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奇谋妙计
“先是时,颍川戏志才,筹画士也,太祖甚器之。早卒。太祖与荀彧书曰:‘自志才亡后,莫可与计事者。汝、颍固多奇士,谁可以继之?’彧荐嘉。召见,论天下事。太祖曰:‘使孤成大业者,必此人也。’嘉出,亦喜曰:‘真吾主也’。”
“戏志才、郭嘉等有负俗之讥,杜畿简傲少文,皆以智策举之,终各显名。”
……
虽然史书中对戏志才的描述并不多,但曹操一句“谁可以继之”,就可以看出戏志才在曹操心中的分量有多沉。在刘备的印象中,戏志才与司马懿、吕蒙的大器晚成不同,他少年便才情恣肆,帮助曹操完成事业的第一步。只可惜年岁不永,以至于史书对他难以落墨。
这样的谋士对刘备说出“愿效犬马之劳”究竟意味着?刘备清楚的知道,那就是他在历史上颠沛流离的二十五年将再不会重演。
“先生能为备筹划,备当以师事之。”刘备略显激动的向戏志才说道。
这句话不但让边衡、陆骏大吃一惊,觉得以刘备的身份,如此推崇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实在匪夷所思,同时也让戏志才大为震惊。他自幼便不桀于事,言谈举止皆放荡不羁,多被旁人诟病,虽然才情纵横,但是从没有一个位高权重的人说出刘备适才说的那一番话来。就算刘备只是为了笼络人心,但是这话听上去确实很让他感动。
“志才愿尽其所学辅佐军侯,继之以死。”戏志才的声音明显带着颤音。
馆驿的事情到此总算告一段落,称心如愿的刘备与众人一起回到府衙。等到众人在厅中各自落座,刘备首先向边衡道:“备初到丹阳,未知扬州战况,还请边大人详说一二。”
边衡也不推辞,“去年十一月中,山越并交州内交趾、九真、日南、南海、苍梧五郡俱反,玉林、合浦两郡太守因是汉人,才得以迅速弹压下去。山越蛮兵首攻会稽郡内句章、鄮县两县,因事起突然,两县县令不及反应便遭蛮兵杀戮。其后,鄞县、诸暨、剡县、乌伤、大末、章安、永宁、东冶八县皆因兵少将寡,难以抵抗,一月之内先后落入蛮兵之手,会稽郡太守度尚也死战殉国。”
说到这里,边衡语音之中略带悲怆,满座无不肃然。
“本月之初,蛮兵收拾会稽一郡钱粮,更驱我会稽百姓在前为役,向丹阳与吴郡攻来。所幸陆将军已临时招募,各县皆已扩兵至五千,全郡兵马共计八万。蛮兵见我郡急切难攻,改而向吴郡进发,又留三万兵马屯于四十里外,使我军无法援救吴郡。军侯到丹阳前一日,海盐、余杭、钱唐、富春四县均已告急,眼看吴郡将危矣。”
刘备听的头大如斗,转过脸去看向戏志才。只见戏志才微微一笑,惬意的呷了口茶,并不说话。
刘备心中一动,知道戏志才之所以不说话,要么是已经胸有成竹,要么边衡还有没有说到,戏志才是在等着下文。想到这里,刘备忽然想到黄忠向他说的那一番话,立刻知道戏志才在等边衡说,当下也不接口。
边衡说完之后,半天没人说话,不禁奇怪的看了看刘备,“下官敢问军侯,于此危局有何打算。”
“边大人可知交趾、九真诸郡战报?”
“交州战报?”边衡一愣,“听闻交州五郡舍零陵、桂阳不攻,反兵分三路,一攻豫章,一路压住桂阳兵马,还有一路兵压玉林、合浦两郡之间,使之不得援助豫章。”
“豫章郡可有所失?”刘备追问道。
“豫章郡之南昌、余汗、鄱阳、郧阳、海昏、历陵、柴桑、南城、雩都、赣县、南野俱已告急。”
刘备注意到戏志才神色为只一动,知道他关切的正是这点。
果然,边衡话刚说完,戏志才便向刘备道:“军侯,依志才之见,蛮兵要破倒也不难。”
厅内众人顿时精神为之一振,都在注意听戏志才的下文。
“山越蛮兵北攻吴郡、丹阳,所倚恃者无非柴桑、南海可下。若交州叛兵绕而攻打江津、公安,则柴桑、南昌必定难保,蛮兵之势可成……”
“为何交州叛兵绕而攻打江津、公安,而柴桑、南昌却难保?”陆骏惊异的问道。
“此‘树上开花’之计尔。若交州兵马急攻江津、公安,则柴桑、南昌诸地自视甚安,必向会稽用兵,则自身不固。当其时也,交州兵马只需兵分两路,一路延陆口而进柴桑,一路进乌林而攻鄱阳,则南昌、柴桑焉能得保?今交州兵马独攻豫章诸县,则乌林、江津、公安数地必有防范,北路已然尽数封死。且我闻朝廷已命荆州刺史刘表统兵马五万驻守江陵,交州兵马攻打南昌,彼必出兵建昌、建城、彭泽、艾县,故豫章郡虽危而实安,军侯实不足虑也。”
豫章迷雾一般的战局被戏志才这一番话说的清清楚楚,众人无不心悦诚服。
“先生所见极是。但不知先生所说‘山越蛮兵北攻吴郡、丹阳,所倚恃者无非柴桑、南海可下’,又是何意?”陆骏恭敬的问道。
“将军可知山越耕作否?”戏志才微笑道。
“山越之地多山岭,民多不能耕。”陆骏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山越远来,已得会稽钱粮,为何还向北攻吴郡、丹阳?”戏志才再问。
“这个……哦,在下明白了。”陆骏恍然大悟道,“山越意在柴桑,南昌之地。若他得会稽之后不思进取,丹阳、吴郡兵马无切肤之痛,必然反去攻打会稽,到那时,九江、庐江两郡兵马皆可调往豫章诸县,柴桑、南昌诸县定然固若金汤,那时我军只需坚壁清野,山越兵马粮草无以为继,必然大败。反之,他强攻我吴郡、丹阳,则九江、庐江两郡兵马不敢救应豫章,只能援应我丹阳与吴郡,如此柴桑便可攻下。”
戏志才点头笑道,“陆将军所言极是。故我等不可拖延时日,当反攻山越,则吴郡之围自解,而山越兵心可乱。”
“只是我丹阳之兵不过八万,而山越虽只三万屯于郡外,但会稽还有守兵三万,攻打吴郡兵马计有十万,如此兵力悬殊,丹阳恐力不能支。”边衡忧心忡忡的说道。
刘备心中暗叹边衡胆量如此之小,但他知道边衡毕竟是个文官而非武将,不比黄忠、陆骏等武将,听说要主动出击,嘴上不说,脸上却都已经流露出跃跃欲试的神色。
“边大人不必担心,我等可挑选精兵万人,奇袭丹阳郡外的三万蛮兵。料想蛮兵绝不会想到我军不但不思死守,反去攻打他们。这一着出其不意,必可大破蛮兵。”陆骏一边说一边摩拳擦掌。
“陆将军此言甚是,”戏志才笑道,“但还需引一支兵,诈做奔援吴郡,则蛮兵越怠,以为丹阳只堪自守,必不加提防。只是此诈兵之将须熟知丹阳地形。”
“这是为何?”陆骏一听就急了。丹阳城中最熟地形的武将就是他,如果按照戏志才的要求,那奇袭山越军的名单里就没有他了。
“丹阳兵马有限,若分万余兵马奇袭山越军马,则须防会稽援兵,故先将会稽之兵引往吴郡。我已定下一计,只需五千兵马,自丹阳之东向吴郡进发,每行一停,可增加锅灶,使山越不知我援助兵马究竟几何。又有诈兵不可与山越交战,可绕路回丹阳,再自丹阳向东而行。如此只要两遭,则山越兵马必然惊惧,不知我有多少兵马前去吴郡。如此,攻打吴郡之势可缓,而会稽守兵也必向吴郡增兵。”
“妙!先生之计果然非比寻常。”刘备惊喜的站起身来,“陆将军,此诈兵之用非同小可,你当亲自统帅,不可轻忽怠慢。”
“末将遵令。”陆骏虽然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是听完戏志才的分析,他也知道这支诈兵用途之大几乎可以牵动整个战局。对于刘备的点将,陆骏立刻接受下来。
“黄将军。”刘备转头看向黄忠。
“末将在。”黄忠“霍”的站起身来。
“着你在三日之内挑选一万精兵,分做部曲,以备奇袭。”
“遵令。”
“黄将军,”戏志才接口道,“兵法云‘兵无选锋曰北’,选兵除勇将锐卒外,还需多选跳跃、勇力及善射之人,如此,我军死伤必少。”
“忠自当谨记先生之言。”
刘备吩咐已定,厅内众人都觉此战胜负已定,心中一阵轻松。众人相互看看,都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刘备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如戏志才这样才情纵横的人物如何“谈笑用兵”,想到自己光明的未来,刘备觉得浑身有种难言的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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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我车,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召彼仆夫,谓之载矣。王事多难,维其棘矣……”
站在城楼上,目送着黄忠率领着一万精兵远去,耳边还回响着将士们唱着的这首《出车》,刘备的脊背忽然涌出一股寒意。
在三国时代过去的很多年里,人们口口流传着那些热血激扬的故事,谈论着那些不凡的人物,可是不论是哪个朝代,对于三国的战争都有一种很明确的认识,“三国无义战”,这个认识和“春秋无义战”一样,牢不可破的和这个动乱的时代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刘备忽然想起他的后辈唐代李白曾经写过的一首诗:
去年战桑干源,今年战葱河道。洗兵条支海上波,放马天山雪中草。万里长征战,三军尽衰老。匈奴以杀戮为耕作,古来唯见白骨黄沙田。秦家筑城备胡处,汉家还有烽火燃。烽火燃不息,征战无已时。野战格斗死,败马号鸣向天悲。乌鸢啄人肠,衔飞上挂枯树枝。士卒涂草莽,将军空尔为。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刘备清晰的感受到他被完全的裹进了这个大时代。即使他可以改变自己二十五年失败者的宿命,却很难摆脱“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的时代角色。胜利者的美酒潋滟无比,却不知道究竟有几多鲜血在其中。
江东的春天已经到来,洛阳的甘云萝是否在快乐的生活呢?想到这里,刘备的心中一阵惆怅,手中的一片树叶悄然落地。
(第一卷终,下一卷:龙战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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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屏幕上“第一卷终”这四个字,我心中也如刘备般一阵惆怅。
历史也好,演义也罢,在我的手中悄悄翻改,可是我的本意却失去了。
原来想着,让那个战乱纷纭的大时代在没有开始之前就被一支强有力的胳臂拉回到歌舞升平的轨道上来,刘备应该成为一个改革者,在东汉王朝岌岌可危的时候缔造一个中兴的神话。
可是,一旦开始着笔,三国的英魂便耸动起来,在我内心深处涌动。或者我只能做着一些微薄的工作:使典韦不要死在宛城、使天才郭嘉不再早夭,还原历史上的几个人才,黄权、陈登、曹纯、刘虞......
忽然就想到昆曲里“单刀赴会”的唱词:
(关):大江东去浪千层,乘西风,驾这小舟一叶。
才离了九重龙凤阙,早来到千丈虎狼穴。
大丈夫心烈,觑着这单刀会,一似那赛村社。
……
(白):你看这壁厢天连着水,那壁厢水连着山,俺想二十年前,隔江斗智,曹兵八十三万人马,屯于赤壁之间,其时但见兵马之声,不见山水之形,到今日里啊……依旧山涌水叠。好一个年少的周郎,恁在哪处也,不觉的灰飞烟灭。可怜的黄盖暗伤嗟,破曹的樯撸恰恰又早一时绝。只这麾兵江水犹然热,好教俺心惨切!
(周仓)好大的水啊!
(关白)周仓,这不是水,这是二十年来流不尽的英雄泪!
有了这一捧英雄泪,这一段三国应该是湿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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