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我吃过了
女人并没有觉得累,只是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珠,环视房间,欣赏一晚上的劳动成果,这个客厅中的黄色暖光沁人心脾,初夏心里竟生出一种家的感觉来。
绿色的圣诞树下,全是初夏一个一个亲手包的各种礼物,其中包括初夏给傅慕笛准备的一件中式围巾,外面是红色的包装盒。
所有的东西准备好了,初夏和周姨坐在客厅里,聊着天,只为迎接那个傅家千金傅慕笛。
初夏满怀欢喜的等待着傅北琛,墙上的钟表已经指到了七点,周姨的烤鸡还有十分钟出炉,差不多要上桌了,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完美的西式大餐,初夏心里无比的期待!
算算时间,那男人也应该回来了吧?初夏看了一眼手机,听正好接到到了傅北琛打来的电话,傅慕笛需要买些东西,傅北琛带着她去超市购物,晚点再回云顶庄园。
初夏和周姨两个人守着一桌子的菜,在壁炉边烤火,等着傅北琛和傅慕笛,一直等到晚上八点钟,才听到傅北琛的车子从外面回来的声音。
“慕笛,这是初夏。”
傅北琛放下了行李,拉过初夏,和傅慕笛介绍到。
“你好,慕笛!”
傅慕笛风尘仆仆从外面走来,一头大卷发落在天鹅颈,傅慕笛穿了一件黄色的长款风衣,整个人英姿飒爽的,一看就是气质干练,比较直来直爽的性格。
“初夏,对吧,都说初夏小姐,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女人,果不其然,表哥真的是非常的有眼光。”
第一眼看到初夏的时候,傅慕笛感觉这个女孩子相当温厚,一副家庭主妇的模样,傅慕笛非常热情,她大方地拥抱了初夏,并且递给了初夏一个白色盒子。
都说妹妹是前世的知己,这一辈子做兄妹是来弥补前生的缘分,看到傅北琛对傅慕笛一脸宠溺的眼神,初夏相信了!
“你也是超级有气质的,慕笛,一看就是国外归来的才女!”
初夏拥抱了傅慕笛,用一脸欣赏的眼神看着这个女人,国外回来的女人果然不一般,方式方法都是这样的简单粗暴,不过初夏很喜欢!
“你应该是要比我小吧?我以后还是叫你初夏吧?”
傅慕笛比傅北琛要小一岁,但是却比初夏要大上几个月,如果不按辈分算的话,初夏应该喊傅慕笛姐姐。
傅慕笛花容月貌,直来直去,但却并没有认可初夏是傅北琛妻子的身份,初夏也不便名言,毕竟现在初夏只是傅北琛的女友,姐妹之间也不需要相处那么复杂,讲究什么名分之类的。
傅慕笛是一个热情活泼的女孩子,因为在国外长大,所以这个女孩子的行事作风都是直来直去,初夏没有任何的不适应。
“初夏,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考虑到傅慕笛一直在国外生活,这样的女孩子直来直去,初夏觉得也没有必要客气,初夏接过盒子,当场打开,原来是一套美国的化妆品。
这个化妆品特别的大牌,就连一般富豪都是买不到的,傅慕笛刚刚从国外抢下来,送给初夏。
“慕笛,你这份礼物真的是太贵重了!”
初夏下意识的拒绝,自己给傅慕笛准备的那一条围巾,还被包裹成礼盒躺在圣诞树之下,却女人却不好意思去拿出来,生怕这件礼物比不上傅慕笛送的东西高级。
“既然是慕笛给你准备的,你就收下吧!”
傅北琛把礼物塞到了初夏的手中,招呼着傅慕笛,几个人坐到了餐厅上。
其实,傅慕笛离开了滨市很多年,一下飞机,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
傅慕笛是一个香蕉人,她外面是黄种人的皮肤,但是肚子里却和白种人一样,有着西方人独特的文化。
走在滨市的街道上,傅慕笛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又拉着傅北琛去超市,购买了特别多的日用品。
对于这个妹妹,傅北琛真是比一般的人要上心,几乎是有求必应,眼见傅慕笛还要在滨市的街道上东逛西逛,考虑到天色已晚,傅北琛拉住傅慕笛往回走。
暖烘烘的灯光,把云顶庄园的客厅照的格外明亮,餐桌上摆着三份意大利面,还有一盘美式大火鸡,周姨把初夏下午买的花插在一个白色花瓶里,放在了餐桌中央。
花香味浓,散发出一种香气的味道,今晚的西式大餐要正式开始了!
“大家开动吧!”
初夏热情地招呼傅北琛和傅慕笛,傅慕笛第一次来到云顶庄园作客,初夏作为半个女主人,也是格外热情,超级用心地张罗了这次晚餐。
“可是初夏,我和北琛哥已经在外边吃过了!”
傅北琛刚打算拿起刀叉,多少吃一些,以安慰女人一晚上的等待和幸苦,却被傅慕笛的一番话打乱了整个计划。
“慕笛一下飞机的时候,喊着肚子饿,我们就在外边吃了!没想到你会专门准备西餐!”
傅北琛简单地解释道,却没有注意到,初夏眼中的失落,包括一边的周姨都有些难过,明明是想做一个惊喜送给傅慕笛。
然而,好心当成了驴肝肺!傅慕笛竟然早早的和傅北琛在外边吃过了,初夏根本来不及展现一下地主之宜。
“初夏,真的是太谢谢你了,不过你既然准备了这么多菜,真该提前给哥哥打电话的,如果你早点告诉他的话,我们就不会在外边吃了!”
傅慕笛摊开双手,抖了抖肩膀,撅起嘴巴,和初夏解释,女孩子的表情写满了惊讶和无奈,好像傅慕笛的解释也没有错。
仿佛回家吃饭这件事情可有可无,根本没有必要,谁说过傅慕笛一下飞机就来傅北琛家里吃饭呢?
夹在妹妹和老婆中间,傅北琛也很为难,明明是初夏擅作主张,自己大包大揽,谁叫她做饭了啊?
这个女人自从来到云顶庄园,做饭的次数用十个手指头都能数过来,谁知道傅慕笛说要来,这个女人反而献殷情开始做饭了呢?傅北琛也很莫名奇妙。
傅北琛和傅慕笛都不说话了,初夏都有点无语了,难不成自己不该准备这顿饭,自己做饭的话,还要提前和男人打声报告吗?
初夏心底有点郁闷,这个时候她想责怪的不是傅慕笛,而是傅北琛,为什么不带客人回家吃饭,反而带着客人在外面吃了。
就算傅北琛和傅慕笛在外面吃的话,起码也要和初夏打声招呼吧,他傅北琛这样做事,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呢?
“吃饱了就好,周姨还为你准备了一桌子饭!”
初夏口中有点可惜的意味,为了做这一桌子饭菜,周姨可是忙了一个晚上呢?傅慕笛这个女孩子向来直来直去,不会用委婉的方式去解决办法,而是直接把所有的事情摆在表面。
“幸苦周姨了,改天再尝一下你做的饭菜”
初夏望了望傅慕笛,这个女人果然真是如传说般当中的独立自由,根本不会拐弯抹角,吃饱了就是吃饱了,她也不会因为别人的辛苦,随随便便的领别人的人情。
“以后天长日久住在这里,哪天都不晚!”
周姨温和的说道,作为家里的资深佣人,还没有理由因为主人不吃饭而生气的,大不了把这些菜都扔掉,只不过初夏小姐一晚上的热情,都被冷水浇透了!
初夏知道了这个结果,有点糟心,女人为了这个晚餐准备了那么多,却被人说的一文不值,初夏觉得像是被傅北琛忽略了,在傅北琛眼里,她什么都做不好!
人往往因为太过于优秀而忽略许多,他们闪闪发光,衬托得周围的人,暗淡无光,明明
这些周围的人也是非常的优秀,但是在他们的对比之下,就显得有点相形见绌了。
初夏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不卑不亢的女孩子,然而这一次遇到了傅慕笛,初夏突然有了一种丑小鸭的感觉,任何一个普通的女生和一个真正的白富美在一起,会没有压抑感呢?何况像傅慕笛这样的女孩子,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白富美。
“初夏,你现在做的是什么工作啊?”
傅慕笛的大眼睛通透带光,对初夏也很感兴趣,开始找话题和初夏聊天!
“没做什么,只是简单的开了一个陶艺店,现在冬天生意比较淡,没事的时候基本不去。”初夏含糊其辞,并不想把自己写的事情告诉傅慕笛。
大部分人的眼中,写网络并不是一个正当的行业,赚钱不多还不稳定。
万一被傅慕笛知道了,初夏创作的是一些奇葩狗血的网络,这个女人岂不是会嘲笑自己,初夏脸往哪放呢?
“初夏,你未免太谦虚了吧?我可听北琛哥说,你可是会写剧本的人呢,为什么这么低调呢?”
傅慕笛喝了一口水,嘴唇上耀眼的口红沾在了水杯上,手上红色的指甲油闪闪夺目,果然这个富家千金是活得无比精致的一个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