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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脸皮真厚

重生九零娇宠 年素衣 7414 2022-11-04 16:23

  晚上七点半,在一家名叫‘蓝调’的酒吧门口,一位扎着时下流行的丸子头,嘴里含着一个棒棒糖的少女斜靠在玻璃门上,目光微微低垂,浑身透出一股慵懒。只见她身穿淡蓝色的修身连衣裙,脚上蹬着一双黑色亮片的休闲鞋,暖色调的灯光打在她婴儿肥的白脸上,更是称得她皮肤细腻,面容姣好。气质更是突出。

  “美妞,你是为了和我约会,才会穿得这么美吧?”一个和她年龄相仿,脸上却带着坏笑的女孩一边对她言语调戏一边对她眨了眨眼。

  “......”叶逢君没回答,只是没好气地瞪了一眼安利雅。很快,她的目光就越过了安利雅,放在了一位身材高挑,面容冷俊的男孩身上。

  是他,白怀君,她前世爱上的人。不,准确来讲,是几生几世都会爱上的人。只身他身穿一条白色V领T裇,一条黑色的休闲裤,一只手随意地搭在黑白相间的背包上,另一只手提着黑色电脑包,正斜着头和另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男孩低声说话。

  叶逢君没想到她就这么看着他,脸就不受控制地发烫,心也不受控制地狂跳。原来他还是能这么轻易地拨动了她的心弦,原来她是这么地想他,想上前紧紧地抱住他,对他说一句: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她不得不在心里承认,一知道他也要来,和师父聊得差不多后,她就直奔超市,买了这一身行头,只为了能美美地出现在他面前。这真是应了那一句古语:女为悦己者容。

  “小白,你看你又惹得人家姑娘犯花痴啦。”站在白怀君身旁的沈书清用手肘轻轻地推了推他,嘴角勾起一抹痞痞的笑意,但整个人却显得朝气蓬勃。

  “......”白怀君没吭声,只是回过头,拿眼飞快地看了一下叶逢君,就将目光放在了地面上。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但眼底有一抹惊讶一闪而过。

  他和她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她为何流露出一副好久不见的神情来?而他被她这么盯着看,心里居然没有产生不舒服的感觉,甚至还觉得她似曾相识,在哪里见过一样。

  就是这种异样的感觉,让他的头一低再低。

  “美妞,我为了来看你,大老远火急火燎地飞过来,你居然重色轻友!”说到最后,安利雅还不忘重重地冷哼了一下,一脸受伤的样子。

  叶逢君收回了目光,上前轻轻地抱了抱安利雅,放开后才笑着解释:“安利雅,是你在电话里说要给我大惊喜,我就看了一眼,你的醋坛子就打翻了呀?你的心眼怎么这么小呢?”说到最后,她故意用大拇指压着食指尖比了一个极小的尺寸。

  “只是看一眼吗?我看我不说话,你的目光都舍不得从我表哥身上挪开。再说了我的心眼若是像你说的这么小,早就和你绝了。”一向不愿吃亏的安利雅毫不客气地开口反驳,但脸上佯装的怒气在说话间消散。

  白怀君是她的表哥,准确来讲是她的干表哥。他妈妈难产而死,他爸爸在他十岁过生日时出了车祸。他爸爸和她姑父陈南是战友,为他挡过一颗子弹。她听姑母说姑父为了报恩,才收养了他。

  不过她和表哥的关系还没有沈书清那么好,毕竟他不爱说话,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的表情。而她和沈书清倒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性格极其相似,年龄也相仿,两人头次见面就一拍即合。

  而且这次若不是沈书清硬拉着表哥,他肯定不会和她一起过来。

  “小雅,我敢保证,她从头到尾,只顾着看小白去了,连一个目光都舍不得留给我。”叶逢君还来不及说话,沈书清就率先开了口,声音还带着一丝委屈。

  明明他也是大长腿,长得眉清目秀的,可无论何时何地,他的好朋友白怀君却总能收获更多关注的目光。这都算了,眼前这个模样长得可人,性格又讨喜的小美女居然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可真真是让他伤心呢。

  叶逢君见沈书清和安利雅一唱一和的,顿时有些无语,但还是将目光转向了沈书清。他和白怀君剪了同一个发型,前额都留着碎发,但两人呈现的风格迥然不同,他显得阳光帅气,白怀君则显得冷咧俊美。若将两人放在一起对比,白怀君更胜一筹,只因为他的五官更深邃,身形更健美。

  其实不是白怀君更帅气她才爱他,重生了一回她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爱她,但她就是只爱他,她想这才是她不爱别人的理由吧。

  “你的激将法很奏效,但我还是喜欢看木木。”叶逢君朝沈书清笑了笑,又继续看向了白怀君,目光温柔如水。

  他不过比她大几个月而已,为何他看起来有一米八了?如刀削般的俊美轮廓让她怎么看都看不够,特别是厚薄适中的嘴唇更是让她流连忘返。

  “木木是谁?”沈书清开口问道,脑海里突然闪过她刚刚含笑的样子。

  “你真笨,当然是指小白啦。”没好气地说完,安利雅又一脸好奇地回头问她,“美妞,你怎么叫我表哥木木呢?”

  “这是我对他的爱称。”叶逢君一边说一边微微抬了抬下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还爱称,我之前怎么没看出你的脸皮这么厚呢。”虽然安利雅出口调侃,双眼却藏不住惊讶。

  她这个好朋友人长得好看,成绩又好,性情也温驯,在学校里有一大批爱慕者,可是却从没见她对谁有过什么想法。没想到她和表哥才初次见面,她却大犯花痴。

  “美妞就是你对我的爱称,我怎么没说你脸皮厚呢?”叶逢君对安利雅眨了眨眼,装作一脸迷糊地问。

  “你......去你的!”说到最后,激动的安利雅伸手要去挠叶逢君的腰,却被她轻而易举地避开了,转身往酒吧里面跑去。

  晚上八点,崔宁在‘蓝调’酒吧的后台深呼吸了几口气,才一脸淡漠地走到了台前,准备他今晚的演出。他下意识地拿眼在台下搜索一圈,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叶逢君,只见她的头上带着一个闪闪发光的小白兔形状的发箍,两只白净的素手正挥动着荧光棒,她还对他做了一个‘加油’的口型,让他的心一下子安定下来。

  他这时突然想起了临出门时,在地上看到一张收据单,他连忙捡了起来。看清上面写的内容后,他在原地发愣了好久。回神后,他就拍响了隔壁的大门。果然不出所料,为他预交三个月房租的事情是她干的。他原本想邀请她来看他今晚的演唱,没想到她却出门了。他那时候还觉得失望来着,没想到她来了。一想到这儿,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地轻轻勾起,很快又抿紧,生怕泄露隐藏的情感。

  很快,他抱着他心爱的吉他站在话筒前,双腿微微分开,细长又明亮的双眸随着演唱半睁半闭起来。

  “美妞,他、他好帅呀!”安利雅一脸激动地抱住了站她左边的叶逢君的手臂,双眸里尽是一片爱慕之情。

  “......”叶逢君没说话,忍不住轻声叹一口气。若是她的手上有镜子,肯定要给安利雅照照,让她知道她患上了严重的花痴病。

  话说回来,安利雅在前世就视崔宁为偶像,但她真没见过她如此疯狂之举呀。难不成是提前见面的原因?

  不管怎样,她只想对她说,能不能不要拼命地摇来摇去,她都快被她摇晕了。

  “他帅就算了,声音还这么好听,真真是迷死人了!”安利雅没留意到叶逢君一脸的无奈,还继续口沫横飞地说道,炯炯有神的大眼全是台上人的风采。

  “......”叶逢君还是没答话,目光放在了台上。说实话,有些人天生就适合舞台,崔宁无疑就是其中一个。他就随意地往台上一站,立刻就展示出自己的台风,就像是一块有强大磁场的磁铁,将大家都吸引过去。再加上他的声音条件好,又唱得那么深情和专注,更是紧紧地粘住大家的目光。

  “曲风新颖,歌词唯美,人还那么帅,这首歌肯定会大火。”听沈书清这么一评价,叶逢君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目光里藏不住赞赏:真是识货!

  “别崇拜哥,哥就是这么牛。”感受到叶逢君的目光注视,沈书清偏过头对旁边的人眨了眨眼,言语中尽是得意。

  “哦,原来你是牛哥呀,失敬失敬。”叶逢君故意朝沈书清拱了拱手,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沈书清觉得她在讽刺他,刚想反驳,但很快又忍住了,一脸笑眯眯地问道,“这是你对我的爱称吗?”

  爱称?亏他想得出来!今世的沈书清和前世一样,表面还是这么洒脱和乐观。他若不是内心苦闷,也不会拿起画笔吧。一想起他将来的家庭变故,叶逢君突然笑得极其勉强,眼中有一抹忧伤一闪而过。特别是想到他为她付出了一切,她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不待她回答,沈书清转过了头,继续倾听台上的歌手唱起了副歌高潮。

  叶逢君回过了神,拼命压住自己低落的情绪,好一会才转过头,低声在安利雅的耳边说了几句话,直听得她连连点头。

  “小雅去干嘛了?”沈书清见安利雅眉开眼笑地走开,一脸疑惑地转头问她。

  “示爱。”说完,叶逢君下意识地拿眼看向了始终一声不吭的白怀君,却见他正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前方,好像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

  若不是她重生了一回,她肯定会认为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甚至还不懂得微笑。

  “我懂。”沈书清对叶逢君眨了眨眼,很快就从她身边绕过,站在了安利雅原先站的位置上,还将她往旁边推了推。

  叶逢君没料到沈书清会突然推她,一个没留神,左手和右手就这么碰上了,让她的脸上染上了阵阵红晕。

  她真的没有想到,她在前世和他牵了无数次手,今世还会觉得新鲜和刺激。当然她更没有想到,他会突然双手抱胸,眉头轻皱,似乎在抵触她的触碰。

  真是的,她有这么让他讨厌吗?在前世,还是他主动表白的呢,说什么被她深深吸引,希望她能给他一个照顾她的机会。

  狗屁,对,都是狗屁的话!

  叶逢君此时正在气头上,没留意到白怀君的耳根子红了又红。他真的没有想到,他的手被她的手一碰,就像被电了一样,他条件反射就做出了保护自己的举动。

  “哼。”白怀君的耳边突然响起了一声冷哼,他眼角的余光看到旁边的人将双手放在后面,像一只骄傲的孔雀伸长了脖子。他突然忍不住想笑,却硬生生地憋住了。

  “我在成全你,你怎么就生气了呢?”沈书清没看到他们手碰手的那瞬间,以为她是对他的自作主张而表示不满,于是一脸委屈地问道。

  “谁让你多管闲事的。”叶逢君没好气地说。若不是沈书清推她,她怎么会遭某人嫌弃呢,所以这声不满也免费送给他了。

  “我......唉,做好人真难。”沈书清轻轻地摇了摇头,又说,“那我和你换回位置吧。”

  “不换。”叶逢君扬起高傲的头颅说道。虽说她刚刚确实生气了,但她很快就想通了。与其生白怀君的气,倒不如让他爱上她,到时再来收拾他。

  “......”沈书清愣了一会,才苦笑起来,“女人的心思果然难猜。”

  “既然难猜,那就不要猜。”始终一言不发的白怀君缓缓地开了口。

  “我说小白,你究竟向着谁?”沈书清语带不满地问道。

  “我谁都不向,我只讲事实。”白怀君还是用淡淡的口吻回答。

  沈书清见叶逢君低声失笑,正想说点什么时,这时突然响起一阵如潮水般的掌声,还有口哨声此起彼伏,立即吸引了他的目光。只见台上有一位穿着一身蓝色运动服,皮肤白里透红,长得非常可爱的女孩将一束用满天星装饰蓝色妖姬的捧花献给了演唱者,她还主动伸出了右手,一脸期待的样子。

  崔宁的妈妈最喜欢的花就是蓝色妖娆,说它代表一种承诺,崔宁从而也喜欢上它,所以他才会毫不犹豫地接过了捧花。可是握手是什么鬼?他一脸迟疑地看着那只白皙和显得有肉感的小手。他愣了好一会,才将目光投向了台底。他见叶逢君朝他点了点头,才一脸不情不愿地握过了那只手。哪知道,刚刚还一脸羞涩的女孩却突然上前一把抱住了他,吓了他一大跳。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一溜烟地跑下台去,顿时让气氛再次被点燃起来。

  崔宁第一次被陌生女孩拥抱,这让他心情不爽。他看到刚刚那个女孩站在了叶逢君的旁边,还亲热地挽起了她的手臂,两人有说有笑的。

  难不成是叶逢君故意安排的?他还来不及细想,台下的程老板对他使了一个眼色。他连忙弯腰致谢,掌声再次雷动起来。

  到了后台,只见程老板笑眯眯地迎了上来,还热情地邀请他到他的办公室闲聊起来。无非是说他这次表现很好,观众反应也很好,让他明晚继续加油之类的。只是他没想到,程老板支付了今天的酬金后,还额外给了一百元的奖金。

  出了办公室,崔宁刚走两步,口袋里的手机就震动起来。短信上发了一个西餐厅名字和房间号,还强调了一句:崔大哥,快点来。虽然上面没有署名,但手机尾号和他的相邻,而且称呼也和某人的一样,不用猜也知道是谁发过来的。

  他原本想回复短信的,但想着离这不远,没必要浪费短信费。

  #####路灯为什么多半是暖色调的,大概是为了温暖每一个晚归的人吧。——年素衣祝大家阅文愉快!也希望我们的心都是暖暖的,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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