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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曾经女神

  “不行,萧风太帅,我要晕过去了!”

  “晕过去+1!”

  “萧风,我爱你,我要做你的暖宝宝......”

  萧风走时挺拔又略带沧桑的背影,直接引爆全场,惹的瓯江一中的少女们尖叫连连。

  一下午,高三一班的门槛都快踩破了,那些热情奔放的女生直接来教室问萧风微信手机号码,要不是唐文远出面,估计非得这些女生拉到小树林里轮大米不可。

  林小蝶也是气了一个下午啊,在座位上直翻白眼,“哼,臭萧风,死萧风,他哪里长的帅了,自恋,臭屁,装深沉,我看他就是一个假大空。”

  想起中午在球场那一幕,她气的虎牙都痒痒,凭什么我送你东西,你就心领了?

  你是有多嫌弃啊,哇哇哇,真是气死本仙女了.......

  小丸子一边双眼花痴的看着萧风,一边呆萌呆萌的说道,“萧哥哥多帅呀,这是大家伙有目共睹的,实在不行,你就让萧哥哥保护我几天呗,伦家这几天总觉得软弱无力,思绪烦躁,好像快来大姨妈了呢.......”

  林小蝶更是无力的翻了翻白眼,“小丸子呀,萧风这个死人头就是吸血鬼,你的大姨妈他也吸不了!”

  噗!

  小丸子露出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本来还想借着跟林小蝶的关系,近水楼台先得月,跟萧风熟络熟络感情再表白,但等到放学时,萧风与林小蝶又是一前一后离开学校,她的心都快碎了........

  这一回,林小蝶借着转账两万块钱佣金的事情,终于追上萧风了,好奇的问道,“萧风,每个月我老姐要给发这么高的工资,你还要钱干什么?你只是一个学生啊!”

  萧风想当然的说道,“吃饭啊,你以为谁都像你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都快穷的吃土。”

  “啊?”

  林小蝶先是一愣,随即虎起脸,“我老姐每个月付你四万块钱的工资,你骗鬼呢。”

  公寓是林初雪租的,水电全免,萧风的穿着也是普通两三百块的地摊货,你又没什么不良嗜好,这四万块钱还不够你吃饭啊!

  见到林小蝶一副打死不信的样子,萧风悠然道,“我饭量大总行了吧,幸亏你姐这个月给我发了八万块的工资,不然我真的要饿肚子。”

  “啊?”

  林小蝶又惊讶一声,抬起小脸,一脸懵逼的看向萧风,“八万块钱一个月,负责保护我?喂喂喂,萧风,你这是在敲诈好不好。”

  萧风自然不会把林初雪被人暗杀的事情告诉林小蝶,她年纪还小,不应该接触到那种层面,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搪塞过去。

  “谁让我长的帅。”

  “自恋,臭屁,超级自恋臭屁狂。”

  林小蝶在心中一通乱骂,懒得再理萧风,一路无话。

  ........

  等到萧风回到公寓已经是六点了,把食材从冰箱里拿出,娴熟的做饭,吃完,都已经是七点钟了,但是林初雪还没回来,女强人真不是谁能当的。

  萧风也没想太多,正准备到阳台上修炼,这时他的电话却是响了,竟然是林小蝶打来的。

  萧风按下电话,淡淡的说道,“林小蝶,这么晚了,你有什么事?”

  电话那头林小蝶听到萧风这么机械的事情,真恨不得一句话怼回去啊!

  什么态度!

  好歹我是你的老板,刚才还转了两万块给你,你就这么跟你的雇主说话的啊!

  但是陡然间,林小蝶变得嗲声嗲气起来,“萧风哥哥,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情哇?”

  “说。”

  “你能不能来我家一趟。”

  “嗯?”

  萧风抬头看了看天色,眉头微皱,“林小蝶现在这么晚了,我一个大男人来你家不合适,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很容易被人说闲话,你还想陪睡,想都不要想。”

  陪你妹啊!

  我有这么饥渴嘛我!

  林小蝶恨不得把电话给砸了,但是想到接下来的事情,确实还是把萧风叫上的比较放心,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调整了一下心情后才继续说道。

  “萧风,我林小蝶可以对天发誓,我对你没有任何想法,我要你来我家,只是想让你帮我搬下东西而已。”

  萧风冷笑一声,“女人的话能信,母猪都可以上树了。”

  “我........”

  “算了算了,怎么说你也是我的金主之一,只要你给加班费,一切好商量。”

  我晕!

  林小蝶真的是被萧风给打败了。

  自己招招手,多少男生愿意过来卖苦力啊,可是萧风这个死人头既然提加班费?!

  可是让其他男人进自己的房子,林小蝶还真不乐意,正如林初雪说的,萧风这个死人头唯一的优点就是自恋,倒不怕被这种人占便宜。

  言归正传,林小蝶直入主题,很是兴奋的说道,“萧风你知道不知道,就在刚才,师梦瑶亲自发微博,说晚上八点要在瓯江市的五星大酒店召开一场小型的歌迷见面会耶,真是太让人开心了,哇卡卡卡。”

  说到师梦瑶,林小蝶一扫阴霾,兴奋的手舞足蹈,可见她是一个十足的梦瑶粉。

  “你.....确定?”

  林小蝶听到萧风在电话中的语气加重,先是一愣,随即开心大笑,“哇,萧风你竟然也是师梦瑶的粉丝啊?怎么样,我偶像漂亮不漂亮?歌声动听不动听?我可是瓯江市梦瑶粉丝团的团长,你要是巴结我,我封你个副团长当当,求我,快求我呀。”

  显然,林小蝶在萧风的手上吃瘪太多,一想到萧风有求于他画面,兴奋的都快冒泡。

  她哪里知道,师梦瑶是萧风曾经的女友,两人在一块三年,萧风可以称的上这个世界对师梦瑶最了解的人了,没有之一。

  “萧风,瓯江市太小,我想到钱塘市发展。”

  “萧风,我想参加好声音。”

  “萧风,你不是钱塘市的人吗,你看看亲戚朋友那,有没有便宜的房子出租,我决定了要去钱塘市发展,你帮我找个房子。”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但是师梦瑶一心想要唱歌,一心想要红遍全国经历的决心,萧风至今历历在目。

  那时,萧风刚从钱塘市出走,面对师梦瑶的苦苦哀求,萧风忍痛回到钱塘市,将母亲留给他的房子重新收拾了一遍,装成一间普通的出租房,再添置了新的家具。

  当师梦瑶打开房子的刹那,她开心坏了,这套房子不光位置好,而且一切都是新的,新的环境,新的机遇。

  萧风依稀还记得,陪着师梦瑶在房间里练着情歌的场景,她一边哭一边唱,还拿着话筒发誓,终有一天,她师梦瑶会成为国内最炙手可热的选秀明星,要在钱塘市拥有这样一套房子,要跟萧风白头到来。

  萧风淡淡一笑,因为这套房子本来就是他的,可是萧风不会说出这个真相。

  因为他不想打断师梦瑶的目标,至少那时的她是那么的光彩夺目,吸引人眼球,至少他们的感情是那么的纯洁,不参杂任何杂质。

  如果再给萧风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他依旧不会说出这个真相,哪怕如今师梦瑶的身价还不如那一套房子,他还是喜欢那个身无分文,为了梦想,为了未来奋发向上拼搏的女孩,而不是如今这一个利益熏心的大明星。

  错过的人与事,不必频回首,结痂的疤痕,无须反复触摸。

  歌迷见面会,人多不说,而且鱼龙混杂,不管怎么说,萧风觉得还是要保证林小蝶的安全,挂完电话就大步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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