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最不应该,最应该
淮阳侯府一向是洒脱不羁的郡小姐、长安长公主的大女儿高子媛自从被大学士府的二公子苏明义舍身相救之后,就决定以身相许,天天去苏府守着在床上养伤的苏明义,长公主下了死令都拉不走她,最后干脆放任她不管了。
而在她这样火热的攻势下,苏明义竟是坚持不肯受美人恩,不肯答应。
盖因苏明义只比高子媛大一岁,今年年方十四,正是青春年少需要学习需要为事业奋斗的时候,本就不适合婚娶,更何况他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想要走武将的路子,早就想过了,没有扬名立万报效家国之前是决计不准备娶妻的,是以,他始终是黑着一张脸对待高子媛,不肯接受她。
而两外两个人的情况则是正相反。
禄国公府的嫡长子曾浩飞和太师府嫡长女宋芊芊的婚事,则是很快就被定了下来,被两家给提上了日程,明年春天。
“芊芊,你这又是何苦呢?”杨以晴检查完宋芊芊已经开始结痂的伤口,一边提笔调整着药方,一边叹了口气。
已经绝食抗议了两天的宋芊芊,原本就因为受伤而缺血的身体更是瘦了三圈有余,脸色也是差到了极点。她虚弱无比的扯了扯唇,挑起一个自嘲的弧度,“娇娇,这样的施舍,我不要。”
杨以晴看着自己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这样子作贱自己,心中疼痛不已。
一直到她听大嫂丁止荇说,宋芊芊当时不顾自己,竟是从隔了两辆马车的远处冲过来推开了曾浩飞,自己被刺客一刀砍在肩膀上昏死过去,杨以晴才知道,原来,宋芊芊竟是喜欢浩表哥!
她不知道自己是有多粗心大意,才没有发现自己最亲密的好朋友竟是有了喜欢的男子,喜欢的人还是浩表哥。。。
其实也怪不得她,因为,实际上是宋芊芊瞒得太好,藏得太深。
因为她早就知道,曾浩飞喜欢的人是杨以晴。
作为杨以晴最好的朋友,哪怕她对于曾浩飞再怎么喜欢,她也只想藏在心底,永远不去打扰他们。
杨以晴内心的情绪其实很复杂,因为芊芊喜欢浩表哥,而浩表哥喜欢她,而她又拒绝了浩表哥,所以,好像最不应该在芊芊面前提起浩表哥的人,就是她了。
但是现在宋芊芊的情况真的很不好,受了伤,又在钻牛角尖,杨以晴真的不能坐视不管,所以其实现在最应该出言劝导宋芊芊的人,也是她。
宋芊芊伤在了肩背,很长的一刀,伤可见骨,就算再怎么仔细、用再好的药,之后养好了伤皮肤上也会留下疤痕,又是为了救曾浩飞受的伤,所以,如果曾浩飞不要她,那她这辈子,几乎是没有可能嫁出去了。
曾浩飞很清楚这一点。
禄国公府的老太君陈氏和曾浩飞的母亲苏湘淩更是清楚这一点。
不仅如此,他们还知道,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让准备一辈子不娶傻傻望着杨以晴幸福的曾浩飞,拥有自己的幸福的,好机会。
是以,在曾浩飞的同意下,禄国公府向太师府提了亲。
先不提曾浩飞内心深处对于这桩婚事是什么看法,提出反对的人竟然是宋芊芊!
这是曾宋两家人都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