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退婚后,她和大佬闪婚了

107,夫妻调情日常

  清早。

  时卿醒了。

  看到自己居然枕在男人的手臂上。

  一只手还抱着男人的腰。

  她翘起小脸,看到男人睡得挺沉的,阳光从东边的窗户射进来,落在他脸上,把他的五官衬得格外的好看。

  他的好看,不是小鲜肉那种好看。

  他的好看,是发自骨子里的卓而不凡,英俊神武,有一个男人独有的阳刚的属性。

  尤其是他的笑,爽朗明亮,看着叫人觉得舒心敞亮。

  这样的男人,自然是最得女孩子喜爱的。

  她看着他,感觉挺顺眼的!

  嗯,她好像也是颜狗,小心肝竟因为欣赏男色而有点乱跳起来。

  “醒了?”

  陆隽辰突然睁开了眼,看到身边的小女孩眼巴巴盯着自己看,不觉慵懒一笑——笑得极是性感惑人。

  长臂一捞,他把人捞进怀里,柔软的头发,在脖颈间滑过,引起一阵隐约的骚痒,小脸就贴到了他胸前。

  “有人在偷看我?”

  带着宿睡的暗哑,男人性感的嗓音在耳际掠,带来一丝莫名的悸动。

  “没有。”

  她缩了缩脖子。

  “明明有。为夫我长得合你心意吗?”

  啧,有点厚脸皮了哦!

  “马马虎虎,还凑和。”

  他笑了,忽然就转了一身,将她压到了身下:

  “还说没偷看。要是没偷看,怎么觉得我长得还凑和……”

  突然其来的亲密,令她忽生了点紧张。

  他们是夫妻,他们还同床共枕,这女下男上的姿式,又特别的便于做坏事。

  点点阳光落在她脸,他看着笑容变得越发炫目,头一点一点低了下去:

  “陆太太,你要看的话,可以放肆地看。”

  “我……我想起床了……”

  她转开灵活的美眸,深呼吸,压住内心的紧张和害臊。

  “哎,我们……要不试一试?”

  他在她耳边吹了一口气。

  她的身子跟着颤了颤。

  试一试?

  试什么?

  男欢女爱?

  “不要。”

  这一刻,她确定,她与他应该还没有过夫妻之实。

  因为她的身体本能地在排斥他的亲近。

  如果,他们的身体已经熟悉彼此,她不该有这样的排异感。

  他低低笑出声,挑了挑她纤秀的小下巴:

  “你紧张什么?我的意思是,我们试一试医生的建议,以后每日起来晨跑。

  “有科学数据表明,跑步有助于改善人的记忆力,提高大脑智力……”

  哦,可恶死了,他居然在逗弄自己。

  她暗暗咬了一下粉嫩的唇,怎么捉弄回去呢?

  可怜,想不到。

  “好,那我们去跑步。”

  她努力把人推开。

  可他稳如泰山一般,一动不动:

  “一个早安吻。亲了就走人……”

  “啊……”

  她瞪大杏眼,一脸无辜。

  “你说过的,结婚后,每天早上一个早安吻,你亲我一下,我亲你一下……今天,换你先亲我……”

  趁她没有记忆,他想诓她主动亲近自己。

  “我说过这种话?”

  “说过。快……你要不亲,换我亲。当然,亲的同时,我可能会想干点别的……”

  别的,是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这家伙,该不是……

  没多想,她忙往他脸上亲了一下。

  “好了……”

  陆隽辰却蹙起剑眉,她这速度快到让他没法好好体验。

  “陆太太,我们是夫妻,哪有夫妻早安吻亲脸上的?”

  “那亲哪里?”

  “你说呢?”

  那张笑眯眯的脸真的很欠揍啊!

  时卿暗暗咬了咬唇,伸出手,捏他的脸,哼哼道:“陆隽辰,你可别得寸进尺……”

  陆隽辰却扑哧一声笑了。

  无他,这是第一次有个女人敢这么捏自己的脸,还把他的名字叫得恨恨又嗲嗲的,这种嗓音足能把他的骨头给酥掉。

  “你要害羞,我亲也行。”

  他将她的手一并按在头顶,慢慢低下头,见她急得抿住了小嘴,又笑了,继而把吻落在她额间。

  “起床了!再不起床,我觉得,我们可以在床上做运动了……可以吗?陆太太……”

  啧,又说色咪咪的话了!

  “不可以。在我恢复记忆前,你不许……”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嗯,我不欺负病人。”

  他细细地看着她这张脸:

  “但没说不能亲……”

  在她还没回过神之前,他在她唇上啄了一上,跳着翻到边上:

  “起床,跑步……快,速度。”

  时卿捂着被薄过的唇,俏脸上飞出一层躁热感,但,她竟不排斥这种夫妻之间的调情。

  怎么说呢,这个男人有一种软硬功。

  他不会强迫。

  但是,他会哄得人接受。

  他又坦诚待人,让人无法抗拒的坦诚。

  她想着,起了床,换了一身白色运动装,束起头发,洗了脸,镜子里,是一个青春盎然的少女,看上去像个高中生,肌肤吹弹可破。

  院子里,陆隽辰一身黑色运动装,露出强健的四肢,正在和向阳说话,看到她出来,一副可爱小女生打扮的模样,微一笑,把向阳打发了,说:

  “走,带你到晨跑堤上跑一圈,先热身运动……跟我一样……”

  时卿看他很专业,忍不住问:“你是干什么的?”

  “以前是个当兵的,现在在帮家里做事……这些都不重要,走了……”

  他笑着领头跑。

  她跟着。

  他跑得不快,她跟得不累。

  小镇的清早,柳荫下,八月的躁热在一点一点加重,跑了一圈,时卿已经满头大汗——路上晨跑的人挺多的,所有人都斗志昂扬。

  河的另一头是红红火火的早市,是各种香气横飞的早餐的味道。

  这里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这里的人,都以满心的精神气拥抱着生活。

  她忽然明白陆隽辰为什么带她来这里了:

  这里有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能振奋人的精神。

  一圈回跑回到家,时卿虽然汗留浃背,却是神清气爽。

  洗了澡,换了一袭白色的长裙出来,迎面遇上向阳。

  “嫂子,老大在河堤边等着和你一同吃早饭,小格格也去了……”

  她去了,看到小格格穿着一条红红的小裙子,正拉着陆隽辰做健康操,引得不少人旁观。

  还有几个邻家小孩子也跟着在做。

  陆隽辰在陪孩子玩这件事上,还真是倾尽全力。

  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一个娇娇萌萌的小娃娃,亲子操做得溜溜的,自成了这清早堤边的一道风景。

  这样的生活,还真是让她不喜欢都不难。

  这样的男人,又如何能不让人心动?

  这一刻,她深切地意识到,虽然只相处了一天,可有种别样的情思,已在心中潜滋暗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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