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众里寻她千百度
六月初八,钦天监给东方悦和宁远鹜选定的婚礼日子。
这一天几乎整个京城都喜气洋洋,平民们也都听说了今日是公主婚礼。
自打东方宸登基后,除了立后那一日,再没有过这么喜庆的日子了。
所以大家都很高兴,早早地就在宁府门口等着看热闹了。
良辰已到,只见大家都熟知爱戴的宁远鹜将军骑着一匹漂亮的高头白马,穿着暗红色的婚服,雄赳赳气昂昂地往皇宫方向去了。
他脸上挂着内敛且安静的笑容,喜欢了二十年的女孩,终于要嫁给他了。
而这一切——他眼睛还在、展弟还活着、能与悦儿结婚,都是靠宁瑶瑶才能得来的。
这一切真的就如同做梦一样美好。
百姓们自发地跟着宁远鹜的队伍,还有小孩在后面撒着花瓣,只为了换取一两块喜嬷嬷发的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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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东方悦在宫里却没有宁远鹜那么高兴了。
她从早上开始,眼里的泪珠就没断过,一颗一颗地落下来,宁瑶瑶和阮淑妃在一旁陪着,也都哭笑不得。
“悦儿,大姑娘早晚都要嫁人的,更何况宁小将军少年英武、刀马娴熟,怎么看都是做驸马的上上选,怎么还哭得这么可怜?”阮淑妃在一旁给东方悦擦着眼泪,嘴上还不住地说着安慰的话。
“呜——”东方悦抽噎一声,明月彩霞正用宁瑶瑶的化妆品给她化妆,见状也不由得笑出了声:“公主,幸亏娘娘的胭脂水粉是防水的,不然就这样掉金豆豆,一会儿就变成花脸的小猫了。可是就算是娘娘的水粉,再哭下去怕是也不行了,就要花着一张脸出嫁了!”
东方悦听闻,也怕了妆容会花,赶紧吸了吸鼻子,让自己不再落泪了。
“小丫头也要嫁人了。”宁瑶瑶感叹了一声,毕竟东方悦的年龄在二十一世纪也就刚刚成年。
“要是宁哥有什么对你不好的,你就回宫来告诉皇嫂,皇嫂给你做主。哪怕皇嫂做不了主,还有你皇兄呢。”宁瑶瑶又对东方悦嘱咐道。
“皇嫂……”东方悦带着鼻音抱住了她的腰。
“哎呀,都要做人家夫人了,还跟皇嫂撒娇,不害臊。”刘太妃笑着从外面走进来。
“母妃——”本来已经收了哭声的东方悦,看见刘太妃进来,眼泪一下子又涌了出来。
刘太妃哭笑不得:“哎呀,快别哭了。听下人来报,驸马都已经出门了。你收拾一下快到奉天殿吧,好行酌戒仪了。”
说完刘太妃就匆匆地走了,本想多看两眼女儿的她,也怕自己控制不住会哭出来。
“太妃说得对,快快把凤冠带上,好去奉天殿了。”阮淑妃也含笑说道,还亲自将东方悦的凤冠拿了过来。
这个凤冠是宁远鹜亲手做的,上面镶嵌的南珠都是宁瑶瑶赏赐的贡品,整个凤冠是极近公主仪制的奢华。
东方悦用手帕沾了沾眼泪,一想到马上就要嫁为宁哥为妻了,又开始害羞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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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东方悦的父亲、长兄皆已不在人世,就只能由刘太妃和东方宸给她行酌戒仪了。
东方宸今日也是穿了一身重大场合才会上身的礼服,给足了越国东方宸这一辈唯一公主的面子。
在礼部官员的组织下,东方宸和刘太妃为东方悦和宁远鹜行了酌戒仪式,一对新婚夫妇将斟满酒杯的酒水喝下,宁远鹜又对东方宸叩了头,这才拉起东方悦的手,任由喜嬷嬷将二人的裙摆和头发系上。
“宁哥……”东方悦眼泪在眼中打转,即将要出嫁的她还是有些惶恐不安。
宁远鹜轻轻捏了捏她的手心,小声道“别怕,夫人。”
紧接着就是宁远鹜要将东方悦从皇宫里接到东方宸新赏赐的公主府中。
本来是打算住宁府的,但是宁瑶瑶考虑到婚后还和公婆生活,哪怕是再好的公婆,东方悦恐怕都难免不自在,又开口向东方宸讨了恩典,允许东方悦二人自立门户。
这一次的队伍比宁远鹜进宫还要庞大,光宁瑶瑶的添妆就整整十六口红漆木箱。
还要宫里各位嫔妃、以及刘太妃的添妆共八箱。
包括太后,虽不情愿,但碍于面子,也只能从个人小金库中出了八箱添妆。
更别提她皇兄给准备的嫁妆了。
整个队伍敲锣打鼓,可谓是十里红妆,极近奢华。
百姓站满了街道两旁,嘴里念叨的皆是祝福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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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活了整整一日,直到入夜,宁瑶瑶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凤鸾宫,生过念念后,她一直疏于锻炼,身子骨确实不如从前了。
“从今天开始,京城里会举行为期一周的灯市,瑶瑶你想不想出宫去玩玩?”东方宸一边给她揉小腿,一边提议道。
“灯市?”宁瑶瑶眼睛亮了亮,但理智很快占领了高地:“可是以咱们的身份……”
“没关系,出去一次还是可以的。毕竟难得。”东方宸笑着将她的头发收到耳后,温柔道。
“好,那我们明日就去!今天太累啦,要好好休息。”宁瑶瑶高兴地决定道。“对了,明月、彩霞、葡萄也一起去吧?”
她还想着自己的姐妹们,平日里就锁在这巨大的牢笼里,难得出宫一趟,肯定要大家一起快乐。
“好好好,展嫔她们呢?你还想带谁出去?”东方宸宠溺地笑道。
“那就都去吧!越国后宫!第二次集体团建!”宁瑶瑶兴高采烈道。
“好。但是现在凤鸾宫的‘总经理’宁瑶瑶要休息了~”东方宸学着她说那些奇怪的话。
宁瑶瑶开怀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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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宁瑶瑶今日是太累了,没办法去灯市,但也有不累的傻小子,正在灯市闲逛,准备给亲爱的未婚妻挑些“小”礼物。
这样未婚妻带着信物到越国来找他的时候,他就能拿出来,给未婚妻好好把玩一下。
逛街时见大街上的人都带了面具,傻小子也自然买了一张面具扣在脸上,还觉得有些好玩。
——哦,对了,傻小子至今还不知道她的未婚妻是公主。
在展瑞阳的脑海中,百里星月就是狼王,是土匪头子。
所以,他选择的礼物,也都十分直男——匕首、暗器、护腕等。
“竹子,你看,这个红缨枪怎么样?适不适合娘子?”逛到一个武器摊,二愣子又对一个红缨枪感起了兴趣。
“……”竹子一脸问号。
自打展瑞阳这次从边关回来,就不停地给竹子洗脑,关于自己的“未婚妻”狼王。
虽然展瑞阳也没和百里星月见过几面,但那短短的一个晚上就已经足够给二愣子的心中烙下深刻的印象了。
只是,竹子还是不太理解,虽然是狼王,虽然是女土匪,但是……真的会有姑娘喜欢红缨枪做武器吗?
怎么想也应该是鞭子或者单手剑更好吧?
正想着,就听到一阵悦耳的女声在旁边传来,只是还带着些奇怪的生硬感,仿佛平时不常说汉话一般。
那个女声询问老板道:“老板,这个鞭子怎么卖?”
这才对嘛。
竹子暗自点头,女孩子就是要用鞭子这样的武器啊!
“一百两白银。”那个老板伸出一个手指头,一边比划一边报出了价。
这个价格……展瑞阳和竹子对视一眼,刚想提醒这女子这个价格不对,就听那女子开口道:“老板,你这个鞭子难道是人皮的吗?要卖一百两?”
“嚯——”竹子和老板同时倒吸一口冷气,心想这姑娘可真够泼辣的。
三个人同时看向那女子,却又都以失望告终。
因为她带了一张在别的摊位上购买的面具,看不清长相,只能看到她油亮的头发似乎不是越国人。
只是展瑞阳却觉得隐隐约约有些不对劲,这个声音怎么那么耳熟……
“姑娘,你有所不知,这鞭子是大师打造,整个越国就这一根!你看这皮质、这把手,都是匠心制作!尤其是把手缠带还选择了黑色的小羊皮,非常精致!”老板意识到眼前这位并非是越国人,而且看见她腰间的那一串红宝石腰链就一定非富即贵,这肥羊不宰,都对不起他经商这些年!
“呵,我不认识你们越国的大师,我只知道这鞭子我最多出十两,你卖就卖,不卖也得卖!”那戴着面具的姑娘从腰间摸出了匕首,在手上比划了两下,威胁道。
展二愣子却是终于不愣了一回,他已经有九成的把握——他知道眼前这个肆意妄为、威胁武器店老板的女子究竟是谁了!
“娘子!”展瑞阳大喊道。
“?!”竹子、老板,以及围观群众集体震惊。
“……”百里星月听见这愣呼呼的声音,一下子就知道这人是谁了。
她觉得头都疼了起来,这愣子怎么阴魂不散的?带了面具还是被他发现了。
“娘子!你果然来越国了!”展瑞阳嘴里喊着娘子,同时手忙脚乱地从脸上摘下面具。
面具下是一张英俊的脸,此时正一脸傻笑。
明明灯市五光十色热闹非凡,在展瑞阳眼中却好似在一瞬间失了颜色,变成了只余黑白两色的水墨画。
唯有一人鲜活明媚,如天上星月般耀眼灿烂。
兜兜转转,千般难寻,可蓦然回首,万千灯火中,那人静静伫立,是他命中唯一的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