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 乌木指环
“蕴意去后,儒儿本是夜夜惊梦,可如今却是一觉睡到大天亮,显然极累,再说了,他臂上膝上偶有青紫,我也是打小学的功夫,怎会不知这痕迹意味着什么?”
有一日,儒儿正呼呼大睡事踢了被子,宋翎替他盖被时瞧见了膝上青紫,平日里若有不留神摔倒或是爬高弄伤自己等等这些事儿,金妈妈在就咋咋呼呼的嚷嚷开了,宋翎怎会不知道。
宋翎又想起儒儿似乎就是在王府住的那小半年时间,养成了不让金妈妈伺候沐浴的习惯。
这两头一想,他又私下里做了一些调查,便知道是菱角在暗地里教儒儿武功。
他偶尔会抽空去瞧瞧儒儿,趁着他睡着的时候揉揉他的小胳膊小腿,渐渐发觉这孩子的身子结实了不少。要知道,练武功可是很辛苦的,可这孩子却偷偷的藏着这个秘密,可见是个心性坚定之人。
“看来你也不反对他练武功,不知道儒儿为何要我瞒着你?”菱角听宋翎所言,并没半点不悦,更是不解了。
“蛮儿一个姑娘家家的,学武功都学得那般欢快,我为何要阻止儒儿?想来也是他见我最近总是心烦,不愿我过多担忧,所以瞒下了。待他什么时候自己想说了,再告诉我便是。”宋翎对菱角解释道。
菱角点了点头,夕阳在她周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叫她看起来像是随时会融进夕阳里,多了几分少有的脆弱绮丽之感。
“小厨房今日给儒儿炖了一盅补品,原是打算等他回来喝的,既然如此,那你就帮我带给他吧。”见菱角抱臂于胸前似乎是有些冷的样子,又知菱角性子坚毅,断不会接受自己的披风,宋翎便不动声色的站在了风口处,替她挡了风。
菱角恍若未察,只是嘴角不由之主的荡漾出两个笑弧来,道:“那我这个跑腿的可有赏钱?”
她打宋稚还在闺中的时候就来到了宋府,如今粗粗一算,也有好些年了,且看蛮儿、儒儿一个个的满地跑,便知这时光匆匆不留人。
这一日日的过去,菱角也有了些许变化,她在宋稚身边吃得好穿得好,养的肌肤细腻,眼眸明亮,褪去了一派稚气,显出几分窈窕情致来。
但因她管束自己,不曾丢掉功夫,所以一眼看上去,就与别的女子不同。若是别的女子如柳树,她便如那银杏,虽也有柔柔枝叶,却是笔直挺拔的树干。
宋翎闻言也笑了开来,道:“我记得你当初经常拿稚儿赏下来的棉花、缎子去跟赵妈妈换卷耳酥,又经常让哄着松香,让给你做蝴蝶酥。这两样点心我与儒儿也都喜欢,所以小厨房一贯备着,给你带些去吧。”
菱角见他将自己点滴喜好记得如此清楚,心里不禁一暖,可她又狠狠的拧了自己一把,像是要掐断这心中的暖流。
宋翎走了几步,见菱角掐着自己的虎口愣在原地,便转身回去,道:“怎么了?”
菱角骤然回神,不由得倒退几步,慌慌张张的说:“我,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儿来,我得马上走了!”
“什么……
宋翎连一句话还未说完,就见菱角匆匆离去,想起身后有什么恐怖如斯的野兽在追赶她。
宋翎立在原地,见菱角方才所站的之处落下了一枚荷包,便弯腰拾了起来。
他原是不打算窥视菱角荷包内含之物,只是指尖触到一个圆形镂空的硬物,像是一个雕了竹叶纹的指环,心里不由得浮现出一个猜想。他飞快地解开荷包,一枚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乌木指环落入宋翎的掌心。
这是宋翎年少时给自己雕刻的一枚指环,不甚名贵,只是戴个好玩罢了。后来莫名的寻不见了,也没费心思去找。
如今再认真回忆起来,应该是在沈千慎用迷针伤了自己,自己在王府养伤的那段时日所弄丢的。
‘原来,是被她寻到了。’宋翎愣愣看着掌心的指环,只觉得心停跳了几拍。
忽然,他飞快的将指环放回荷包,又将荷包放回原处。又谨慎的藏身与石壁后,只悄悄的透过石壁上镂空的窗子看着庭院。
不一会儿,菱角去而复返,她原本紧张无比的神色在见到那枚荷包的瞬间便放松了下来,她打开荷包确认指环毫发无伤,便小心翼翼的将荷包重新系在腰际,还拽了拽,再三确认之后才离去了。
宋翎见她离去,背过身子靠在石壁上,深深地皱着眉,可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了一点。
………
宋恬被封以贵妃名号的消息比宋翎的书信更早的传到了北国。
那日晚宴上,五公主得了这个消息,又听宋稚所下榻之处的下人们来报,宋稚这一行人似乎并不以这个消息为喜事,心里竟有几分舒坦。
在这宴席之上想起这件事,举杯要恭喜宋稚,被蓝跃斜飞过来的冷眼给惊了一惊,然后才想起这是在北国,并不是在粟朝,自己并不需要在宋稚跟前示弱,便硬起身板来想继续道,却见冒籍君与沈白焰相谈甚欢,心下难免顾忌几分,便悻悻然不敢开口了。
玖沧一直在观察着母亲的神色,她这些时日在母后身边住着,五公主所知道的消息她全知道,见五公主从幸灾乐祸到垂头丧气,玖沧也能将五公主的心思猜出几分来。
她思量片刻,起身端着酒杯遥遥的向着宋稚,扯出一脸虚伪的假笑,道:“听闻摄政王妃的亲妹得了贵妃之位,实该贺喜一番才是。”
玖沧一说话,在场众人都纷纷看向她,冒籍君收敛了笑意,沉默的看着自己的女儿,叫五公主看着只觉胆战心惊。
宋稚见她与蛮儿一般大的年岁,可却牢牢戴着一张虚伪至极的面孔,只觉十分可笑,却也生出几分同情,她淡漠一笑,端起酒杯回敬了一番。
见宋稚如此淡然,不悲不喜,倒叫玖沧觉得好生没趣,她撇了撇嘴,只使唤宫女给她倒果酒喝。
纵然掩饰的再好,可宋稚自己心里清楚,自己有多么的难受,心情不佳胃口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只看在侍奉的宫女费了许多功夫才将鹿肉一片片割下来的份上,才略吃了一些。
沈白焰侧眸瞧了她一眼,见她细细的吃着鹿肉,又用了一小碗雪弧绒汤,这才放心了几分。
冒籍君右首坐着的自然是五公主,左手却是一位样貌极艳丽的北国女子,她的个头比寻常粟朝男子还要高挑一些,长眉纤细飞扬,高鼻深目,眼眸染绿,唇瓣极薄,笑起来的时候唇瓣像是消失了一般,并不很美。所以她总是捂着嘴笑,显得十分娇羞。
宋稚来之前已听沈白焰提过,这位女子便是冒籍君最为宠爱的贵妃,叫做荞耳。北国与粟朝不同,粟朝的皇后之位可称之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皇后一词北国只是个名号罢了。若是冒籍君乐意,荞耳也可做皇后,某某妃嫔也可做皇后。
在沈白焰一行人面前,将荞耳说成是贵妃,只是为了给粟朝几分薄面罢了。
酒过三巡,荞耳在冒籍君耳畔低语几句,只见冒籍君点了点头后,荞耳仪态万千的走了过来,倾身对宋稚笑道:“王妃,我有些酒醉,可愿陪我一道出去走走?”
宋稚下意识睇了沈白焰一眼,就听荞耳笑道:“王爷放心,保证一根头发丝儿也不少的给您带回来。”
五公主看着宋稚和荞耳离开的背影,胸口憋着一口郁气,本以为趁着粟朝来人,能好好压荞耳一头,没想到这女人竟如此厚脸皮,自降身段去讨好宋稚,真是未开化的蛮人!
其实若五公主头脑清明一些,莫要将自己的身份看得如此之高,不拘泥于君臣,而是看看清楚,谁人更有本事些,便不会做如此之想了。
“贵妃娘娘。”宋稚刚一开口,就见荞耳掩着嘴笑道:“不要叫我贵妃娘娘,叫我荞耳吧。”
“荞耳?”宋稚疑惑的重复了一遍,却听荞耳脆生的应下了。
此时再改口倒显得矫情,只好笑了笑,对荞耳道:“那么,找我有什么事吗?”
“王爷来找冒籍君,是为了生意。”荞耳的眼睛眯了眯,看着像一只绿眼睛的狐狸,“而我来找王妃,也是为了生意。咱们女人之间的生意。”
宋稚见荞耳的目光在自己周身逡巡了一番,道:“你莫不是想做绸缎生意?北国只怕鲜有穿绸缎的天气吧。”
荞耳点了点头,道:“绸缎与我们,大抵只能做肚兜和内衫了,太贵貌美昂贵的确实没有必要,不过我瞧着粟朝的首饰珍宝做工颇为精致。五公主刚来的时候,通身的珠宝首饰简直能晃瞎人眼。”
不过相处久了便知道,最值钱的首饰,已经在那几日全戴完了。
这句话荞耳按住了,没有说出口。
宋稚听到这里,才明白这荞耳的心思,只怕首饰是假,珍宝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