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兽世迷情:美男,撩个人生呗

臭名昭著

  “思思,跟你说句话,也不怕你觉得我世故。

  这个世界的对手那可是太多太多了,不管你有多大的本事,都会有数不清的对手,只要能彼此相安无事。

  也就罢了。成天斗来斗去,那也是怪累的。”

  “问题是我们这么想,可是人家并不这样想啊。

  你就说这个魔王吧,每次都是它自己跑来找事的,我又没有跑去找它的事。

  它找事找得你想躲都躲不开了。

  那可不就得迎头痛击它一次,让它老实一些?”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

  好多时候,好多事,我们并不想去招惹,可是人家非逼着叫你接招,你不接也不行,那就斗,结果先把它一个胳膊掉了,这也是报应来了。

  啧,思思,你说这个魔王,它掉了一条胳膊之后,如今是个什么心情呢,是胆怯了呢,还是越发恼火了?”

  萧思思格格笑,“我倒没有想这个,随便它怎么样。

  我只是想着,它既然神通广大,那条掉了胳膊还能接上么?”

  犬句闻言,哈哈大笑,“那便是能接上,肯定跟原来的也不能比。”

  “对了。犬句,你见那个魔王的吧?”

  “有过一面之‘缘’呢。”

  “才见过一次?它不是挺臭名昭着的么,你怎么才见过它一次?”

  “那我该见过它多少次?

  它虽然臭名昭着,那也一般是窝在领地,不会轻易外出去的。

  有什么事,不必亲自出面动手,自有无数的小喽罗替它卖命。

  我呢,你也看到了,一年到头,就是给仙家支差。

  基本上没事不离赤果山半步,有事了,支完差又回了花果山。

  魔王也不傻,它一般也不会去招惹我们的。

  我们呢,一般情形也不会去招惹它,基本上是一种互看不顺眼,却也能够相安无事的状态。”

  “听说它天天要吸食壮年雌雄兽人或者野兽血,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是真的。

  顺序是这样的,主要是野兽的血。

  据说它喝野兽的血,一来是家族传统,二是为了更好的保持兽性,既然是想保持兽性,那普通小野兽的血,它还有些看不上。

  它对虎豹豺狼狮蛇一类的凶恶凶残之兽的鲜血热血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青壮年的。

  然后是壮年雌性兽人的血,再然后是壮年雄性兽人的血。

  与它交配过的雌性,不论是否给它繁衍过后代,到最后,基本上都是一个下场,会被它吸血而死。”

  “天哪,真变态!我觉得像魔王这样的恶棍,就不应该存活在这个世上,应该立即把它灭掉。”

  “应该是应该是一回事。但灭不灭得掉是另外一回事。

  你就说那个Y魔与色魔,不也是不应该存活在这个世上的么,但是每一次要灭掉他们时,总有这样那样的顾忌。

  不是天不时,就是地不利,要么就是人不和。

  或者有其他的这样那样的原因。

  得失之间,不能不慎重考虑。

  你就说最初它们窜到花果山去寻你,连仙家都惊动了。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