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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离开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孩子原本红红的皮肤变得白净起来,大大的眼睛,有时候会露出一个无意识的笑容。

  毕新出生的婴儿还小。

  要再过一段时间,才会露出真正的笑容。

  周围的人很是客气,抽出人手轮流帮着余颖做月子,一个个抢着收拾。

  就算是,她们曾经和原主有过不怎么愉快的往事,到了这时候也全部放下。

  另外她们悄悄集资,打算等余颖走的时候,把钱送给余颖。

  毕竟原主随军之后,就没有工作,而且结婚的时间也短,一共才三年的时间,应该没有攒多少钱。

  丈夫这一死,就没有了经济来源。

  而孩子还需要喝奶粉,只怕钱不够使。

  这一次离开之后,新手妈妈一方面要一个人带着孩子,一方面去找工作,以便活下去,真的是很辛苦的。

  对此她们是感同身受,才会拿出一些钱来,算是尽一下心。

  毕竟她们同为军嫂,最悲哀的是,她们知道小鲁的今天,有可能就是她们的明天,她们丈夫也有可能葬身在各次行动中。

  但即使知道很危险,但作为军嫂也知道,那是他们的使命。

  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付出,才有了社会安定。

  但每一次轮到战友牺牲的时候,她们能感觉痛楚,有人死去,再也醒不过来。

  还有点庆幸,她们的丈夫还活着。

  所以,她们才会为死去丈夫的孤儿寡母集资,算是尽力帮助一下。

  就这样,余颖等到出了月子,身体已经恢复了健康。

  当然她的脸色看上去还是苍白,但其实内里的情况已经超过了原主。

  毕竟她是有养生诀的人。

  虽然在这个社会无法开启修真,但身体素质还是恢复得很棒。

  然后余颖打算走人,一方面是不想着打扰别人,一方面是因为她自己的秘密太多,还是不要留在这里好。

  “那么,你打算回哪里?”坐在桌子后面的男人看着余颖说。

  对面的年轻妈妈,身材有些单薄,静静地坐在那里。

  头微微抬着,看得出来性子有些烈性。

  还好。

  人还活着,神态上也接受了现实。

  当初在知道丈夫牺牲后,她整个人就昏过去,摔在地上,造成的早产。

  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希望能看着那个还没有出世,父亲就阵亡了的孩子,小欣欣长大成人。

  但部队就是部队,不是托儿所,也不是养老院。

  她们母女两个人不是部队的人,自然要离开。

  有句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不光是手下的兵会这样,就是他自己也会有一天,离开自己最心爱的地方。

  对此,他是早有准备的。

  所以,她们只能离开。

  但对于要离开的家属,他只能是尽量争取一下,让部队上的人和地方上的联系一下。

  看看能不能在工作上、居住环境上,照顾一下她们母女?

  不管怎么样,军民一家亲。

  “张政委,我要回我的家乡。”余颖说。

  之所以余颖回到那里,是因为那里早就成为经济特区,有很多工作机会。

  毕竟余颖虽然很有能力,但原主的学历并不怎么高,才是个高中生,所以就别打算成为捧金饭碗的人。

  “也好,我这就让人给你们母女准备好东西。”张政委说。

  他还以为余颖回故乡,是因为娘家人在的缘故。

  一个人独身带着孩子太累,也不怎么安全,要是有娘家人在的话,还是不错的。

  而余颖根本就没有打算在孩子小的时候,去找原主的娘家人。

  尤其是原主的兄嫂。

  要知道他们夫妻两个人,想要原主嫁的人,根本就不是大陆人士,而是香江的人。

  据说那个男人是小开,不但有钱而长得很英俊。

  原主虽然只是高中毕业,但并不蠢。

  一个如此条件优厚的香江人,为什么会到这里娶一个大陆妹?

  余颖接手原主的人生之后,更加不相信。

  原主虽然只有高中学历,但一向是愿意接收新鲜事物,很明白周围的事情。

  在香江里,还是有不少人歧视大陆来的人,对那些来自大陆的女性一律称呼为大陆妹。

  所以,一个想要娶一个学历不高,仅仅长得漂亮大陆妹的男人,只能是看颜色。

  什么一见钟情是不存在的,因为原主根本就没有见过男方。

  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驰。

  这个道理,原主很明白,也不怎么喜欢。

  原主根本就不相信,这天下没有白吃的馅饼,所以原主就和兄嫂吵了一架之后,就带着一些随身的东西跑出去。

  她想要到别的城市里讨生活,结果差点没命。

  正好是他救了她一命,说起来他就没有结过婚,因为太过危险,他就成了一个老大难。

  结果,老光棍的他,在三十多岁的时候,遇到了原主。

  而原主对丈夫是一见钟情,死活要嫁给他。

  余颖在知道原主的行为之后,为这位美丽而烈性的姑娘点赞。

  因为这个委托人真的是很有主见,虽然没有接受高等教育,但在人品上很让人赞赏。

  事实上,余颖猜测了一下。

  一个所谓的港澳台同胞,想要娶一个大陆妹,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那个男人糟烂得不行,在本地根本娶不到老婆,所以不得不跑到大陆娶妻。

  然后延续后代,这种情况有。

  第二种所谓的婚姻,根本就不会领证,也不会成为合法夫妻,根本就是包二奶。

  在那些人眼里,花不多的钱财(和去嫖娼比,每一次点都要花钱),就能得到一个清白女人的一生。

  而接客的风尘女,一个个都是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红唇万人尝。

  相对比一下,包一个二奶就干净多了。

  在花柳病横行的时候,还是干净的好,最起码少花不少治病钱

  另外,在包一个二奶的之后,那么每一次到大陆的时候,有房子住,省了住旅馆的钱。

  甚至,买房还可以作为投资,住下来也有女人照顾。

  可以说,包了二奶一举好几得。

  余颖心里吐槽,想不到这时候外宅也是存在的。

  所以原主甚至不惜和兄嫂大闹一场,也要拒绝那等好事,做得很棒。

  在知道原主的所作所为后,余颖放心了很多。

  毕竟在有过一个委托人和自己三观极为不和的经历之后,余颖可不想再遇到一位,和第二十个任务世界的原主一样的委托人。

  还好!

  原主的三观很正,基本符合余颖的三观。

  那么教育原主的女儿时,余颖就完全放心出手。

  在离开前,余颖收到抚恤金和大家的捐款。

  余颖本来不想要别人的捐款,因为她们每一家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并不怎么太富裕。

  “拿着,一定要拿着。”她们不肯。

  余颖想了一下,就决定把捐款人的名单拿到手,等到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回报她们。

  最终,余颖带着孩子离开军营。

  幸而军方的人,给买了火车票,还是卧铺票。

  当然,火车上的人也是专门有人帮忙,所以一路上平平安安的,连小欣欣也都是长得不错。

  作为一个带娃高手,余颖这一次轻车熟路。

  而且这一次余颖也不想着做什么大事件,主要是带好欣欣,那是原主心里最深的牵挂。

  到了原主的家乡,部队上的人,已经联系了所在的地方。

  而地方上在征求了军属意见,给余颖找了一个地方,那是前店后住的地方,然后租下。

  毕竟原主留下的钱财,加上抚恤金、捐款,也根本就不够买一套房子的。

  余颖想了一下,决定暂时做点小买卖。

  衣食住行,这几种想了一下。

  于是余颖决定做衣服,一是原主有做衣服的手艺,二是其他三种更加不好做,不好带孩子。

  当然,余颖决定不做最便宜的那种。

  毕竟那种量大利薄,以数量取胜,而余颖只有一个人,绝对不行。

  最终余颖先看看了行情,说起来这里的衣服,因为紧挨着香江,所以服装还是很新潮的,余颖打定主意,走高档定制服装路线。

  就这样,余颖的小店开门。

  因为余颖穿过的世界里,古代社会真心不少,所以余颖刺绣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于是在她做的衣服里,就常常出现刺绣的手艺。

  做的衣服很适合展现东方女性优雅神秘之美,甚至可以提供一些服饰搭配的建议。

  所以,很快就引来了不少有钱贵妇人的注意。

  在她们看来,余颖的作品真心不错。

  所以,有不少人慕名而来。

  余颖的名声打出来之后,并没有扩大规模,反正她每个月的衣服都是限额的,多了不做。

  反而让她做的衣服更加抢手,毕竟余颖的衣服都是专门定制。

  “阿英,你为什么不多做点?”芬姐道。

  她也算是余颖的老顾客,算是本市有名的有钱女人,穿上余颖做的衣服感觉特好。

  有心想要多做几件,但余颖最多一个月只做十五件,让她们这些老顾客,都不够分的,简直就是不爽。

  “芬姐,我还有女儿要照顾,所以做这么多已经是很厉害。”

  “其实,你完全可以雇个保姆照顾孩子,这样子就可以做更多的好东西,挣大把的钱财。”芬姐说。

  “不行。”余颖笑眯眯地摇摇头,说。

  “欣欣还小,我要注意着她。”余颖淡淡笑着说:“钱是永远赚不完的,但孩子的人生却只有一次,做人妈妈就要做个好妈妈。”

  就在这时候,后面传来孩子的哭声。

  现在的欣欣小朋友已经知道,用哭声来吸引妈妈的注意力。

  于是余颖有些歉然的一笑,“对不起啊,芬姐,我去看看欣欣,让阿娣帮你。”

  说完,余颖就急匆匆地站起来,去看孩子。

  而余颖手下的徒弟赶紧走过来,说:“芬姐,你看看你打算用什么颜色?”

  芬姐笑容中多了几分矜持,“阿娣,你现在过上好日子了。”

  这个阿娣是从外地来的,到了这里的时候,一穷二白,甚至掏不出钱来买个馒头吃。

  结果不知道为什么,余颖竟然一眼看中她,救了她。

  于是,她就是跟着余颖过活。

  阿娣的全名叫徐招娣,出生在一个大山里。

  因为她们家就没有生出一个男孩来,她算是大的,还没有弄死,小的几个不是送人了,就是被弄死。

  她亲妈一直生到把命搭上,也没有生下一个儿子来。

  就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就要被家里送去另一家成亲,然后换个媳妇给他亲爸成亲。

  徐招娣知道后,打算跑掉。

  别看她是女孩子,但从小生在山里,为了找口吃的,费了不少劲,所以手脚极为利索。

  性子虽然比较沉默,但其实很有主意。

  为了远离所谓的家,她就离开大山,不知道怎么一回事稀里糊涂到了这里。

  差点被遣返回去,余颖正好遇到。

  看到徐照娣那双眼睛后,余颖就找人把她留下。

  因为要是送回去,徐照娣的人生就全部毁掉。

  于是这个女孩就留了下来,因为在外面流浪了不少时间,年纪接近十六岁。

  余颖一算,这孩子想要上正规的学校是不怎么可能。

  毕竟她大字不识一个,难道从小学一年级开始?

  一群小萝卜头中间杵着徐照娣,怎么看也不怎么行。

  于是余颖就留着徐招娣在家里,帮着她干干家务,顺便教她识字。

  等到她学多些的时候,再想办法,拿个文凭。

  徐照娣根本就不在意什么文凭,她更想学些手艺。

  于是,她死乞白赖要拜余颖为师。

  余颖想了一下,其实这也是一条路,一边干活,一边学习,只要努力,总是不会再坏。

  就这样,她们母女两个人和徐招娣成为一家人。

  开始比较艰难,毕竟孩子要喝奶粉,还要支付房租。

  再加上,余颖把一部分资金用来炒股,还有一部分用来做启动资金。

  就这样,余颖是精打细算熬过初始阶段。

  日子渐渐过得好起来。

  说起来,因为她的顾客基本上是专门的预约好的客人,所以装潢什么很低调,甚至布置的很温馨。

  让人还以为是沙龙什么的,很少有新的顾客摸上门来。

  毕竟,一看就要花不少钱的样子。

  在刚开业的时候,因为原主丈夫留下的福泽,所以地方上也是比较注意照顾的,所以初期并没有什么问题。

  到了后来,这里整个街的人,才知道这个看上去文静和蔼可亲美丽的女人,内里有母老虎的特质。

  原因是徐招娣这二年,吃好喝好住的好,所以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加上这两年,跟着余颖,她不自觉地模仿着余颖的言谈举止,可以说从一个有些粗俗的山里土妞,变得有自信,有自己的风采。

  于是,自然是吸引了不少男人的注意。

  事实上,有人就想着把徐招娣包下来,还不到十八岁,多么水灵的嫩苗。

  甚至,也有打余颖主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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