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意不在此
锦玉颜沉了口气,没有接下他递来的礼物,回去拿着酒喝了起来。
“你做什么!”明渊一把夺下酒壶,大声质问起来。御医刚刚还嘱咐不许饮酒,这么快便忘记了。
“民女不暗风情,若不醉酒怕是不能讨殿下欢心。”她脸上泪痕未干,语气中带有几分怒意。
拿家人威胁自己,又安排这样一场酒宴,不就是要这副身子嘛?
堂堂东宫太子,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为什么非要缠着自己不放。拿她去报复明轩,还能更幼稚些么?
他愣了一下,又露出那副和煦的笑容,“锦姑娘怕是误会了,本宫并没有强迫你的意思。只是本宫知道若是不使些手段,怕是没有机会与你结伴出游。”
“既然如此,就让民女离开吧!”
“锦姑娘就安心在这游湖吧!明日一早舫船自然会靠岸的。”说完,让下人收了酒具,沏了一壶茶水。
锦玉颜再没说什么,堂堂太子总不至于言而无信吧!
喝了一口热茶,身上也多了几分暖意,看着手中的解忧萧,没想到,这东西又回到了自己手上。
他趁着这个机会,就问她刚才吹奏的曲子叫什么名字。宫中乐师无数,从未有人吹奏此曲。那如泣如诉的曲调,实在让人浮想联翩,多是求不得、怨憎会、爱离别之感。
“此曲名为百忧解,是故人亡妻后所谱。”百忧解是嫂嫂病逝后,哥哥纳兰博亲自谱的曲子,只是不能与他明说,所以只说是故人。
怪不得适才听见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婉儿,原来是为悼念亡妻所做。只是如此哀怨的曲子,却为何叫做百忧解。
他着实想不明白,再次开口相询。
锦玉颜放下手中玉萧,认真的问到:“殿下怕不怕死?或者说,殿下是否不想死?”
明渊开口便想否定,可那清冷的眸子却让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说不怕死就是假话,谁不希望能活下去呢?
“世人皆传,人死后会经过奈何桥。桥上的孟婆会从忘川里取出一碗水,喝下之后即可前尘尽忘。若是想要转世轮回,便要走过奈何桥。若是不想再入轮回之苦,便从桥上纵身一跃,魂魄便会就此湮灭。这不就是百忧解吗?”
看他若有所思,接着说道:“殿下不想死,便是世上还有留恋之物,故而无法体悟百忧解的玄妙。以前听这首曲子的时候,我也不明白其中玄机,直到今日才想明白。”
她的意思,明渊听得明白。
不惧死,便是世上再无留恋之物,死亡就成了一种解脱。
亲手为锦玉颜换了一杯热茶,这一番话他并不相信。若世间再无留恋,那泪痕该如何解释。
就算真的什么都不在乎,他也会成为她的眷恋。
时间一点点过去,两人没有再说些什么,只是慢慢的品着茶水。
锦玉颜不知该说些什么,又不能干坐到天亮,就提议两人对弈几局。
明渊摇了摇头,对弈太过劳神,对她的身体不好。
这一番言论让她哭笑不得,这个也要避讳,那个也要避讳,人生岂不是无趣太多。
“本宫讲个故事吧!姑娘听着就好,此事无需劳神。”
他安排下人撤了饭菜,拿来了锦被枕席,两人隔着桌子躺了下来。
湖面的游船多半散了,灯火也逐渐暗了下来,只剩下他低沉的声音在湖面徘徊。
从前,有一对兄弟。
哥哥从小便被家人寄予厚望,因为也备受宠爱,而一母同胞的弟弟,却像他的影子一般,从未被人注意过。
他们跟着夫子读书,一起写诗作画。可是家人们依旧只夸赞哥哥,对弟弟一闻不问。
弟弟并没有怨言,他们毕竟是一母同胞。只要哥哥过得开心,家人们也开心了,他便是快乐的。
后来两人慢慢长大,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
弟弟心中倾慕于她,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拒绝。他不懂少女为何对他如此冷漠,直到父亲去少女家下了聘礼,这才明白了原因,原来她喜欢的是哥哥。
他去求哥哥,不要夺走他心爱的人,可是哥哥拒绝了,尽管他并不喜欢她。
“那后来呢?”锦玉颜咳嗽了两声,见他停住了声音就开口追问。
他脑门上的青筋都浮了起来,双拳也攥的微微发白,咬着牙回答说:“没有后来了!”
“这算个哪门子故事,没头没尾的!”她心底暗暗的嘀咕了一句,侧身躺了过去。
船身微微的摇晃着,就像荡秋千时的感觉,非常的舒服。忙碌了一天,她也觉得十分乏累,很快就睡了过去。
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明渊脸上的寒意也开始融化。
王府内,青玄急的团团转。
王爷从自灯海市回来后,把自己关在屋里喝的酩酊大醉,怎么都不肯包扎伤口,这可如何是好。
听着屋里又碎了个物件,他的心猛地一跳,不知又把什么东西给打碎了。
“王爷这是怎么了?”扶阳和少君,听见声音也跑了过来。
青玄叹了口气,“还能怎么了,还不都是为了锦姑娘!听说今天在灯海市的时候,遇到了太子和锦姑娘在一块。”
“那锦姑娘会不会......”二人同时抽了口凉气,太子送女人过来的事情,他们都是曾经见过的。
怪不得王爷如此生气,遇到了这么憋屈的事情,没发疯就不错了。
明轩扬了扬空掉的酒壶,骂了一声就朝门上丢了过去,酒壶登时就碎成几块。
“来人,快送酒来!”
少君拦住了青玄和扶阳,两人性子太直了,还是自己去吧!
“王爷,夜深了早些睡吧!”一进屋就瞅见那尚有血迹的右手,但却并未直接往上面去说。
抬头看了看少君,注意到他并没有带酒过来,脸上当即有些不悦。
趁他不备,慢慢的绕到了身后,一掌将其打晕。
刚刚进屋的二人,见到这个场景,不由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