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可以在街上看到卖春笋了。
可我没什么食欲,看那毛茸茸的外表。
听到卖主说:“一年都吃不到几回的。”经他一提醒,我就挑了一个,叫他帮我剥好。我舍不得,边皮嫩的部分也留下。
老外过来,好奇,犹豫。我告诉他3.5元一斤,并且说是可以吃的。只是那“竹笋”的英文不知道怎么说,回来一查才知是“bambooshoots”,不知他买了没有。
我按电视介绍的方法,切成条,清水一煮,放一点盐。清脆、爽嫩,满口的鲜汁,独特的清香。还用得着用肉炒吗?不需要!就那样吃,不信你试试!像熊猫哥哥那样,没看它吃的那么香吗?好吃啊!
至从吃了一次春笋我便深深地爱上了它~!似乎有被它迷恋的感觉!从它的味道开始,然后才是它的形状和生长过程。
(其实食物本身的味道就很美味,不要让过多的佐料占据我们的味蕾,而使我们在吃了一辈子的东西后,还不知道它本身是如此的美好,那真是件憾事。从另一方面来说,认识一件事物先从它的味道被征服,才有对它更深一步的探求欲望。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