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森林如树林,抓鹰像抓鸡
一到炼狱森林,汴梁便明白了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因为这片森林,清一色的红衫树,火红的树叶,像是一片燃烧着的火海,如此颜色,又在可怕的巨鹰附近,不是炼狱是什么!
世界上最高的树有多高?汴梁不知道,但是世界上最高的树是什么,他清楚,那就是红衫,这里的红衫不仅多,而且高,高到在森林中根本望不到头。
“休息吧!”他并没多少心情欣赏这里的风景,既然到了地头,那就慢慢的找吧。
在火把的照耀下,他找了一颗树根比较平顺的红杉,将薛慕澜放了下来。
两个人并排躺着,望着头顶的红衫叶,在晚风中轻轻飘动,像是火把上跳动的火焰,而两人就躺在跳动的火焰下,真是美极了。
薛慕澜调皮的吹着树叶,就像是小孩子在吹火把上的火焰,树叶跳动的更厉害了,她也咯咯咯的笑着。
紧张的一天过去,她突然放松了下来,有些顽皮,又有种说不出的惬意,这么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惬意。
或许是身边多了一个大哥吧,这位背了她一天的大哥,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她侧过头,看着闭目养神的汴梁,呼吸是那么的匀称,这家伙倒好,一躺下就睡着了,也不知在做什么美梦呢。
薛慕澜就这么看着身边的人,仿佛看着整个世界。
在森林里,在红衫树下,要是能一直两个人就这么躺着,那该多好!
她的双眼开始有了笑意,这让她的女人味更足了,于是她更加女人味的从红衫树上摘下一大片树叶,铺在汴梁的胸前,像是给他盖上一床最温暖的棉被,然后,她将头枕在右手上,笑眯眯的看着汴梁,直到甜甜的睡去。
或许是手臂压的太久有些发麻,又或许是树根的粗糙让她难受,半夜里她翻了个身,将头压在了汴梁的胸口。
嗯,这可是很柔软很温馨的枕头,她躺的很舒服,两只小手也紧紧的抱在了这枕头上。
汴梁其实没有睡着,他有心事,他在想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点点滴滴,从对身体的生疏到熟练,从对这个世界的陌生到熟悉,从对孤身一人到现在身边十几个伙伴,他发现一切都改变了。
他不再是那个每天上上课,调调情的大学生,他也不在那个处处有老师们保护的学校里,而他现在身边的伙伴们,除了二弟,都是为了银子而活着,卑微的活着。
或许这才是生活。
有个这样的兄弟,还真不错,他回想着新野城背他的兄弟,在新野去潼关的路上为他刺鱼洗衣的兄弟,以及刚才为他盖上树叶的兄弟,真是好兄弟啊!
他睁开眼,看着躺在他胸口的薛慕澜,睡的那么香,那红润的小嘴微微的嘟起,像是要小声的倾述什么。
看着她那双在露珠中格外鲜艳湿润的小红唇,汴梁的心跳突然加快,心里却是一声叹息。
真可惜了这一张可以颠倒众生的水嫩嫩的草莓嘴,居然长在一个男人身上!
随着这声叹息,他忽然发现了睡不着的真正原因,那是心底的一丝遗憾,好遗憾,他那二弟,不是二妹!
大学兄弟千千万,那比得上红唇一醉!
也不知那刘备是怎么想的,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也不想想校园里,为了衣服,那个没断过几个手足!
他回忆起校园里开心的生活,嘴边也开始有了笑意,他在想,在校园的小树林里,一对对鸳鸯放着好好的寝室不睡,偏要来这边浪漫过夜,而他此刻,正搂着一个男人,这画面,辣到他不敢想象。
于是他将胸口的红衫叶拿起,折成两片,一片盖在薛慕澜的脸上,一片插在她的头上,这样,鸳鸯们就不会以为他是断袖之王。
就这样想着,他慢慢的觉得意性阑珊,也就轻轻的睡去。
露珠就像爱情一样,慢慢的在他们的脸上凝结,甚至有几滴结在薛慕澜的脸上,又在汴梁的胸口,小树林里的浪漫,又有谁能忘怀。
夜更深了,森林里钻出一只小松鼠,谨慎的看着四周,然后它看到了薛慕澜头上的树叶,或许是迷茫树叶下有什么,它悄悄的爬到了她的身边,用它的小爪子,慢慢的掀起那片树叶。
树叶下哪有什么果实,不过是薛慕澜的头,但是松鼠还是没有放手,它又去掀起她脸上的树叶,然后就迅速的吱吱吱的叫着跑开了,仿佛是被树叶下绝美的容颜所惊吓,又仿佛是害怕她脸下起伏的胸口,那里面是不是有妖怪在跳动?
人心本来就是妖怪,谁也琢磨不透。
黑夜仿佛是松鼠的尾巴,跟着松鼠离开了。
森林里的早晨,亮的比外面要晚一些,但是人起的却一点不晚。
薛慕澜坐起来抖落了身上的露珠,接着又开始整理起头发来,在露珠的滋润下,显得格外的乌黑亮丽。
汴梁从来不会做这种事情,他总觉得头发没洗过,会有油腻,一个男人不停的用手摸头发,那不成了油腻男。
他不喜欢,所以他已经和伙伴们在一起,吃着干粮,说着话。
“我们的任务呢,就是找鹰王,待会,大家一颗颗树的找,发现有大的鹰,不要单独行动,我们一起抓下来,多抓几只,如果有那只特别的大,特别的凶,那就是鹰王了。”汴梁吩咐着。
他看过赏金任务,里面对鹰王的描述就只有特别的大,特别的凶。
嘿,估计那出任务的人也不知道鹰王的特征吧,若真如此,就不用将所有的鹰抓下来比对了,随便抓一个意思意思就行了。
这里的红衫树少说也就几十万颗,如果一颗颗的爬,十个人,每人要爬一万次。
唐帅没有异议,他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些飞镖,让大家在爬过的树上留个记号,免得重复了。
那么多的树,长的又差不多,下树后,一不留神就记不住刚才爬的是那一颗了。
他还交待了一些细节,爬树这方面他有特长,以前拣尸,他就先爬到树上,看看那具尸体油水多,再动手,所以他又提供了一些爬树有用的工具,大家听了后就分头行动了。
汴梁和薛慕澜没有爬树,他们留下来负责看管行李,毕竟森林里还有不少动物,一不小心把行李丢了,大家吃的喝的就都没着落了。
“你说,谁会先抓到鹰呢?”薛慕澜问着,却听到不远处的高空中有声音传来,“哇!鸟屎!该死的,你拉我头上了!”是唐高的声音。
“你看着行李!”汴梁说着就朝声音传来的地方跑去。
有屎肯定有鹰,说起来,他爬树的技术是这么多人里面最差的一个,好在他双臂有力,上树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比唐高要快多了。
毕竟唐高是横练功夫,人比较笨重,再加上他不停的擦着鸟屎,又耽搁了许久,所以,很快他就被汴梁给追上了。
“嘘,小点声,别把鹰给吓跑了。”汴梁此刻已经爬了一半的高度,他抬头隐隐能看到一个鹰巢,就在树木的三分之二处,不过上面树叶挺多的,还看不太清楚。
唐高明白他的意思,两人悄悄的往上爬去,不料这次砸下来的是一根骨头,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估计是被鹰啃光了掉下来的,又砸在唐高的头上,好在他是横练功夫,不然这么高砸下来,搞不好能把人砸晕。
唐高虽然不痛,但是很生气,他咧了咧嘴,拳头握起,像是要威胁巨鹰。
汴梁很快接近了鹰巢,那是一个很大的像是竹筐一样的东西,足有两个平方那么大。从下望去,只能依稀看到一些鹰的羽毛,鹰的身体被巢穴给挡住了。
抓鹰,老实说汴梁没经验,但他抓过鸡,一般都是一手抓翅膀,一手抓两脚,那样鸡就不动了,所以他打算用相同的方法。
近了,更近了,巨鹰埋着头,不停的从身上清理出没用的羽毛和垃圾,有时也会摆动它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左右张望,但它从来不看下面,因为下面都被红衫的树叶给挡住了,看不到什么,它也习惯了,直到一只手突然伸出,将它的爪子给抓住了。
可惜,巨鹰的爪子太大,汴梁的手只够抓住一只爪子。
巨鹰立刻警觉,双翅一振,就要飞翔,汴梁立刻用另一只手去抓它的翅膀,可是翅膀太大,也只能抓一个。
这样一来,鹰就只能挥动一个翅膀,身下又挂着一个人,它根本无力飞翔,只能拼命阻止坠落的身体。
可它的一个翅膀被抓住,飞起来的时候又失去平衡,不停的在树叶间碰撞,样子相当滑稽。
最终鹰像风筝一样,在树林中逐渐坠落。
但是鹰毕竟是鹰,不是鸡,在这种情况下,它还有一个爪子抓向汴梁的手,企图将他的手抓开,而鹰的喙则狠狠的啄在汴梁的另一只手上。
这若换了别人,只怕立刻会血肉横飞,估计就松手掉下去了,可汴梁的身体,变态到了极点,就这点力度的攻击,他一点不放在心上。
不过他也很生气,生气自己现在的姿势有些丢人,也生气一个畜生居然敢咬他。
他放开了鹰翅膀上的那只手,改去掐脖子了。
他一手掐着鹰脖,一手抓着鹰爪,任凭巨鹰不停的扑腾翅膀,就是死死不放。
巨鹰很快没了力气,慢慢的降落在了地上。
唐帅早就待在一旁,立刻用准备好的绳子,将鹰的翅膀和爪子绑住,就像绑鸡一样。
他在唐高喊的时候,就朝这里赶过来,由于离得远,到的比汴梁晚。
到了唐高的树下,他就看到了巨鹰滑稽的样子,起初还很担心,后来看鹰的脖子被掐住,也就放心的准备绳子。
“干的不错。”汴梁赞道,即为自己的第一次抓鹰生涯点赞,也赞叹唐帅捆绑的干净利落。
好家伙,这巨鹰,足足有一人高,双臂展开时都快有两人那么大了。
他上去抱了一下,鹰虽然大,但是不重,差不多二十公斤左右的样子。
可这鹰的力气大的出奇,如果不是他抓了翅膀,肯定会被它带着飞到空中。
以他前世的经验,鹰的负重都是很小的,大多是捕到猎物就地解决,很少会带回鹰巢,主要就是因为负重飞行的能力不够。
可是眼前的那只鹰,让他觉得相当的可怕,这不会就是鹰王吧?
很快,他就知道,这不是鹰王,因为那一天上午,他们又依样画葫芦的抓了十来只鹰,各个都是那么大,那么凶。
总不能说他们一下子抓了十只鹰王吧。赏金任务里可写着,最大,最凶!怎么可能有十个。
继续继续,汴梁喊着,同时提醒大家,不要再抓这种鹰了,先找鹰王,就这些鹰用来卖钱的话也已经够多了。
巨鹰,可是猎鹰场这么多年都很少有捕捉到过的,那可都是很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