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去菜市场
“就算我记得住,那我凭什么告诉你?”林惠尔说,“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你要多少?”叶霜珏直接说。
林惠尔冷笑一声,她说,“我在叶总的眼里,就是这么爱慕虚荣的女人吗?”
这个女人一直在打太极,她不肯将话题挪到正经的地方去。叶霜珏不禁有些烦了。他说,“你若是记得,就告诉我,不记得,那就算了。”
林惠尔说,“那看你对你母亲这么情深义重,我还是跟你说些我记得的。左不过是些祝我们新婚快乐,还有这只手镯对她而言的意义,其他也没什么了。”
“当时,我母亲的情绪如何?”叶霜珏说。
“情绪?”林惠尔说,“结婚那天能有什么情绪?当然是笑盈盈的了。可,她老人家又怎么想得到,现在的我们,早就作鸟兽散了。你就不觉得,你辜负了你母亲的一片美意了么?”说完,林惠尔将手镯摘下来,她说,“既然,我们已经不在一块了,那,我拿着这只手镯,也不太合适,还给你。”
叶霜珏看到她脱在桌子上的手镯,他拿了起来,母亲失踪前没有留下什么东西,就连日用品也留在了卧佛寺里,家里关于她的东西,更是少的可怜。
他悲伤地低下了头,母亲究竟在哪里?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是没有一点的消息。
林惠尔说,“你现在过得也不好吧?”
叶霜珏没有抬起头,他说,“你什么意思。”
“我听说,现在你的竞争对手,手腕很是强硬啊。”林惠尔说,“抢走了你好几个客户?”
叶霜珏说,“你是听谁说的?”
“这么大的事,谁不知道?”林惠尔不痛不痒地说。
“不可能,”叶霜珏眼睛直直盯着林惠尔,说,“这件事情,我把消息封锁了,只有公司内部人员知道。”
林惠尔的眼珠转了转,她说,“叶氏集团,我总认识几个人吧。”
叶霜珏的眼睛犹如鹰隼一般的犀利,他说,“这件事,是不是与你有关?!”
林惠尔说,“你这么说,有证据吗?小心我告你诽谤!”
“林惠尔,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叶霜珏说,“你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来的。我不知道你都在我背后干过什么,但若是我知道了,伤害我身边的人,我一定不会轻易饶了你。”因为太顾及情感,他已经原谅过她太多次了,从今以后,便一笔勾销,她便是一个陌生人了。
这时候,苏姚将咖啡端了进来,叶霜珏说,“林小姐要走了,不喝了,你拿去喝了吧。”
林惠尔瞪了他一眼,他现在利用完她,现在就要下逐客令了。林惠尔皮笑肉不笑地说,“那就再见了!林总!”说完,她拎起自己的包,离开了叶氏集团。
既然叶霜珏对她这么不讲情面,那么,她也不必顾忌往日的情分了,将叶氏搞垮了才算是大快人心!
*
几天后,叶霜珏接到了一通来自警局的电话。
“是叶先生吗?我们现在发现了一句已经严重腐烂的女尸,现在已经面目全非,看不清楚长相,但是,可以从服装上辨认出,是您母亲失踪前穿的那件,若是要判断死者的身份还需要法医进一步的鉴定。叶先生,你现在方便的话,来警局一趟。”
叶霜珏接完电话之后,立即赶到了警察局。
还未进到验尸室的时候,警察递给叶霜珏一只口罩,他说,“戴上吧,味道不大好闻。”
叶霜珏摇了摇头,拒绝了他。他径直走了进去。
严重腐烂的女尸散发出恶臭的气味,叶霜珏就如同没有闻到一般,她走到那女尸跟前,女尸身上穿的衣服,正是结婚前,叶霜珏为她买的,专门让她在婚礼上穿的。
女尸的体型,身高均与母亲相似,虽然他已经做好了母亲遭遇不测的心理准备,但是,这个结果,他还是不太能接受。
警察戴着口罩站在他的旁边,说,“这具女尸,是在B市郊区发现的,我们带着警犬,在郊区搜索了好几个月,才终于发现了。周围全是灌木丛,埋藏的特别隐蔽,若不是带着警犬,怕是几年都发现不了。”
叶霜珏只是愣愣地看着那具女尸,一句话都讲不出来。
“该女尸应该是被人敲击脑部致死的。”警察说,“死者的脑后曾遭过重击。”
听了警察的话,叶霜珏皱紧了眉头,母亲从来做事稳妥,会遭了谁的报复?!
警察见他心情不悦,继续说,“其实,叶先生您也不必太过难过,鉴定结果还未出来,说不定,不是您的母亲。”
叶霜珏长叹了一口气,他说,“希望吧。”也许,从母亲醒过来,便是一个错吧。她还不如就那样一直躺在床上,她不会死,而自己也会心存念想,某天母亲会醒过来。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断送了母亲的性命,她从医院回来,到现在,就从来没有开心过,她就一直像是在为他而活一样,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他。而他,却从来没有尽过一个做儿子的责任。
叶霜珏的心中难熬,他走出去之后,对警察说,“鉴定结果出来后,请第一时间告诉我。”
“一定的,”警察说。
叶霜珏出了警局之后,心中堵得慌,只要他一闭上眼睛,便是女尸已经腐烂的脸,警察说,她的后脑是被锐器敲击导致的死亡。究竟是谁要害他的母亲。
叶霜珏攥紧了拳头,若是被他知道了,他一定不会放过那个人的。
现在的他,一定要等,等着那个人浮出水面,然后,受到他应得的惩罚。
*
美国。纽约。
秦清依旧瘦的不像样子了,与之前漂亮的,精神饱满的她,判若两人。
现在的她虚弱的,只要一阵风便能将她刮跑,她苟延残喘地躺在病床上,因为脸上过于清瘦,所以她的眼睛显得特别大,甚至有些突兀。原本,她是为这双眼睛感到自豪的,她那双眼睛眼角上挑,黑眼珠明亮,眼波流转,迷倒万千男人。
而现在,她压根不敢照镜子,她怕她照了镜子,会讨厌这个病恹恹的自己,然后,去寻死。
她不想让阿生难过,他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的生命能够延续,她不想让他失望。
秦清吃完袁秋生喂给她的鸡汤,她借口去上厕所,仓皇跑到厕所后,她将刚吃下去的鸡汤,又尽数吐了出来。
她已经吃不下东西了,她的身体弱起来,对化疗越来越难以忍受,以往她吃过东西后,会立即吐出来,阿生就会坐在旁边,愣愣地看着她,心里的难受也没有办法讲出来。
他会在没有人的时候,抽烟,抽好多烟,这些是母亲告诉她的。阿生原来是不抽烟的,尽管他每次出现在医院的时候都会穿洗的干干净净的衣服,但,秦清还是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只不过,她不问,他不说罢了。
秦清不想让他伤害自己,所以,她就假装自己已经将那些食物吃完的,这样,他会安心一些。
秦清靠在袁秋生的肩膀上,说,“阿生,我们到美国来,多久了?”
“一个月了。”袁秋生说。
“喔……我什么时候做手术啊?”秦清问。61文库
“医生说,你这样的状态还不适合做手术,你身体虚弱,抵抗能力太弱了,你需要养好身体,医生再对你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如果没有大碍,我们就开始准备做手术了。”袁秋生说。
“这样啊……”秦清眯了眯眼睛说,“我怎么感觉,看不到尽头呢……”
“阿清,我会一直陪着你的,”袁秋生说,“等你好起来,我们就去旅行,好不好?我们开着车,横穿美国,我带着你,你负责玩,我负责照顾你,好不好?”
秦清咧开嘴,会心地笑了,她说,“好啊……阿生……我记得,我看过一部叫做《末路狂花》的电影,当时,好羡慕那两个女主角啊……她们好自由、独立……”
“我们也如她们一般,好不好?”
“嗯,”秦清点了点头。
“所以,阿清,你一定要坚强,知道吗?”袁秋生说。
“我会的,”秦清说完,她抬起头,看着袁秋生,此刻的她多么想抚摸他的脸颊啊,她缓缓伸出了手,她的手刚举到一半,她看到两滴血滴落在自己的病服上,然后,又是两滴。她感到人中处痒痒的,她伸手一摸,摸到了一手的鲜血。
这已经是第三次流鼻血了,秦清望着手中的血液开始发呆。而袁秋生看到她这个样子开始匆忙地找卫生纸,帮她擦拭鲜血,然后,倒热水,从药瓶子里倒出几粒药,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手在剧烈的颤抖。
床上的秦清看着袁秋生匆忙的身影,她的心,就如同被刀割一般。她猛地擦掉鼻血,她说,“阿生,我没事,你看,就流了两滴,不会再流了……我不流血了……”
袁秋生为她擦掉鼻血,然后,说,“你先把药喝掉。”
秦清点了点头,她很乖地将那些特别苦的药喝了下去,随后,她一把抱住了袁秋生,她哭着说,“阿生,我很好,真的……”
袁秋生抚摸着她的脊背,说,“我知道你很好,你很乖,医生不是说了吗?化疗的药物里有一种会导致流鼻血的成分,你现在这个阶段流鼻血很正常,过了这段时间就好了。”
秦清擦掉脸上的泪水,她说,“阿生,我好怕,我现在好怕自己会死……”
“你不会死的。”袁秋生说,“相信我,好么?有我在,我是不会让你死的。”
“阿生阿生……”秦清将他抱得更紧了,几乎要将他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我在……”袁秋生说。
秦清抬起头,亲上了袁秋生的唇,她在他的唇上辗转反侧,她能感受到他唇上那股属于男性荷尔蒙的气味,还有淡淡的烟草味。
袁秋生抱住秦清,他也回吻着她。
在这个有消毒水气味的病房里,他们进行了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绵长而深刻的亲吻。
秦清特别怕,她怕她那天真的突然就死了,再也见不到她的阿生了。
自从她依赖阿生的温暖以后,她便开始害怕死亡了,她怕阴阳两隔。
所以,在她有生之年,在她还残留些力气的时候,她要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在她病危的时候,会想到这些美好,她也死而无憾了。
秦清解开自己病服的扣子,他握住袁秋生的手,放在自己的干瘪的胸口上,她说,“阿生……你会嫌弃我吗……”
袁秋生摇了摇头,他说,“对我来说,你是最美的。”
他慢慢地解开了两个人的衣服,他们躺在那张不大的病床上,感受着彼此身体的温度。
秦清依赖地贴在他的身上,他们就像是两个无家可归的小孩一样。
袁秋生望着自己心爱的女子,他问,“你受得住么?”
秦清点了点头。
疼痛,来自小腹的疼痛,传遍了全身各处,她开始流汗,她紧紧地抱住他,她的手将他的后背抓住红印,她看着他那张漂亮的脸,此刻就如同被雨水滋润的植物一样,变得饱满起来。
秦清也忘记那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她不停地叫着他的名字,她叫,阿生……阿生……
后来,已经累得大汗淋漓的他们,相拥着,进入了梦乡。
*
天气渐凉,顾潇潇已经穿上了高领厚毛衣,那天,恰巧她在家,便和阿闵母亲一起逛街买菜。
自从阿闵的父母来到B市之后,便一直是阿闵母亲做饭。她做的饭好吃,全家人赞扬阿闵母亲的手艺是每次吃饭必备的环节,而且,阿闵母亲强大到几乎每顿饭炒出的菜,根本不会重样,却样样好吃。
虽然,顾潇潇也是会做饭,但是相比与阿闵母亲来说,她仅是会做饭,做出的饭恰巧能吃而已。
顾潇潇特别佩服阿闵母亲的就是,就是一个茄子,阿闵母亲能做出不同的味道来,脆皮茄子是甜的,红烧茄子是咸的,茄盒子是香的,而蒸茄子与蒜蓉相配,是辣得。反正是不一样的味道。
顾潇潇喜欢和阿闵母亲一起去菜市场,只是她一直没有时间罢了。她喜欢那些有烟火气的地方,菜市场里有海鲜的腥味,蔬菜上新鲜泥土的味道,还有水果的香气,还有摆的整整齐齐的鸡蛋,搭起来的五花肉。有老大妈砍价的声音,还有小孩子吵闹的欢笑声,骑电动车的响铃声,车水马龙的街道,让顾潇潇感觉,她才是真实活着的。
叶丝娆听她们要去菜市场,于是,她放下了手中的游戏机,她说,“我也要跟着去,我要吃雪糕。”
阿闵妈妈对叶丝娆很是宠溺,她说,“好,到了菜市场,丝娆想吃点什么?”
叶丝娆眨了眨眼睛,想了想,说,“我想吃雪糕,还有芒果。”
“好,”阿闵妈妈说。
顾潇潇只是在一旁微笑地看着她们,她知道叶丝娆的心态其实还是个小孩子,她也会让着她,可是,当她一想起雨夜那天发生的事情,她的心里就会有些难受,酸酸的。
虽然,之后,她也没有再说过些什么,但是,这件事,就像是一根刺一样,扎在了她的心里。
已到了菜市场,叶丝娆便精神了,她指着一家买荔枝的摊子,说,“阿姨,我要吃荔枝。”
阿闵妈妈说,“好。”然后,便为她买了些荔枝,她将袋子挂在叶丝娆的手腕上,她说,“吃完记得擦擦手,还有,不要吃太多,会上火的。”
叶丝娆笑嘻嘻地点头,露出一口大白牙,她说,“我知道了,阿姨!”
顾潇潇怀疑阿闵妈妈可以在脑海里,自己生成菜谱,南方人习惯当天吃什么,便买什么,第二天继续逛菜市场。不像北方人,总爱多买些,屯着。
而且,阿闵妈妈买的菜,很少有剩下来的,几乎每种菜都有自己的用处。
阿闵妈妈买了一条鱼,她说,“今天晚上,我们炖鱼汤,给你和阿闵补补脑子。”
顾潇潇点了点头,说,“好呀,我记得阿闵是爱吃鱼的。”
“是啊,”阿闵妈妈说,“他爱吃鱼,你爱吃虾,等会儿,我们再买些大虾,做红焖大虾,我瞧着他们家的虾子有些小,我们换一家。”
顾潇潇揽着阿闵妈妈的胳膊,她们很像是一起闲逛街的母女俩。阿闵妈妈说,“其实啊,我是很想要个女孩子的,只不过,生完阿闵之后,我的身体就大不如以前了,可能是,怀他的时候,流失了太多营养,月子也没坐好,三天两头的生病,感冒。阿闵的爸爸担心我,就给自己动了手术,不让我再怀孕了。”
顾潇潇还不知道有这种事,阿闵爸爸很爱自己的妻子吧,否则,一个男人,是不愿意做这种手术的。顾潇潇说,“叔叔他,很爱您吧。”能与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一辈子,真的是很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