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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金秋时节 收获满满

新明之路 叫我二师兄 3869 2022-11-07 16:41

  除了双胞胎,郭大少想的人还有一位,就是用什么形容她都不为过的朱徽婵。

  她都被郭一凡都夸的没词了,窈窕淑女赛西施;花容月貌美如画;体态轻盈似羽毛;婀娜多姿如柳叶;翩若惊鸿比凤凰;倾国倾城比天仙;沉鱼落雁赛嫦娥;丰韵娉婷似贵妃;国色天香若貂蝉;绰约多姿比昭君……

  为了去除杂念,郭大少只能用心修炼,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郭一凡已经开始第十六个周天循环了。

  有得必有失,从姜勇出征后,张慧的功力与日俱增,可姜勇回来,就停滞不前了,也没个双修功法,要不是勤快,灵气都不够护体,不够修复的。

  于是,姜勇很快又回到了从前,做一休一,一周四日独守空房。

  然后郭大少就恢复过来了,这人啊,就是见不得别人好,郭大少也还是个凡人,不然怎么会烦人呢。

  因为学苑的事,又加上看不得别人好,郭一凡把姜勇的储物袋都忘记了。

  姜勇心更大,只是收的时候笑笑,之后又忘的死死的,回来也没向少爷汇报。

  于是就有了郭大少拉着独守空房的姜勇喝酒的事。

  此次实战训练收获颇丰啊,剿了六个山寨,杀了不少建奴。不过储物袋里的,都是土匪的私藏,建奴那些东西都丢个明军处理了。

  杀人越货的无本买卖可这是高利润,六个山寨收了上百万两白银,其他东西也就懒的算了,直接丢给郭老爷处理。

  郭一凡和姜勇商量后,决定用这些银子,给十二卫盖十二栋别墅,围着游泳池而建,好在郭府够大,再加上姜勇的镇边候府,应该够了。

  别墅占地不大,六十个平方左右,也只是建三层,但足够这些单身汉住了,即便将来娶了媳妇生了娃,也能凑合,除非是跟姜勇一样,封侯拜将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只是郭一凡有了收获,整个大明都在丰收,因为秋收来了,百姓都忙于收粮。就连兵部、工部都因实验室发展不错,得出了不少成绩。

  蒸汽机都造出来了,虽然还很笨重,需要改进的地方也多,由于郭大少还提供了橡胶,很多皮圈导管解决了漏气的问题,算是基本成功了,至于应用,恐怕还需要点时间。

  原因是机械跟不上,轴承等精细物件要求有点高,也找不到可以替换的东西。

  新明小区第三期也已经盖好了,郭一凡给工人们都放了假,让他们好好休息一阵,毕竟一直忙,身体也会吃不消。

  至于学苑三十个孩子,也有很大的收获,首先收获的是身材,瘦的因为吃的好,营养足,都壮实起来了。胖的也因为运动的多,恢复了常态。

  就连六个大小姐,也变得英姿焕发,这还得利于张慧的加入,她成了六个大小姐的班主任了,因为这六人破格录取都源于她们有修炼资质。

  除了张慧教她们,郭谨、郭琪也经常来教医学常识,准备把她们都培养成医生。

  至于学业,阿拉伯数字在学,拼音也跟了上来,都是一些小学知识,好在这个时代不用学英语,才勉强能过关。

  ……

  将近国庆放假,哦,这个时代没有国庆之说,不过快到十月了,姜勇得到了喜讯,还是姜夫人心细,发现两个儿媳妇有点怀孕迹象,让双胞胎看看,结果一把脉还真是喜脉,却是张贝、张妮,一下就两人,姜勇还真是勇猛。

  只是张慧慌了神,她可是女主,丫鬟先怀上了,被惠安伯夫人一顿埋怨,这也是没办法,吃不消姜勇这货,最后都牺牲自己的姐妹,反而成就了人家。

  但郭一凡不这么想,他之前研究的修真原理已经小有成就,对于修仙者很难怀孕也有了一定的理解。

  修仙者细胞分裂缓慢,而且寿命也长,所以加强自身才是关键,对于后代,反而不急。

  以前郭大少在研究营养学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问题。

  到底是营养足发育快,还是营养不足发育快,营养界争论不休。

  很多家长都不敢给孩子提供太多的蛋白质,担心孩子早熟,因为科普上有这么一种说法,动物的寿命跟发育时间有关,一般是相当于性成熟期的五倍。

  后来营养科普多了,大家也就明白了,古时候粮食匮乏,经常挨饿,发育才快,这就是为何唐朝女孩子14岁就嫁人了,明朝好点,也就16岁。因为营养不足,寿命缩短,不早点遗传后代怕是来不及。

  而现代人所谓的营养好,其实吃的更多的是肉,特别是追求利润的时代,促熟剂广泛应用于养殖业,也就是我们吃的肉都含激素,小孩子不早熟才不正常。

  反而是真正的营养足,肝功能好,能代谢掉这些激素,不会紊乱自身激素,发育才正常。

  就因为这些原因,哪怕张贝张妮生两个了,张慧都不一定怀得上。

  不过也解释不清,只能让姜勇去头疼了,可这货反而是高兴的很,经常借生娃干好事,张慧还没理由拒绝,气的只能咬牙切齿。

  ……

  这一年,因为郭大少的英勇神武,后金没有在萨尔浒占到便宜,反而搭了个努尔哈赤,大明也因为科学的诱惑发展迅速,京城已经有点显现盛世的味道,街上商贸繁华,行人面带笑容,只不过今天笑的最灿烂的是郭一凡。

  原来是因为去蒙古行商的郭家商队回来了,还给郭大少带回来十三匹马。

  这也是因为队医救了一个贵人之子,为了感恩,献出了族中的良驹。

  一匹纯白色的马,十二匹阙黑的马,且匹匹俊朗挺拔,特别是白马,还非常骄傲,对郭大少还爱答不理的。

  它当然有骄傲的资本,跑起来可是快速非常,追风逐日,风驰电掣,一日千里,这并不为过。

  骄傲归骄傲,在郭一凡给它用了点灵气梳理了一次后,一下从奥巴马成了舔狗。

  当郭大少身着道袍,提着长剑,骑着白马时,就出现了这么一幅场景: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

  感受着这种速度,虽然谈不上推背感,但那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意思倒表现的淋漓尽致。

  心情一好的郭大少,给马儿取名“追风”,长剑取名“灭殃”。

  这柄剑也就占了追风的光,不然到现在还没个名字呢,郭大少习惯热武器,枪械都用不完,哪里有机会用剑啊,何况他还不会,剑法也没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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