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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低俗趣味

  夜晚的草原上,风有点大,众人引领着马群来一片小山丘下,当成天然的避风港,尽管效果不怎么好。

  十几个布帐篷被众人支撑起来,从布袋中拿处干燥的草和木柴,用燧石和铜匕首点引出火星。

  轰轰之间,火焰上天!

  一只被串起来的羊?在火架上烤着,没有头颅,因为王扬不喜欢吃,只有身子在火上烤出“滋滋”的油水,旁人翻滚着不让其烧焦。

  众人拿着碗,筷子,并没有唱歌跳舞的觉悟,无数双眼睛要么盯在油滋滋的不知名动物上,要么盯着被小红搂着秀恩爱的王扬身上。

  大家不发一言,有什么事儿都写在本子中,拿给别人看。

  他们的身上都会有一个小口袋装墨汁,另一个口袋装毛笔,墨汁的盖子和瓶口便是现代用的螺旋纹。

  用了就旋开,不用就旋上,不会滴出半滴,没了就去大墨水袋里打一些补充。

  一般每天都补充一次,一天下来,基本还能剩一点,倒也是用得持久。

  等大墨水袋快没了,就会通知运送队下次带墨水来,一切井然有序。

  马一闷闷的坐在地上,时不时抬起头看看小红,然后畏惧的看了王扬几眼,便低下头,神色沉默而复杂。

  忽然间,一曲委婉清丽,飘荡在了篝火堆上空,不是佳人吹萧,而是王扬弄笛。

  他在吹笛子,让人按照自己心意制作的笛子,笛音清脆婉转,如小河缓缓的流淌。

  并不流畅,并且有些断断续续的曲调,在没有听过任何音乐的人们耳中,成了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好久没吹笛子了,都快不会吹了。”吹完一曲,王扬有些叹息。他会做笛子,因为他小时候拆过笛子,知道里面的结构。

  他至今还记得自己拆的那把笛子价值五块钱,是塑料做的。很是土豪了一把,没错,也被他老爸狠狠的打了一顿,败家子!

  当时王扬很不开心,不就是五块钱么?我那么多年的压岁钱你拿去干啥了。

  现在的他,自然不会这么想,父亲打他,不是因为他浪费了五块钱,而是那种败家子的心态。

  众人没有陶醉在笛音里面无法自拔,他们只是崇拜的看着王扬。心想,也只有王扬能用一块木头发出这么奇特的声音了。

  然后纷纷上前,接过笛子,开始胡乱吹奏。

  篝火堆上有了生气,吹呀吹呀吹。有人开始将烤羊?麻利的切下一层层薄片,放在碗里,端到王扬面前。

  王扬夹起一片脆皮,在所有人的目光下,轻轻沾了水果酱,放进口中,眼角露出笑意。

  几年扎进书中。他都快食不知味了,没想到众人从那些并不需要学习的课外书上,挖掘出这么多门门道道,连水果酱都有,丰富了生活。

  显然,他是吃得开心的。

  他开心了。小红就开心了,于是所有人都开心了,当然,马一是因为小红开心了。

  然后他又不开心了,因为他想到。并不是自己让小红开心。

  吃过晚饭,在比赛还没开始之前,有几个人靠近了王扬,向王扬介绍自己。

  小红也想起来了什么,对王扬表示:“有几个人很能干,你认识不?”

  很能干的都是部落里在某方面拥有杰出能力的人,其中因为地域不同,便有了许多的划分。

  森林那边有森林那边的,主要是木工等领袖,麦地那边也有一些,草原这边自然也有。

  这些人要么对驾驭牲畜很有一套,要么在驱赶野兽上很厉害,总之都很受人尊敬。

  有那么点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意思。

  而随着部落人数的急剧增加,一些如马一这类的新贵便冒出了头,人数不少。

  其中有第二代的,有第三代的,甚至有第四代的。

  这么多人,王扬在这几年里根本就不了解,他也没心思了解。

  就目前,他也是没有心思了解,他只想好好的放个假,休息好了再说。

  他相信,自己就算不插手也没关系,几年过去不也没出问题么?

  于是他摇了摇头:“不认识不认识,不说这些,除非有你们解决不了的大事,否则别来烦我,我不就是想偷得浮生半日闲么?奋斗了二十年,休息一段时间再说。”

  见王扬没有心思和他们认识,他们也不恼怒,反而觉得理所当然,几年都没见到王扬,更别说认识他了,现在能见到他,众人已是相当的荣幸。

  篝火堆不会熄灭,马儿更不会嘶鸣,只听得无数人奋笔疾书,努力的写着乱七八糟的答案。

  他们在比赛,但比赛已经和以前不同,以前因为需要,王扬是暗中推动着比赛的内容。

  如今知识已经成功推广,比的东西自然多了许多,有比考数学的,考生物化学物理的,七天一大考,一天一小考,比后世的高三还要频繁。

  好在他们对于这些新奇的知识特别感兴趣,并且夹杂了优先选择配偶的利益,恨不得每隔一小时考一次,没有比他们更好的学生了。

  看着这群“菁菁学子”,王扬的心里满是欣慰和得意,自己这个校长简直是天下最厉害的校长了,有哪个校长能把学习的风气推广得这么好?

  更多的还是欣慰和欢喜,终于完成了毕生的夙愿,可以和一群有着文明印记的人类交流了。

  这种心灵上的满足,远远超过了饿了几天,突然见到一块肉……呃,其实还是饿了几天突然见到一块肉更满足。

  他实诚的表示,心灵上的满足太虚假,因为他就是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尽管时不时的准备写下满满的悲伤逆流成河。

  说到低级趣味,在深夜来临之时,众人一番如火如荼的男女混搭肉搏大战之后,便进了布帐篷睡觉。

  帐篷不大,一般几个人睡一间,有些挤。

  但今夜,他们必须更挤一点,因为必须得给王扬腾出一间。

  王扬表示不用,一起睡就好,可众人哪儿敢这样干?听说在森林那边都是他一个人睡一间大房子的,也没谁敢和王扬一起睡啊。

  想了想,王扬就没推辞了,刚躺下没多久便呼呼大睡。

  半夜醒来的时候忽然发现有什么不对,极为敏感的他,发现帐篷里不止他和小家伙两条生命。

  还有其他生命,那条生命是人还是野兽?是刃齿虎还是游猎的浪群?

  感受着那微微起伏的鼻息,王扬神色冰冷,轻轻的从腰间摸出了匕首,犹豫着是先给吖一刀,还是先给吖一刀,还是先给吖一刀?

  他非常倾向于先给吖一刀,可那条生命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动静,一个侧身,富有弹性的大腿就压到了他的腰上。

  手臂一展,抱着王扬的脑袋就往自己的胸口按。

  感受自己被挤进两团柔软中,王扬这个小心肝乱跳啊,差点就给吖一刀了!

  好在他脑子转得极快,猛然想到小家伙既然没发出警告,说明不是野兽,那么,结合此时的感觉来看。

  对方是个人,恩,还是个女人,最重要的,似乎那个女人没穿衣服……

  为了弄清楚对方到底有没有穿衣服,王扬摸上了那女人的背,一路向下,直摸到大腿,然后又来回摸了很多次很多次。

  这才肯定,对方没穿衣服。他对自己心说,我是为了确定她有没有穿衣服,不是想摸。

  这个理由,绝对是脱离了低俗趣味,但也绝对和高雅情操不沾边儿。

  “呜呜!”小红被摸醒了,身上有些凉,敢情毯子没盖住,于是缠住王扬的腰,磨蹭了几下,靠这个大火球取暖。

  王扬几乎喷血,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奔驰而过!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舍利子……”

  他不断在脑海中默念,这是荷尔蒙作祟,这是荷尔蒙作祟,自己是一个拥有高雅节操的男人,上能上天堂,下能下海洋,绝不能被低俗的荷尔蒙给打败。

  可小红这样抱着自己,实在是太难受了,睡不着啊。

  他只能不停的对自己说,千万要把持住,不然毁节是小,失誉是大,自己还打算有朝一日穿越回现代见人呢。

  在纠结与挣扎当中,在低俗和高雅当中,在堕落与升华当中,在提枪上马还是自来一发当中,太阳公公起来了。

  小红也醒了,她一醒来就感觉不对,有啥东西顶着自己,低头一看,原来是散落的木矛啊。

  然而便瞥见王扬布满血丝,如同野兽般的双眼,不禁奇怪的问道:“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忘了和你说,昨天来你这里睡,本想和你说一声,可是见你睡着了,就没叫醒你。”

  王扬艰难的点了点头:“下次提前通知一下,我可以有个准备。”

  他的目光并不在小红脸上,而是看着小红健康的身子,终于在心中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咱也禽兽一回……”

  正思索间,小红已披上长衫走了出去,留下憋出一脸内伤的惆怅王扬。

  这一天王扬的精神很差,走路的时候时不时停下看着裤裆,有些心慌的喃喃:“不会憋坏了吧?怎么感觉有点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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