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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男生的快乐

  除了唐甜甜还有傅慕笛,可以一起玩耍,初夏想起了傅慕笛,自从那天在丽景殿一别之后,初夏还没有联系过傅慕笛,不知道那个傅慕笛干啥去了!

  傅慕笛一向爱热闹,现在这个时候,说不定在哪个酒吧里,和她的狐朋狗友一起过年狂欢呢?

  初夏给傅慕笛打了一个电话,那个女人没接,初夏又紧跟着发了一条短信,也没有得到回复,那个女人这么忙吗?

  初夏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于是继续一个人在滨市的街道上,游荡。

  过年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和朋友,而初夏却觉得无聊,周围的朋友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而初夏还像一只流浪猫一样,到处游荡!

  要不,去陶艺坊看看吧,打扫一下卫生,顺便收拾一下,如果过完年,还没有人想经营的话,初夏就准备把这间店盘出去,另做打算!

  因为初夏有着更重要的目标,和赚钱相比,初夏更愿意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初夏打算,等过完年以后,要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创作上,边创作边开店,也是一门体力加技术活,但是实在是太耗费人心了,初夏根本干不过来。

  有舍才有得,只有放下陶艺坊,初夏才能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的创作上。

  难怪有人说,一辈子只做一件事的人,并不算丢人,反而是那些做了很多事情,都没有结果的人,那才叫荒废生命。

  还没走到陶艺坊,在陶艺坊附近的街头上,初夏又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男孩子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脚上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男孩子正在踢着街边厚厚的白雪,脸上的笑容干净又纯洁。

  只不过,男孩子的眼睛里,几分的朦朦胧胧,像一副睡不醒的样子,这不是安晨又是谁,这个男生大中午的,没事怎么跑这里来了?

  初夏没想到,在陶艺坊的街头会碰见安晨,安晨是傅北琛的表弟,初夏不想联系他。

  初夏手机弄好了,不想给安晨打电话,既然决定要离开傅北琛,就连傅北琛的那些亲戚,初夏都要和他们断得一干二净才行。

  初夏漫步游荡在大街上,离着安晨不过几十米远的距离,安晨也认出来了初夏。

  “新年快乐!恭喜发财!”

  新年的第一天,在街头上看到初夏,安晨非常的激动,两个人没有约定,有碰在了一起,这不是缘分这是什么?

  “送给你!”

  安晨给了初夏一个大大的拥抱,又往初夏的手里,塞了一个明晃晃的大红包。

  “还有这样的新年礼物吗?”

  自从上大学后,初夏就再也没有收到过新年礼物了,没想到这次一过年,初夏就收到了安晨的新年红包,初夏的心里,快乐又洋溢。

  “是的,红包,祝你新年快乐,初夏!”

  安晨点点头,眼睛当中全都是闪闪的小星星,这个安晨经常在中国过春节,所以特别喜欢中国传统的一些东西,比如红包。

  为此安晨早早就买好了一些红包,还包了大大小小,数目不一的红包,送给弟弟妹妹,和自己的好朋友们。

  “因为我觉得这样做,才是真正的中国年,中国情结!”

  安晨为了中国文化真是醉了,初夏都有点佩服这个男人了,不嫌麻烦,一大早就发红包,还是纸质的,真是中国古典文化的传承者啊,秀儿就是他了!

  如果说唐甜甜是一个香槟小公主,每天都在过快快乐乐的日子,那么安晨就是香槟色的小王子。

  这个安晨,从头到尾,都是纯洁的心思,他和广坤有点相似,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等待红色玫瑰花开,是一个浪漫主义的男孩!

  “那就谢谢你了,既然你决定送给我红包了,那我还是要礼尚往来,请你吃火锅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只接受安晨的红包,却没有礼物送给她,初夏有点头疼,她可不能平白无故地沾别人的便宜。

  一直没有请安晨吃饭,现在过年期间,应该没有人会打扰到他们了,安安稳稳吃顿火锅应该可以吧,初夏考虑着。

  这次傅慕笛不会又出什么幺蛾子,来阻挡两人的饭局吧?

  “吃火锅好啊,可是就我们两个人吃饭,又有什么意思呢?”

  安晨蹙起了眉头,两个人吃火锅,太没有气氛了,安晨有点无聊,觉得和初夏在一起吃饭,也没有一个人当做酒伴,不免觉得不够尽兴。

  “安晨,你简直就太无理取闹了,安静一点不更好吗?要是傅慕笛在,你别想吃顿安稳饭了!”

  初夏觉得搞笑,这个安晨的心思,初夏很多时候都搞不明白,吃饭还要吃出氛围和气氛,这是在哪养成的习惯,吃饱喝足不就行了吗?

  “这是我的爱好,今天必须要有一个人陪我喝点小酒!”

  安晨傻傻的笑了笑,新年了,喝点小酒多快乐,这种快乐,只有男孩子才懂,女生怎么会明白?

  男孩子才懂的快乐?

  可是安晨最爱的男孩广坤,已经在春节之前,成功脱单了,广坤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逍遥自在呢?

  安晨有些羡慕妒忌恨,自己崇拜的山野村夫,就这样被傅慕笛霍霍了,哎,可气又可恨!

  可是谁叫自己是个爱操心的主,看不得妹妹傅慕笛,天天饱受相思之苦呢?

  不过饱汉不知饿汉饥啊,安晨的苦谁又能懂得,不如就……

  “初夏,反正滨市离冰湖也不远,要不我们就去,冰湖找傅慕笛和广坤,怎么样?”

  安晨的眼睛里带着小小的坏主意,他要去当电灯泡,气气傅慕笛,不能因为享受了爱情,就把单身的媒人,抛之脑后了!

  “傅慕笛和广坤在冰湖?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在一起了?”

  初夏吃惊地问道,满眼都是不可思议,那天晚上初夏气匆匆地,从丽晶殿离开之后,并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

  傅慕笛和广坤在一起只有短短两天的时间,这件事情,除了安晨之外,谁也不知道。

  “除了我,谁也不知道!”

  安晨将那天在丽晶殿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初夏,而初夏的嘴巴已经成了o的形状,这是什么速度,两个人也太快了吧!

  没想到这个傅慕笛坚持多日,终于有了成果,成功睡到了梦寐以求的男神,那些在冰湖熬过的日子,果然都是值得的,初夏甚至有点暗暗佩服傅慕笛了!

  那个广坤,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宝藏男神,吹拉弹唱,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没有广坤搞不定的!

  傅慕笛爱上了他,后半生简直不用愁,肯定是有着落了!

  “好好好,那真的是要恭喜傅慕笛了,还有广坤!”

  初夏哈哈一笑,所有的祝福都融入了爽朗的笑声里,和安晨一样,初夏也非常看好傅慕笛和广坤这一对。

  傅慕笛和广坤是精神上的伴侣,他们彼此的灵魂都浪漫不物质,而且所有的话题,都能聊到一起去。

  傅慕笛是滨市的贵族千金,而广坤也是家里特别有钱的二代公子,两个人的思想在同一个高度,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如果不是广坤矜持,两个人早该走到一起了!

  如果说这段缘分有点不足的话,最多就是广坤有点木讷,不爱接触人,而傅慕笛又有些咋咋呼呼,不够稳重。

  相信,两个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一定会走入甜蜜的爱情。

  “我们现在去找他们,会不会有些不合时宜啊!”

  初夏害怕自己成为了一个明晃晃的电灯泡,如此突然的出现在冰湖,想必傅慕笛杀了自己的心情都有吧,这女人巴不得天天和广坤happy呢?怎么同意这个时候外人去打扰他们!

  “哎呦,说什么呢,既然他们两个在冰湖,玩得不亦乐乎,我们这些劳苦大众,也没有必要在滨市过的苦哈哈地吧!”

  “别想了,走吧!”

  安晨一把拉住了初夏的胳膊,把初夏按在了副驾驶上,安晨驾驶的车,呼呼的往冰湖的方向奔去。

  冰湖的道路,坑坑洼洼的,由于昨夜的冰湖已经下过了雪,所以初夏和安晨,废了好大的劲,才到小木屋那里。

  走进密林,接近到达小木屋的时候,初夏和安晨就看到了甜蜜的一幕,广坤正抱着傅慕笛一起做饭,两个人你侬我侬的样子,真是羡煞了旁人。

  “没想到啊,一向狂放不羁爱自由的傅家大小姐,现在也变成了一个小女人了!”

  安晨刚走进门就对傅慕笛打趣道,傅慕笛这个平日里在滨市招摇过市,是一个狂妄不羁的富家大小姐。

  到了广坤这里,竟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娇弱的小女人,也懂得撒娇,听话,懂事,温柔了!

  不仅安晨看了觉得奇怪,就连初夏都觉得好笑,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啊!这世界终于有收服傅慕笛的女人了!

  傅慕笛不再像一头母狮子,反而变成了一只小猫咪,傅慕笛乖乖地站在广坤的一侧,脸上带了几分娇羞,初夏看了广坤,露出了佩服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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