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花之君子
傅氏老宅里的东西,来自地球上的各个角落,价格不菲,格外的珍奇,在傅老爷子的热情招呼之下,初夏吃了好多的水果,女孩子嘴角的果汁都流了出来,显得这个女孩子有点贪吃,不过,傅老爷子却非常喜欢,初夏这样原生态的女孩子,放到现在恐怕没有几个了吧?
现在的女孩子,吃东西的时候,矫揉造作,一点灵魂都没有,傅北琛看着女人这副吃货的样子,却皱了一下眉头,拿了纸巾,给女人擦了擦嘴。
傅北琛略带生气的样子,初夏有点不好意思了,也许这里美味的水果太好吃了,初夏竟然忍不住多吃了几个,眼睛时不时瞟向身边的男人,生怕男人出手阻拦她。
一旁的傅老爷子却把小两口的互动看在心里,看来这一次傅北琛是真的动心了,从来没有见过傅北琛带女生回来,然而傅北琛对于这个初夏却是格外的上心,真不知道这个孙媳妇到底有什么魅力,竟然把傅北琛抓的牢牢的。
“北琛,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和初夏吃了晚饭再走吧!”
傅老爷子看到这两个年轻人心中无限的高兴,等到有一天傅北琛接管了傅氏集团,初夏在生下傅氏集团的后代,那傅老爷子就可以安安稳稳的去见傅氏的祖先了,傅老爷子满脸的开心幸福,仿佛已经看到了重孙子长大,在傅氏老宅满院子乱跑的那一天。
“好的爷爷,你想吃什么,我给您做去吧!”初夏站了起来,打算亲自下厨为傅老爷子做几道菜,满眼都是真诚。
这个女人什么时候这么有眼力劲儿了,竟然要亲自做饭给傅老爷子吃,一旁的傅北琛看到初夏一副真诚的样子,心里也是一喜,这一次傅北琛带这个女人来的目的,终于达到了,就是让老爷子开心,彻彻底底的认可初夏!
“不用了,你好不容易来一趟,就去花园里转转玩玩吧,一会儿周妈做菜给我们吃!”傅老爷子满眼的温和,对这个孙媳妇是看哪哪好。
“北琛,你跟我去祠堂一趟。”傅老爷子说完拄着拐,起身去了祠堂的方向,傅北琛也跟着老爷子走了出去,留下初夏一人在客厅里。
傅氏老宅家里加上佣人和陈叔一共不到五个人,傅北琛和傅老爷子走后,屋里静悄悄的没有声音,初夏无聊,就跑到了花圃中看傅老爷子侍弄的花花草草。
管家陈叔正在用初夏做的陶艺花盆盛土,移栽各种花,傅老爷子的花园里全是一些珍贵品种,初夏都叫不上名来,不过它们的味道却是沁人心脾,格外的有魅力。
在陈叔的手指下,这些花木高高低低,形成一种独特的风情,这也许就是盆栽的魅力,于小小的一方泥土里,却存在着一个独特的世界,这些花花草草或高或低低,每一个植物都利用自己的特色形成了一种不同的风情,这些元素组合在一起,拥有了最原始古朴的魅力。
“陈叔,这种花叫什么名字呀?”初夏不明白,这一种花的叶子细细长长,小小的花苞一瓣一瓣的,有一种清新而神奇的力量。
它充满着独特的韵味,拥有独特的思想,而脱颖的气质就像是一位绝世的女子,淡雅芬芳,不媚俗不屈不挠,拥有千般内涵,万般美好。
“这是泰国运过来的一种兰花,味道非常的清爽,是傅老爷子最喜欢的一款,它的名字叫天丽,是轻易不开花的,傅老爷子照顾了很多年,它一直都没有开花。”陈叔解释道,因为这株兰花迟迟不开而感到惋惜。
这种兰花,初夏闻着味道确实不一样,有种长在深谷人未认识的感觉,其实大部分的兰花都是生长在山谷的水边上,她们顾影自怜,欣赏着自己的身姿。
因为一直处于深谷中,只有前来寻访他们的人才能找到,所以兰花又名花之君子者,如果不是用心寻找,是找不到他们的。
历史文化中,兰花一直是具有质朴文静,淡雅高贵的气质,这种花没有醒目的姿态,没有硕大的花叶,却非常符合东方人的审美。
兰花在中国已经有一千多年的栽培历史,因为兰花的独特象征,它又和梅、竹、菊并列为花中四君子。
很多人也经常把兰花,比作成为高贵的爱情,它是非常有品格有气质的一种花,不媚俗,拥有自己的独特魅力,宁折不屈,所以兰花又像爱情一样,可遇而不可求,是命中注定,难以在一起的。
“原来如此呢,怪不得这种兰花这么的名贵,原来是对生存环境太高了,真是不容易寻到呢?”初夏欣赏着这株遗世独立的兰花,它倔强的成长,不因为人们的喜爱而降低自己的品格,倔强的孤零零的站在那里,宛如一个独特的灵魂。
顿时初夏感觉像遇上了知己一般,自己又何尝不像这一株兰花呢?
有些特立独行,经常做一些别人眼中奇奇怪怪的事情,这株兰花无疑就是初夏最好的精神伴侣了,那一刻女孩子深深的爱上了这株不肯开花的天丽。
欣赏完兰花之后,初夏又转了转,细细的把花圃看了一个遍。
这个花圃的设计非常独特,它是用木格和玻璃打造的结合体,上面的盖子是一个半透明状的玻璃,又加杂着许多木头,设计有点原始森林的风格。
这个玻璃状的花圃中,一年四季,温度适宜,所以这些花花草草也可以在这里面,安稳的过冬,傅老爷子如此的重视这些花草,内心应该也是无比温柔的一个人吧?
“傅爷爷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养花的呢?为什么傅北琛却不喜欢花呢?”初夏脱口而出,想到了这个问题,眉头扭成了一团。
傅北琛那个男人一向就是一个榆木脑袋,从来没有送过初夏花,如果傅老爷子一直喜欢养花,那男人也不至于对花那么的不感兴趣吧?
“其实老爷子也是这几年才开始喜欢上这些花花草草,养宠物的,之前在傅氏集团,上班的时候,傅老爷子天天忙着上班,根本没有时间休息。”
“他从来不允许家里人养花花草草,包括宠物,那个时候的少爷,如果从外边收养一只小狗或小猫咪的话,很快就会被人送出去了!”陈叔回想起当年的情景,眼中含着雾气,因为那个少年内心过于倔强,外表却过于顺从,总之心疼的让人无话可说。
为了把傅北琛培养成一个坚强又勇敢的合格继承人,傅老爷子对他直接就是严加管教,傅北琛从小和那些温情的东西都没有接触过。
从小到大,傅北琛都在一种高压下生活,他忍受着各种压力和各种期盼,他必须要做一个勇敢,合格的人,才能不辜负母亲白素的期盼,才能对得起傅老爷子的栽培!
“少爷是一个好孙子,是一个好儿子,然而他唯独对不起的一个人,就是他自己了,男孩从来没有做过自己,所以他也特别的累,有些时候,傅北琛为了把毛笔字练好,能一个晚上不吃饭!”
回想起当年,陈叔滔滔不绝,眼神中却带着一丝怜悯。
陈叔印象深刻的无疑就是,当年傅北琛领回家的那只小狗了,傅北琛放学后在路边捡到了一只小狗,因为小狗一直在轻轻的叫,所以傅北琛就把这只小狗带回家,给狗狗洗干净,盖上毯子喂饱了它。
傅北琛就像是对待一个真心的朋友一般,对待这条小狗,没有小伙伴的小少爷,就把狗狗当成了他的朋友,甚至希望能和这个狗狗在一起,希望这只狗狗能够陪伴他孤独的童年,晚上少爷和小狗,轻轻地说了声再见,就进入了梦想。
第二天早上醒来,傅北琛却发现这只小狗不见了,傅北琛发疯一样的去找这只小狗,像是丢了魂似的,少年几乎都快把傅氏老宅掀翻了,都没有找到这只狗狗的踪影。
这是傅北琛唯一一次失控,傅北琛还因为找这只小狗狗耽误了去上学,晚上回家以后傅北琛还不死心,准备继续找,最后才被管家告知,爷爷已经把这只小狗送人了。
原来那个男人还曾经有那么不幸的童年,难怪有的时候会感觉他一半充满了阳光,另一半却充满了阴郁。
这个男孩子底子是阳光的,但是生活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中,难免会被月亮掩饰了光芒,所以他会有忽明忽暗忽冷忽暖的气质,总之这个男人被环境烙上了深深的烙印。
欲戴王冠必受其重,没想到傅北琛还承受了这么多,突然之间,初夏有点心疼那个男人了,傅北琛竟然连一个喜欢的宠物没有养过,这是多么的没有自主权呢?
傅北琛现在是傅氏集团的总裁,云顶庄园的主人,却一直没有养宠物,想必心里也是有一定的阴影吧?
既然这样,不如就帮他收养一只小狗狗吧,等到回云顶庄园的时候,让唐甜甜物色一只可爱的小狗狗送过来,如果经过这只狗狗的安慰和治愈,这个男人以后应该就不那么冰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