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男人出点血怕什么
苏灵和傅北琛并排,坐在车子的后座上,一上车就开始喋喋不休,一点名媛的样子都没有,反而像个长舌妇。
因为妒忌,这个女人已经丧失了所有美好的本性,本来傅北琛对苏灵刚刚燃起的好印象,也变得少了几分。
“莫森,开车送苏大小姐回去,现在天这么冷,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
傅北琛皱着眉头,因为苏灵的喋喋不休有些头疼,莫森看了看车子外面,现在是上午,怎么不安全了,总裁找的这个理由,可是在真够烂的。
“北琛哥哥,你心情不好,我去滨海豪庭陪你吧!”
苏灵并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挽着傅北琛的胳膊,把头躺在了傅北琛的肩膀上,乞求能够获得男人的青睐。
让一个男人忘记前任最好的方式就是时间和新欢,苏灵愿意做傅北琛的新欢,让傅北琛早点忘记那个初夏!
趁着那个叫初夏的女人不在滨市,苏灵正好可以把握好这个时机,利用各种手段俘获傅北琛的心,睡到这个滨市不可一世的男人,苏灵想得有些飘飘然了!
傅北琛对苏灵这样的白富美不感兴趣,他喜欢原生态的女人,这点和傅家人的审美基本一致,比如傅北琛的老爹不喜欢白富美白素,却喜欢平民出生的赵如兰。
傅慕笛也是一样的审美,滨市的青年才俊,她一个都没看上,反而喜欢上了守在冰湖,每天钓鱼打猎的广坤!
也许被圈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会羡慕自由飞翔的麻雀,那些高高在上的王子公主也渴望和乡村里的村姑野男人一起跳舞!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只有生活在不同环境的人,才会相互吸引!
傅北琛喜欢乡巴佬,喜欢像初夏那样穿着土气的土包子,对苏灵这样精致的女人不感兴趣。
傅北琛用食指头把苏灵的头,戳到了另一边去,忍不住斥责道,
“苏灵,你这是喝多了还是脑袋进水了,我的肩膀可不是随便的女人,都能够用的!”
傅北琛的声音冷冰冰的,表情超级的高冷,脸色的冰霜比西伯利亚的雪还要冷,这个男人不肯给苏灵任何的机会。
苏灵有些恼怒,拽了拽衣服,扯了扯嘴皮子,扭头看向窗外,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心里却因为傅北琛的冷漠结了冰。
走着瞧!傅北琛!
这个傅北琛真的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迟早有一天,我要你后悔,后悔没有追求我,没有给我最真诚的仰慕。
败在苏灵石榴裙下的男人不计其数,你傅北琛清高什么,迟早有一天还会是我的床伴,到时候你就算是不听我的,我还是会想尽办法让你缴械投降!
一时之间,车厢里气压有点低,没人说话了,莫森开着车,也不敢做声,仿佛什么都没听见,只是继续开车!
从汽车后视镜中,莫森看到后边两个人的脸,都是冷冰冰,好像是小两口干仗了,莫森也不敢多言语,寻思还是把傅BOSS送回家中修养吧!
莫森沿着去滨海豪庭的路行走,原本是准备先把傅BOSS送到滨海豪庭,但是看到傅BOSS冷冰冰的眼神,就知道自己不该自作主张!
“去傅氏集团!”
傅BOSS声音不是一般的冷,莫森听完以后立马调转了方向盘,半个小时后,莫森开车把傅北琛带到了傅氏集团的大楼前。
“我上去了,你送苏小姐回去!”
傅北琛大步流星的往前后,却被一个女孩子挽住了胳膊!
“北琛哥哥,你身体不方便,我来帮你!”
苏灵没有听从傅北琛的安排,安稳的坐在车上,在傅北琛一下车后,苏灵就紧跟着男人下了车。
为了获得傅北琛的认可,苏灵必须快点收割傅北琛的芳心。
在此之前,苏灵要做的就是在傅北琛的跟前,不断地刷脸,刷脸,刷脸,潜移默化的去影响这个号称‘千年冰霜’的男人,等到傅北琛习惯了苏灵的存在,离不开她了,苏灵也就成功了!
苏灵低眉顺眼,不再是骄傲蛮狠的大小姐,反而变成了温柔贤淑的良家妇女,苏氏集团千金自降身价,挽着傅北琛的胳膊,径直走入傅氏集团的大楼,直接上了傅氏集团的电梯!
一路上傅氏集团的员工,纷纷低着头,不敢看傅北琛和总裁身边千娇百媚的苏灵!
总裁的私人感情问题,在公司可不能乱讲!
一群的人表面上,怕得不行,可是背地里却是八卦小能手,还没等傅北琛和苏灵走进总裁的办公室,总裁交新女友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公司私下交流的社交群!
“未来的总裁夫人,会是苏灵吗?”
“听说傅氏和苏氏集团现在一起开发了冰湖的项目!”
“想必冰湖项目完成的时候,就是傅北琛和苏灵公开婚讯的时候吧!”
一堆人絮絮叨叨,在群里聊得是热火朝天。
苏灵一路上扶着傅北琛,坐实了傅boss绯闻女友的身份,到了傅北琛办公室以后,灵原本还想借着给傅北琛上药的由头,继续待下去,却被莫森出面拦住了!
“不好意思,苏小姐,现在傅总需要休息,麻烦你还是先回去吧!”
莫森冲着苏灵鞠了一躬,态度相当的恭敬,这是一个职业助理应该有的礼仪!
“怎么,你还有资格赶我走吗?”
听完莫森的逐客令,苏灵很不爽,苏灵抬起头,恶狠狠地盯着莫森,眼神当中,不在温柔,反而露出了罕见的冰冷。
“苏小姐,您别误会,这是总裁的意思,今天去了一趟冰湖,相信您也累了,您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难道这是傅北琛的意思,苏灵眼神有些疑惑,心里更气了,这个傅北琛真是够难搞定的,苏灵有些气急败坏。
其实,莫森也不想拿傅北琛来压制苏灵,但是苏灵这般的倔强,莫森也无语了,而且这个苏氏集团的大小姐,现在为了一个男人,态度如此的狂暴,真的是不应该呀!
这个女人真的是让人看不透了!苏灵可是荧幕上的好女人,怎么私下这样的情绪化,莫森心底直打鼓,这个苏灵还不如初夏好伺候呢?还是boss会看人啊!
“好,那我知道了!”
苏灵眉头带着不悦,一看就很生气,女人拿着包,不再纠缠,离开了傅氏集团!
人迹罕至的冰湖
因为傅北琛的离去,又恢复了一如往日的宁静。
在傅北琛和苏灵离开以后,广坤浑身上下有些酸痛,不过最难受的不是身体,而是肚子。
广坤一大早起床,就忙着和傅北琛干架,还没来得及吃东西,现在干完了架,消耗了身体大部分的卡路里,广坤也觉得肚子饿了!
安晨和傅慕笛,也觉得肚子里叽里咕噜的,几乎是前胸贴后背了,一群人大早上忙着应付傅北琛,连早饭都没有吃!
冰湖正处在非常时期,初夏没有胃口,尤其是在傅北琛走了以后,初夏一直盯着车子消失的方向,久久不能平静!
傅北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他不在乎自己的话,为什么还要一再挽留,可是如果他在乎初夏,为什么还要做伤害初夏的事情!
事实证明,傅北琛是一个对别人狠心,对自己更狠的男人,他为了傅氏集团的一切,可以连自己的感受都不顾,看明白了这点,初夏终于懂得,爱上一个矛盾的人是有多痛苦了!
“中午,来顿羊肉串,怎么样?”
一直想着冰湖的事情,广坤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肉了,这个广坤四肢发达,胃口极好,是一个典型的o型血男人。
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挡广坤享受美食,越是艰难的环境越要苦中作乐,诗人曾经说过,日子每天都是哭的,但是我们要努力把日子变甜,给枯燥的日子加点糖。
广坤每顿饭都离不开肉,作为一个成熟的猎人,广坤骨子里有种野兽的天性,他喜欢吃肉,喜欢咬噬的感觉!
“好好好,我喜欢吃羊肉串!”
最先欢呼的不是傅慕笛,而是安晨,安晨最喜欢广坤做的美食。
当然了,每次吃的最多的也是这个安晨,现在安晨的体型已经和他的饭量成了正比,从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变成了大胃王!
为了早点把这群人的嘴巴堵上,广坤没有休息,直接去冰箱中,找出了之前的一块上好的羊肉。
广坤慢条斯理,顺着羊肉的纹络,把羊肉切成丁状,稍后又用调料把羊肉腌制了起来。
羊肉腌好后,接着广坤又生起了火,把木柴添上,一套程序下来,广坤做得的有条不紊,顺理成章。
这个广坤,自己都受伤了,还忙着给大家做吃的,真是绝世好队友了!
看到广坤如此的操劳,傅慕笛有些心疼,悄悄地拉着广坤的袖子说道,
“都那么累了,脸上也受伤了,你就休息一下吧!”
傅慕笛捧着广坤的脸,广坤的左脸已经肿了起来。但是男人并不在意,反而因为脸上挂了彩,变得更加的帅气了!
“这算什么伤,什么都不算,男人出点血,又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