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汾(管塞的字),你在军校里接受过特种训练,我想让你带领一支三千人的队伍,出其不意的穿过这片沙漠,突然出现在帕尔米拉的后方,给立足未稳的罗马人来一个意外的惊喜,我和斯芬克则带领主力走东线正面攻击…..”史新拿手指着这片沙漠,冲管塞说道。
管塞低头看了下地图,然后抬起头来,“头儿,你的意思我明白,咱们来一个前后夹击…..可是,你们看,我若是想横穿这片沙漠,那么这个希拉城,怎么也绕不过去啊…..”
史新和斯芬克一看,果然,要穿越大沙漠,首先要经过这希拉城。希拉城是基友教的地盘,照例说,它是不容许他们这些异教徒通过它的领地,去打击同样信仰基友教的东罗马帝国的。
“我知道这希拉城,哼,虽然他们是一群基友教教徒,但是他们更是一群见利忘义的商人,我给你批一笔款子,你可以拿钱开道…..陛下不是说了嘛,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史新笑着说道。
在此前风起云涌的大起义中,信仰基友教的希拉城并没有像其他城市那样被玛兹达克们攻陷,相反这里的人们还在本地富商和贵族的领导下,顽强抵抗,保住了希拉城。
“头儿,既然他们见利忘义,那干脆我们就许以重利,然后趁他们不备,拿下这座城市好了…..”管塞笑着说道。
“呵呵呵,我只给你发布任务,怎么操作是你的事….”史新笑着说道。
“好,那,头儿,我可要提要求了……”管塞听了史新的话,就咧开大嘴说道,“您给我的这三千人,最好是死心塌地跟随我们的贝都因战士,另外我还需要大批量的骆驼……”
管塞的要求虽然有些苛刻,但是史新明白他的要求的合理性,就尽全力满足了他的要求。很快管塞便兵临希拉城下,他派人和城里的的贵族谈判,在谈判的时候,管塞祭出金钱轰炸的的大招,把希拉城的显贵们砸的晕晕乎乎的,就这样敲开了希拉城的城门,在英军进城之后,管塞趁城里守军不备,突然发动袭击,然后以极小的代价,夺下了这座战略位置极为重要的城市。
希拉城的贵人们为他们的贪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们的一切都被占领者们收割了,在拿下希拉城之后,管塞率领三千名久经沙场、身强力壮的士兵,向沙漠进军。
出发前,他命令三千士兵每人骑一匹骆驼,而将大部分马匹留下,只带了少部分马匹。这些马匹身上都放着几只大皮囊,皮囊里装满了甘冽的清水。
之前参与起义的萨曼.普拉迪因为骁勇善战,加上他曾经去过帕尔米拉,他就被管塞调到了自己麾下听用,他对管塞的做法很不理解,就上前问道:“将军,我们是骑兵,应该骑战马才是啊,怎么反倒要骑骆驼呢,骆驼跑不快,万一和罗马人的骑兵遭遇,我们怎么和他们作战呢?”
管塞笑着解释说道:“我们将要穿越大沙漠,沙漠里的敌人,不是罗马人,而是热风干旱,所以,我让马匹驮了许多水囊!”
萨曼.普拉迪更加不解了,说:“可是马也要喝水哇,大皮囊里的水,它们至少要喝掉一半!”
萨曼.普拉迪的话是有道理的。在他出身的贝都因人的心目中,马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因为马能载着他们在广阔的原野上奔驰狩猎,袭击敌人。
贝都因人的帐篷遇到缺水的时候,尽管孩子们哭着要水喝,家长们也充耳不闻,而是把最后一滴水倒在桶里,去放在马的面前。
管塞有点不高兴了,他性格暴躁,最讨厌罗嗦的人,他把手一挥说:“太上道尊已经替我们安排好了,你快执行命令骑着骆驼出发吧!”
萨曼.普拉迪明白这位将军说的太上道尊就是他们玛兹达克信仰的阿胡拉玛兹达,既然是神的指示,那他照办就是,他立刻按照管塞的命令,集结了自己的属下,骑上了骆驼,踏上了征服沙漠的征程。
走出希拉城十来里地,有一片绿洲,一个浅浅的湖泊四周,长着绿茵茵的水草和许多矮树。骆驼兴奋地在绿洲奔去。管塞命令士兵将骆驼牵到湖畔,让它们尽情喝水。几千匹骆驼把脑袋埋在水里,咕咚咕咚,几乎要把浅湖里的水喝光了。
过了绿洲,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了。晴空万里,太阳火辣辣的炙烤着大地。虽然是初春,沙漠里天气已经很热了。
沙漠被太阳暴晒后,升腾起一股股灸人的热浪,蒸得士兵汗流浃背。走了大半天,又饥又渴,管塞让队伍停下来喝水吃干粮。
干粮是两河流域特产椰枣捣烂后做成的饼子,黑乎乎的像牛粪一样,但味道不错,士兵们吃得津津有味,一旁的管塞也吃着这种黑乎乎的饼子,还不住的吐槽,“这椰枣还真不错,挺好吃的,就是模样磕碜了点…..”
听了管塞的吐槽,普拉迪忍不住说道,“将军,这可是一等一的皮拉姆椰枣,很名贵的,据说埃及人视椰枣的出产为丰收的象征,而罗马和希腊人则使用椰枣庆祝胜利和迎接凯旋的将士呢……”
“还有这说法?那我们现在就吃着椰枣,那岂不是说明我们这趟帕尔米拉之行定然会凯旋而归?”管塞听了大为高兴。
吃饱了那就得喝水,喝水这就必须经管塞为首的几个军官批准才行,管塞解开一匹马上的皮囊,插进一根芦苇管,让士兵们围着皮囊轮流喝,管塞站在皮囊旁边监督,他甚至亲自观察每人的腮帮和喉头蠕动的情况,每人只准吸三口水,多吸了管大师长是要严惩不殆的。
骆驼在进沙漠之前,肚子里蓄满了水,此刻,懒洋洋地躺在沙漠上,显得悠闲自在。而马匹们却热得烦躁不安地打着响鼻。
当士兵们围着皮囊吸水时,所有的马头都转向那儿,咴咴地叫着,萨曼.普拉迪看到这些马儿的可怜样子,他忍不住去请示管塞:“将军,马儿们都渴了,您就发发慈悲,喂它们一点水喝吧!”
管塞说:“好呀,不过,它们不能喝皮囊里的清水,这水是咱们人喝的。就让它们喝骆驼肚里的水吧!”
他让士兵把一根棍子插入一只骆驼的喉咙。那骆驼扭动着脑袋,喉管里呼呼地响动了一会儿,吐出了许许多多水。那水落到放在沙地上的皮桶里,足足盛了四桶水,跟着他们远征的马匹就饮这些水。
骆驼吐尽了肚里的水,已经精疲力尽,很难走出沙漠了,管塞命令士兵将它宰了,将驼肉割成一块块地分给众人做粮食。
这次参与远征的战士大多都是和萨曼.普拉迪一样的贝都因人,他们或是直接信仰道门汉化了,或者是虔诚的玛兹达克,虽然他们信仰不同,但是因为草原道和新玛兹达克都出自李路之手,具有很高的互通性,所以他们相处的也很融洽。
他们这些贝都因人原本都是在贫瘠的沙漠地区生活的,刻苦耐劳,沙漠生活经验那叫一个丰富,他们在宰杀了骆驼之后,就开始烤制骆驼肉,尤其是那鲜美的驼峰,味道那叫一个好吃。
就这样,骆驼肚里的水喂马,士兵饮马背上皮囊里的清水,将生骆驼肉当饭吃,经过五天的艰苦跋涉,管塞和三千士兵终于走出了大沙漠。
前面又出现了绿洲,士兵们欢呼起来,骆驼和马匹也没命地往前奔跑,管塞让士兵们吃饱喝足,休息了半天,部队又开始行军,三天之后,管塞他们突然出现在了刚被沙普尔三世定为国都的帕尔米拉城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