纷呈,甚至还看到了一条蛇游走。我心想:活着的时候,这里要多孤独就多孤独,死了以后反而有了伙伴。
但是说来嘲讽,我怕蛇,蛇未曾伤我,我曾经不怕的,就暂且省略了吧。
小小的院子里我还留了两处被框起来的地方,那里种着草莓,我想去看看还在不在。可是杂草丛生,面目全非。什么都缠绕在一起,熟悉的茅草屋还是一如当年,屹立不倒。我哭了,回忆翻上来,多么熟悉的地方,我最怀念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
我凝心静气,用这几天学到的皮毛,清理了一切。我看着我种的草莓还在,结出了果子,红彤彤的,小小的。我奔到那里摘了一个,没有洗,就是拿手抹了抹然后吃了。一如当年的味道,酸酸甜甜,是我吃到的最好吃的草莓。
凭回忆感强撑起来的快乐记忆,我甚至看到小猴子在我们家院子里,陪我做的一切事,一个狐狸一只猴,笑呵呵的,傻愣愣的,哭着笑着说着,她分享她自己的秘密,我吐槽一切不满。
说来忘不掉的是伤还是乐,我也不知道。
只是多年以后有一个化作人形的狐狸,哭着笑,笑着哭。旁人看来就像疯傻了一般。没法说,因为这种事情无法共通。
我踏进了屋子,里面一股子的潮湿味道。仿佛房顶累积的灰尘还时不时的掉落在我的身上,我又走到了那镜子面前,一如当年稍微自恋一下,撑起来一个笑。
没有床,地上的茅草还在,正是因为当年一贫如洗,什么也没有,所以不担心别人来偷走什么,很多年过去了,也就是什么都旧了,但什么它都在。
那模糊的镜子中侧边是牡丹花,灰落满了木头边框,我伸手摸了摸,不是为了灰,就是本能意识的摸去,就像是摸自己的爱宠。陪你一段时间的物件那也是会产生感情的。
我贪婪的想多看几眼,但还是舍不得离开一寸目光。这是我的地方,它叫做童年。漫长又短暂,我深陷其中,当年嫌自己太小,现在想到只觉得自己蠢笨。
你有没有蠢到以为长大才是拥有?殊不知长大才是失去的开始。
我脚下的地,还湿漉漉的,我想来之前应该是刚经过一场大雨的。
我想到了当年衣衫浸湿还换不掉,想到了在大雨里开心的踏水池,就觉得很美好。
我和陆判说:“我想住在这里。”我又补充道:“我种的草莓现在稀稀疏疏的都成野草莓了,我要重新种。我要养猫,开心了我就团它的脑袋,不开心还要团它的脑袋。”
他笑:“那你团吧,小心猫成精了报仇。”
我哽咽:“你不知道,你什么也不知道,我想我的小猴子了。”
他说:“可以找她。”
我说:“说的很轻巧,可是太久了。什么都不容易了,我希望再见她的那一刻,她可以笑着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希望不要只是我一个人很怀念而已。
有她在,我最快乐。
曾经听过一个说法,说是小时候是交不到真心朋友的。那是错的,时间证明了小时候交到的朋友往往是最靠谱的。
最纯真的心毫无保留的触碰,有翻脸就和好的勇气,后来却是怎么也没勇气了。
他的官靴来回走,踏在地上步步有声响。
他说:“生活不是回归以前的样子,那叫退步,而是开开心心的接受现在,然后更好,你可以怀念,但不是退回去,而是往前走,前边还有她。”
“你说的对,我听过最动听的话是她和我说‘我也想你了’这个答案我等了很久很久。”我每个期盼再见的那一刻,我梦中偶然就有她,然后和她说:我好想你啊。但是总归没有回答,现在总算是听到了回答。
我战战兢兢的,老实说我真的很怕。我很怕只有我一个人很怀念,我只是希望我的想念是有回应的,因为她真的太好了,我还不懂得分享的年龄,我们一样大,但是她却拿仅有的给我,多年以后每每想起仍然很震惊。
许一个念想:愿看尽世俗后,所有人的朋友,归来相遇依然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