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这才是真的贵族
一起逛画展,听歌剧,有些时候,甚至直接在办公室里天南海北的胡侃,就连整个广珠集团的人,都知道他们的总裁和总裁的小女友是神仙眷侣,精神世界保持高度的一致。
这幅油画的名字,就叫做睡美人吧,苏曼自作主张给这幅画起了一个名字,等到店家把这幅画裱好,苏曼要求,老板直接把这幅画,送到傅慕笛家里去。
第一次买礼物,苏曼也不知道买什么好,只是觉得这幅油画的意境不错,广坤和慕笛一定会喜欢,挑那么多都挑花眼了。
苏曼决定,就送两人这一副油画,送到他们在滨市的家里,作为送给他们的订婚礼物!
就在傅慕笛订婚的前一天,傅北琛给苏曼打来了电话,让苏曼好好准备一下,到时候不要忘了,和他还有傅远远一起去参加订婚晚宴。
答应陪着个冷酷的男人出席宴会以后,苏曼觉得有些唐突了,万一被傅慕笛撞见,可就不好了,可是远远那么可爱,苏曼又不忍心拒绝,让小家伙伤心。
苏曼打开衣橱,按照傅北琛的吩咐,好好装扮,可是那天是新娘的主场,貌似苏曼不用打扮的太过于耀眼吧!
苏曼躺在床上持续性发呆,自从去了M国以后,苏曼这发呆的毛病,不仅没有改掉,反而因为在M国,人们习惯性发呆,变本加厉了不少。
因为M国的人,生活节奏相当地慢,发呆和冥想早就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一群人坐在草坪上,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对着天空,对着大地,对着路上的行人发呆。
如果有人在国内对着大街发呆,肯定有人说他不是傻子就是疯子,可是在M国,一个发呆的人是在常见不过了,人们只会尊重他,而不是嘲笑他!
发呆是苏曼最大的爱好,苏曼在M国终于找到了组织和知音,可以在户外光明正大的发呆了!
任由思绪胡思乱想,苏曼躺在床上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已经是黄昏日落时分,窗外的天空已经被落日染成了紫色,苏曼的眼皮沉沉的,不愿意醒来。
这落日的意境是那般的温柔,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空虚的过了一天,能否体会日子的珍贵呢,还是生活的本身,就是一种虚无,珍惜和浪费都是一种假象呢?
嘟嘟嘟,苏曼的手机响了起来,女人一拿起手机低头一看,就大叫不好!
原来前些日子,苏曼就答应陪着傅慕笛一起去试穿订婚礼服了,可是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了,苏曼躺在床上还没有去,想必傅慕笛一人在婚纱店,已经是急坏了吧?
苏曼抓起外套和手机,打了一辆车,匆匆地赶到了滨市最大的婚纱店,还好婚纱店还没有关门,苏曼瞥了一眼,傅慕笛的车还停在楼下,那个女人应该还没有走。
踩着长长的阶梯,苏曼扶着楼梯扶手,上到了二楼,二楼的试衣间洒满了暖色系的灯光,一片片静悄悄的。
苏曼正想傅慕笛喊一声,坐在角落里的广坤,则对着苏曼做了一个‘嘘’的手势,指了指里面的试衣间。
傅慕笛正在里面试衣服,广坤是这个意思,苏曼懂了,女人只好耐下心来,和广坤一起坐在休息区,等待。
傅慕笛在试衣间试婚纱,磨磨蹭蹭了半个多小时都没有出来,而一旁的广坤却是更加有耐心了,不但不着急,反而拿出了手机,在看滨市的新闻。
这个广坤,哪怕成了广珠集团的总裁,还是这般的淡定,苏曼都佩服这个男人,身处金字塔的高层,对待周围的人和事物还是那样的谦卑和逊。
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善良的他,离开冰湖以后,还一直关心着冰湖的安危,甚至每周都派人定期去冰湖查看,把冰湖大棚里的蔬菜免费送给最需要的人!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贵族!
苏曼突然想到了‘贵族’这个词,用这个词语来形容广坤一点都不为过。
所谓的贵族精神,就是懂得担当,在获取的同时,主动把付出和承担责任放在第一位,无疑广坤具备了这一种珍贵的品格。
也许这就是富N代和富二代的区别,富N代的人身上已经有了家族文化的烙印,他们有信仰肯坚持,性格大多温和谦卑。
反观那些多如牛毛的富二代,他们嚣张跋扈,不可一世,尖酸刻薄,对待普通人总是自觉高人一等,这种因为金钱建立的自信,究竟是多么的荒唐!
苏曼盯着广坤看了几秒,男人低着头,一直在看手机,根本没有注意到苏曼的凝视,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啊?
和第一次见到广坤的时候一样,这个男人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感动,广坤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穿上西装的广宽还是挺帅气的。
几年下来,广坤不仅没有变老,反而在傅慕笛静心的打扮下,越来越显年轻了,从初夏的角度看,满脸络腮胡子的广坤,竟然还有一种一丢丢的霸道总裁味道呢?
“哗啦”一声,只见服务员拉开了窗帘,在灯光的照射下,傅慕笛如同沐浴了阳光的仙女,闪闪发光。
在苏曼和广坤的注视下,傅慕笛缓缓地走了过来,把手递给了广坤。
傅慕笛穿的婚纱款式是抹胸式的,凸显出了女人洁白的脖子和锁骨,一头卷发慵懒的披散下来,正好搭在了裸露的后背上,给人一种刺激眼球的美感。
看到傅慕笛这般璀璨的艳丽,苏曼直接就惊呆了,
“慕笛,你好美啊?”
苏曼呆呆的,望着穿了婚纱的傅慕笛,不知道用什么言语去形容她,而傅慕笛也有一些激动,毕竟这是傅慕笛第一次穿婚纱。
傅慕笛穿着婚纱,任由广坤盯着她,不知道怎么开口。
所有的女人都对婚纱都有一种情愫,她们希望自己能够穿上全世界最漂亮的婚纱,嫁给她们的白马王子!
傅慕笛是幸运的,她遇到了广坤,现在也终于达成理想,要和广坤订婚了。
以前,在傅慕笛的观念里,结婚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但是在遇到广坤的那一刻,傅慕笛才明白了结婚的意义。
只有结婚了,她才能栓住这个闪闪发光金子般的男人,交换订婚戒指的时候,傅慕笛要向全世界证明,这个广坤是她的男人。
广坤握住了傅慕笛的手,眼里的星星都要倒了出来,像是要送给傅慕笛,看到两人这般的浓情蜜意,苏曼很有眼力价,喊着服务员,悄悄地离开了试衣间。
广坤眼中的炽热,傅慕笛看得懂,女人缓缓地走到广坤面前,想要坐在旁边的座位上。
可是安静的广坤,几乎是一把抱住了傅慕笛,盯着女人的唇,狠狠地吻了上去。这个女人,原本是一直跟在广坤后面,追着广坤跑的。
然而现在形势却变了,广坤也爱上了这个同样拥有炽热灵魂的女人,尤其是傅慕笛跟着广坤回了海市以后,广坤才知道,这个女人是多么的勇敢!
她傅慕笛也是闪闪发光的小公主啊,这样敢爱敢恨性格的女孩子,活得是多么的柔韧有余,有了傅慕笛在身边,广坤不单没有讨厌这个占有欲强的女人,反而更加地依赖傅慕笛了。
两个人经过几年的相处,早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广坤都有些意外,当日在冰湖里捞起这个女人的时候,广坤只觉得她矫情,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竟然会和这个女人在一起,这个女人竟然穿上婚纱要嫁给他!
人生,是多么的意外啊,想起以前冰湖的种种,广坤甚至是有些怀念呢!
明天就是周天了,也就是傅慕笛和广坤订婚的日子了,苏曼答应傅慕笛要去奈斯酒店为慕笛做闺蜜,一觉睡到下午后,苏曼总算是休息足了。
起床之后,苏曼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这一次女人专门挑了一件米色的长裙,高贵而又典雅,搭配闪亮的耳饰和珠宝,更显得气质不凡。
经过几年的M国编剧生涯,苏曼的银行卡数字蹭蹭的往上涨,金钱和珠宝这些东西,对现在的苏曼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不值一提,苏曼早就实现了财务自由,可以任性地决定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
这次傅慕笛的订婚礼,牵扯到傅氏集团和广珠集团的尊严,苏曼是来自M国的曼神,是傅慕笛和广坤的好友,她不允许自己出现在这种场合的时候,随随便便没有吸引力。
苏曼化了一个小时的妆,挑好衣物和包包,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确认完美以后,才打车去了奈斯酒店。
到了奈斯酒店的大宴会厅,苏曼沉醉了,宽广的大厅昔日里还是空荡荡的,今天则变成了花的海洋。
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美丽的紫藤花,紫藤花搭在花架上,花朵微微摆动,整个大厅如同宫殿般,梦幻唯美,浪漫如银河里的星星,在这里,王子和公主将会相遇,为彼此刻下爱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