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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科举谋出路

穿越之庶女的逆袭 润肺 5876 2022-11-05 00:52

  李极夜最近懈怠的心思被范老太太一眼就看穿了,不由得心虚的低下了头,使劲的盯着自己,碗里的汤水数着米粒。

  她是怎么看出来的?

  姜还是老的辣。

  李极彩听到范老太太这么说,就知道他其实是站在自己这边的,心中也是一乐。

  “来,喝了吧!”李极彩适时的从旁边的矮几上端了一碗东西上来。

  “老太太原谅,这是家乡的风俗,为了期盼弟弟能够考上去,特地杀的鸡取的血。”李极彩掩着碗,不让范老太太看到碗里装的血,老人家是见不得这个的。

  听到风俗两个字,范老太太的眼神闪烁了几分,瞧着没有说话。

  于是李极彩就权然当成她是同意了,把碗推到了李极夜的面前说道:“来,这是鸡血,喝了它。”多多少少掺了点水,她怕李极夜喝不下去。

  为什么她要这样做呢?

  因为在现代的时候每逢高三的学生高考,那些家长除了求神拜佛之外,还让他们一个个喝一碗鸡血,说是希望考试的时候就化身战斗鸡,个个喝了鸡血有冲劲。

  说是这么说,不过是图个吉利罢了。

  李极彩觉得这也算是个对待现在懈怠的李极夜不错的办法。

  在范老太太和他名义上的姐姐双重逼视之下,李极夜不得不硬着头皮屏住呼吸,以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端起了那碗鸡血,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张开了嘴,一口将那碗里的东西全部给吞了下去,然后立马端起自己没有喝完的汤水,一道给灌了进去,就是为了掩盖那鸡血的味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喝这碗鸡血,难道是为了表决心吗?可是决心也不是这么干的,人家表决心不都喝酒吗?在两个女子的面前,他早就领教过了,她们两个都是不好惹的。

  范老太太虽然在他们实际上挺不错的,也没有多亏待,但是还是带有异邦人的那种粗犷威严之气,说一不二,而李极彩呢,又是那种坚韧如蒲苇般的,不打目的誓不罢休。

  所以,李极夜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他也不想反抗。

  反正反抗到最后,还是要屈服。

  李极彩满意地看着李极夜“希望你能够一举高中。”

  李极彩的话还没有说完,李极夜已经忍不住跑出去吐了。

  有生之年还没有谁敢硬逼着他喝鸡血的,李极彩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若不是寄人篱下看人脸色,他才不会屈服!等他在楚国做了官,他要在她的面前狠狠的得意一把!

  疯跑出去的李极夜引起了小二黑的注意,它像是察觉了什么似的,猛的站起了身来,然后狗头却不小心的撞到了桌子。

  “嗷呜嗷呜”两声就跑出去了。

  李极彩看到它的呆萌样不由得笑出了声。

  傻狗。

  “你说的家乡风俗可是当真?”范老太太还没有走,看着李极彩目光灼灼的说道。

  “自然是当真的。”李极彩有些惊讶她会忽然这样问。

  “你家在哪儿?”她又问。

  在遥远的地方,站在她的角度来说,若是同现代相比,这就是古代。具体哪个朝代她并不知道,毕竟在中国历史上朝代更迭的太多了,很可能她身处的其中的一个小国就是楚国。

  “金陵。”李极彩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她不知道自己随口说的名字会不会被范老太太知道,但是就范老太太的故乡在沙番而言,她说南边的地方范老太太应该是不知道的。

  果然,范老太太听到这个名字,眼神闪烁了几分,然后没有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李极彩只当她是思念故乡,所以才会对她这个外乡人有所关心。

  不然非亲非故的,对方又何必对你心软呢。

  众人都退下了,李极彩也赶紧把桌上的碗筷都给收拾好,等下他还要去厨房里炖鸡。

  这只大公鸡,她瞅着真的是漂亮,那叫声真是洪亮无比,鸡冠子血红血红的,身上的彩羽在阳光下多彩闪耀。

  如果不是为了生计,她真的舍不得杀鸡,可是它是公鸡,不是母鸡,不能下蛋。

  范老太太又是最讨厌在家里养家禽的,这几乎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留在家里的。

  对,她已经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把范老太太当成自己的亲人,亲奶奶一样对待了。

  将心比心,希望对方也能够感受到她的真心真意。

  李极夜抱着小二黑在外面睡了,身上裹着破布,感觉到有些冷。今晚李极彩睡在房间里。

  现在已然是深秋,秋意浓重了。

  单薄的破布显然是不行的,马上稍微再冷点到了冬天,他很可能就要进屋去跟李极彩一起睡了。

  李极彩比他大不了多少,虽然名义上是他的姐姐,但是他感觉他们两个之间并没有多大差距。

  想到要跟女子睡在一起,李极夜就觉得浑身哪里都不对劲儿。

  到时候他再把小二黑给带着,大家都挤在一起。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今夜头顶上,明月高悬,十分美丽。

  不知道月宫里的嫦娥,玉兔还有伐桂的吴刚是不是也正如同他看着他们一样也看着他。

  困倦慢慢的袭来,腹中的饥饿还是灼烧着他,晚饭并没有吃饱。

  忙于奔波吃食的李极夜已经记不得自己什么时候再好好的吃茶吟诗作对赏明月了。

  过去富贵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他想,如果不是因为跟着李极彩,在路上在都城里所遇到的那些困难,招人非议,招人白眼,招人冷遇,若是放在以往,都是极其难以忍受的,他宁愿饿死,都不会去让别人侮辱他。

  可是李极彩不同,跟着她,她总是会把乞讨来的最好的食物给留着,然后给他吃给小二黑吃,自己则是能省就省,原本看起来就瘦小,跟她在一起过了几个月之后,发觉比她当初在西郊的时候要更瘦了。

  就是因为李极彩一直咬牙坚持着,不肯放弃,不愿意就这样被饿死,所以他好像也是从她这里获得了生存下去的勇气。

  好死不如赖活。

  李极彩跪在人家脚下哭泣着哀求对方给些吃食的时候,从来没有强迫他跟她一起乞讨,而是看他头发剃的干干净净,圆头圆脑像个和尚,从哪里搞来了袈裟让他伪装,这可能是她能力范围之内最大限度的保留了他的自尊,而在对方侮辱他的时候,李极彩会跟只小老虎似的冲出来对着人家大声唾骂,然后放出他从未听过的那些污言秽语,放完拉着他就跑。

  吃苦受罪都是她的,无形之中他不知道她帮他挡了多少。

  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瘦,瘦小小的,竟然能够承受的起这么多的事情,一点点儿也不脆弱,跟他遇见过的女子都不相同。

  真是神奇,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神奇,李极夜才觉得自己竟然能够一直默默听从遵从她的话吧。

  其实,她是个好人。

  所以,综上那些事情让李极夜决定放弃对她的恼恨,恼恨她强迫自己用什么家乡风俗的由头来喝鸡血。

  小二黑已经没心没肺的睡着了,狗也会打呼噜,睡得十分安逸,鼻子湿漉漉的,嘴巴吞吐之间露出尖锐的獠牙粉红的舌头。

  摸了摸他身上温暖的毛发,李极夜靠着它慢慢的睡着了。

  可是,感觉自己好像还没睡下多久,天已经亮了。

  李极夜被揪起来的时候,十分困倦,丝毫也不想动。但是对上李极彩那张执意的面容,所有的瞌睡虫慢慢的爬走了。

  “何事啊?这么早?”李极夜揉着眼睛慢吞吞的说道。

  “走,带你去看书社。”李极彩说干就干,说好的让他去温习功课,就要去温习。

  虽然现在的情况比较艰难,还处于保持温饱阶段,但是李极夜既然有这个才能,而且前途未可知,那么肯定就要大力发展的,读书才有出路,这是李极彩接触到的从小到大的观念。所以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她都不会放弃这样的想法。自己去乞讨没有问题,自己去打工也没有问题,自己将这几张嘴承担下来也没有问题,就指望着李极夜一朝发达了她也能够沾沾光。

  而且,以她的直觉来说,李极夜肯定是出身于富家子弟,那么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所受的教育应当也比别人要优越的多,有了良好的底子在,相信只要他肯努力,就肯定会考上去。因为听说古代的考试都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考试,经过层层大大小小的选拔,所以李极彩觉得李极夜这个时候努力刚刚好,不早也不晚。

  反正辛苦也就辛苦这么一段时间,熬出来了就好了,先前几乎面临死亡的时候,她都不怕都挨下来了,现在好好经营自己的小日子还有什么怕的。

  “书社?书社这么早就开门了吗?而且你看我现在这副蓬头垢面衣衫不整的样子,人家书社会放我进去吗?”古代的读书人也是讲究体面的,他现在穿的出去的衣服还是那些破烂的衣服,怎么见人?

  李极彩听到他这么说也是皱了皱眉,的确,她没有注意到这点。

  她也不会什么手工缝认针线活,不能买布料自己回来做,可是要单纯给他买的话,自己又买不起。这可怎么办呢?打扮的不干净的话人家也会嫌弃他,读书也会抬不起头来,这样自信心都被打击了,还怎么能够学好?不行不行,衣服是肯定要有的。

  “那你再缓几天,我再给你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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